道光年间的广州港,每日商船往来如梭,伶仃洋上的趸(dun)船内,一箱箱鸦片正通过贿赂、伪装等手段悄然流入中国。自乾隆末年英商开启大规模鸦片走私以来,至道光朝,这一毒品已如瘟疫般蔓延至全国:上至王公大臣,下至贩夫走卒,吸食者日众;白银外流导致国库空虚,民生凋敝;军队士兵沉溺烟瘾,战斗力锐减。鸦片流毒的深化,不仅是一场社会危机,更是中西方力量碰撞的前奏,最终将清王朝推向战争的边缘。
鸦片走私的兴起,与18世纪中西方贸易密切相关。彼时,中国的茶叶、丝绸、瓷器在欧洲市场供不应求,而英国的棉纺织品、毛织品却因“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乾隆帝致英王乔治三世敕谕)而在中国滞销,形成巨大贸易逆差。据《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记载,1760—1800年,英国每年需向中国支付白银数百万两以弥补差额。
为扭转逆差,英国东印度公司将目光投向鸦片。这种原产于小亚细亚的毒品,在印度被大规模种植——1773年,东印度公司获得印度鸦片专卖权,在孟加拉、比哈尔等地建立鸦片种植园,采用“强制种植、垄断收购”模式,将鸦片加工成“公班土”“白皮土”等品牌,专门销往中国。正如马克思在《鸦片贸易史》中指出:“英国东印度公司一手制造了这场毒品贸易,其目的是为了填满自己的钱袋,同时摧毁中国的经济。”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英商开始将鸦片走私至广州,初期每年仅数百箱;至嘉庆年间,增至每年数千箱;道光元年(1821年)后,竟突破万箱大关。走私量激增的背后,是英国资产阶级的贪婪——工业革命后,英国急需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而鸦片成为打开中国大门的“敲门砖”。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曾直言:“鸦片贸易是我们与中国贸易中最有利可图的部分,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维持。”(《东印度公司档案》)
英商的鸦片走私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网络,渗透到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
走私枢纽在广州。尽管清廷规定鸦片为违禁品,但英商通过贿赂广东官员,将鸦片先运至澳门或伶仃洋的趸船(浮动仓库),再由中国“鸦片贩子”用“快蟹船”(配备武装的快船)接运至广州黄埔,分销各地。据《粤海关志》记载,广东巡抚、海关监督等官员“每年收受英商贿赂数十万两,对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人直接参与分成。十三行中的行商也暗中协助,“以‘药材’名义报关,实则夹带鸦片”。
道光初年,鸦片走私突破广州一隅,向北扩展至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沿海省份。福建厦门成为第二大走私中心,英商与当地“海盗船”勾结,“夜间卸货,黎明即散”;浙江宁波则有“红毛馆”(英国商馆)暗中交易,“每箱鸦片售价洋银八百元,利润高达十倍”(夏燮《中西纪事》)。至道光十年(1830年),鸦片已通过内河航运深入内地,湖南、湖北、四川等省均出现烟馆。除英商外,中国的“烟贩”扮演了关键角色,如广州的伍秉鉴(十三行首领)、福建的叶恒澍等,他们“资本雄厚,联络官匪,操纵市场”;沿海渔民、船工为利所诱,成为运输工具;甚至八旗子弟、绿营士兵也参与其中,“以巡逻为名,护送鸦片船,分得赃款”。这种“官商勾结、军民参与”的局面,使禁烟令形同虚设。
鸦片的泛滥,对中国社会造成了全方位的破坏,其危害之深,远超一般毒品。
道光元年至十八年(1821—1838年),中国外流白银约达一亿两,相当于清政府两年的财政收入。白银短缺导致“银贵钱贱”——道光初年,一两白银可兑换铜钱一千文,至道光十八年,竟达一千六百文。农民缴纳赋税需以铜钱折白银,实际负担增加六成,“昔日卖粮一石可完税,今需两石,民不聊生”(黄爵滋《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户部尚书王鼎在奏折中哀叹:“国库空虚,河工、军饷皆无着落,皆因鸦片之故。”
国民身心健康更是饱受摧残。鸦片吸食者“初则精神焕发,继则萎靡不振,久而久之,形容枯槁,形同鬼魅”。据《清稗类钞》记载,道光年间全国吸食者超过二百万,“上自王公大臣,下至贩夫走卒,甚至尼姑、妓女,不乏其人”。京城烟馆“十步一哨,五步一岗”,广州“大烟馆张灯结彩,如同酒楼”,苏州“富家子弟聚于烟馆,昼夜不休,耗尽家产”。更严重的是,鸦片成瘾者“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丧失劳动能力”,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
军队战斗力也被大幅度削弱。绿营士兵“十之三四吸食鸦片”,八旗子弟更是“以抽大烟为时髦,弓马废弛,军械锈蚀”。道光十二年(1832年),湖南提督杨芳奏报:“所辖士兵,半数沉溺烟瘾,操演时昏昏欲睡,临阵则望风而逃。”(《筹办夷务始末》)广东水师“名为缉私,实则与烟贩勾结,分赃自肥”,连林则徐也承认:“沿海军队,已无可用之兵。”
面对鸦片流毒,清廷并非无动于衷,但始终在“弛禁”与“严禁”之间摇摆,收效甚微。嘉庆帝曾多次下旨禁烟,但“禁令虽严,执行不力”。道光帝继位初期,延续嘉庆政策,下令“严查广州鸦片走私,惩办受贿官员”,但广东官员阳奉阴违,“将查获的少量鸦片焚毁,以掩人耳目”。道光六年(1826年),两广总督阮元查获鸦片三千余箱,本是重大成果,却因英商“暂停走私数月,转而贿赂更高层官员”,最终不了了之。
道光十六年(1836年),太常寺少卿许乃济提出《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应亟请变通办理折》,主张“弛禁鸦片,允许合法进口,课以重税;只禁官员、士兵吸食,民间不禁”,理由是“此举可阻止白银外流,增加国库收入”。弛禁论得到部分官员支持,如广东巡抚祁(yu)便认为“与其禁而不止,不如弛禁收税”。这种妥协主张,实质是对毒品贸易的纵容,遭到了林则徐等有识之士的强烈反对。
湖广总督林则徐痛斥弛禁论:“鸦片流毒,若弛禁则蔓延更甚,数十年后,国将不国。”他在湖广地区试行严禁,“查封烟馆,缉拿烟贩,强制吸食者戒毒”,短期内查获鸦片数百斤,成效显着。道光十八年(1838年),鸿胪寺卿黄爵滋上《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提出“重治吸食者,论死立决”,认为“吸食者死,则贩卖者、种植者自绝”。这份奏折震动朝野,成为严禁派的纲领性文件。
此时的道光帝,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连续八次召见林则徐入京,听取禁烟方略。林则徐直言:“若再放任鸦片,中原将无御敌之兵,无充饷之银。”(《林则徐集·奏稿》)这句话刺痛了道光帝——作为王朝的守护者,他最恐惧的莫过于“兵弱饷空”。最终,道光帝下定决心:“鸦片必须严禁,林则徐着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