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四日,紫禁城太和殿的晨钟撞响三十声,回荡在寂静的宫阙间。十八岁的弘历身着麻服,跪在乾清宫雍正帝的灵前,接过庄亲王允禄手中的遗诏,登基为帝,是为乾隆元年。
据《清世宗实录》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帝于乾清宫西暖阁召诸王大臣,言“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慎。……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正大光明’匾额之后”。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夜,圆明园御榻前,鄂尔泰、张廷玉等重臣在雍正帝“大渐”之际,奉命从“万几宸翰”处取出另一份同款遗诏。两份遗诏内容完全一致,均写“皇四子弘历,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清高宗实录》卷一)。这种方法,彻底避免了康熙晚年“九子夺嫡”的乱象。
弘历的继位过程是清代最平稳的权力交接。八月二十三日雍正驾崩,二十四日弘历即于灵前继位,二十五日以新君名义颁布第一道谕旨,赦免部分罪犯、安抚宗室,二十六日接受百官朝贺。短短四天,从治丧到理政,水到渠成。张廷玉在《澄怀园语》中感叹:“国朝家法,立储最为精密,世宗此举,实万世法程。”
自雍正五年(1727年)起,弘历便以“皇四子”身份参与政务,批注奏折。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雍亲王手书》中,有雍正帝对弘历奏折的朱批:“汝之言,朕深然之。凡事务必躬亲,勿恃聪敏,勿惮劳苦。”可见其早被当作继承人培养。
康熙晚年也很喜欢这个孙子。康熙六十年(1721年),十二岁的弘历第一次在圆明园“镂月开云”殿见到祖父康熙帝。据《清高宗实录》记载,康熙帝“见皇孙聪慧,甚为钟爱”,当即命人将其接入宫中抚养,亲自教读《论语》《尚书》。
这段“皇孙承宠”的经历,成为弘历继位的资本。康熙曾对近侍说:“是孙儿福过于予。”(《啸亭杂录》)更有传言称,康熙帝晚年之所以属意胤禛继位,正是看中弘历的潜质,欲“隔代传位”。虽无确凿证据,但从康熙带弘历围猎时“亲射熊罴,命皇孙试之”(《御香缥缈录》)的刻意培养来看,这种猜测并非空穴来风。
在雍亲王府度过的少年时光,塑造了弘历的政治品格。他师从朱轼、蔡世远等理学大家,既学经史子集,也习骑射武艺。朱轼在《圣祖仁皇帝实录》序中写道:“皇子弘历,日侍讲席,研精义理,旁通世务,盖有得于圣人之教矣。”这种“文武兼修”的教育,为其日后治国奠定了基础。
乾隆帝继位后的首要任务,是在延续雍正新政的基础上缓和矛盾。雍正朝以严苛着称,士绅、宗室多有怨言。乾隆帝即位次日便下谕:“凡皇考办理未竟之事,皆当次第举行;其有稍过者,亦应酌量改正。”(《清高宗实录》卷一)
具体措施包括:释放被圈禁的允禵等宗室,恢复其爵位;减轻“摊丁入亩”在执行中的弊端,允许地方官根据实际调整数目;放缓文字狱的节奏,对吕留良案中未定罪的牵连者“免予究治”。这些举措迅速稳定了人心,正如《清史稿·高宗本纪》所言:“高宗初政,宽大之诏屡下,天下欣欣望治。”
在核心政务上,乾隆帝坚决继承父志。他继续推行“改土归流”,在西南边疆增设流官;强化军机处职能,规定“军机大臣每日晋见,承旨办理”;严惩贪腐,即位当年便查处了山西巡抚诺敏等一批雍正朝遗留的贪官。这种“宽严相济”的策略,既纠正了雍正朝的严苛之弊,又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
对于辅佐重臣,乾隆帝恩威并施。他重用鄂尔泰、张廷玉,加官进爵,称其“为皇考遗臣之冠”;但也敲打二人“勿结党营私”,在谕旨中明确“朕用人行政,一秉至公,从不稍存偏向”。
乾隆帝接手的,是一个经过雍正十三年整顿后日趋强盛的帝国。据《清文献通考》记载,雍正元年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至十三年已增至六千余万两;全国耕地面积从康熙末年的六亿亩,扩展至七亿余亩;“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使人口突破一亿四千万。
乾隆帝即位之初,下令免除雍正十二年以前的欠赋,总计白银两百余万两;调拨粮食赈济直隶、山东等地的灾荒;继续修建江浙海塘,加固防洪工程。这些举措既彰显了新君的仁政,也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乾隆将雍正的“密折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定“各省督抚,凡有要事,皆可密折奏闻”,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他组建了自己的亲信班底,如讷亲、傅恒等,逐渐取代雍正旧臣。
乾隆元年(1736年),他又下令编纂《三礼义疏》,强调“以礼治国”,将儒家思想作为统治的精神支柱。虽放缓文字狱,但对“谤讪朝政”者仍严惩不贷,元年便查处了传播“雍正帝被刺”言论的江南士子。
乾隆的继位,是清代政治制度成熟的标志。秘密立储制的成功实践,证明了中国古代皇权传承可以走出“嫡长子继承制”的窠臼;而乾隆帝“宽严相济”的施政方针,则显示出他对前朝经验的吸收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