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6日夜晚,河南省周口市一家饭店向公安机关紧急报案——该店女服务员刘桂荣在店内遇害。
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疏散人群,并安排刑事技术人员展开勘查。
死者刘桂荣,女,三十一岁。初步勘验显示,她是被人勒颈致死后,又被吊在楼梯扶手上,凶手甚至捡来一根长约五十厘米的木棍,从其胸部狠狠捅入胸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然而,现场地面并未提取到任何可疑足迹,楼梯扶手上也没有指纹痕迹,说明凶手作案后精心清理了现场。
就在侦查陷入僵局时,一名细心的技术人员在解开绳索、将死者平放之后,突然发现其粉红色衬衣的胸前部位,残留着半枚模糊的鞋跟印——那是凶手在她倒地后,用脚狠跺胸口所留下的痕迹。
“9·6”专案组随即成立,全力投入侦破。但案发第六天——9月12日晚,又一起命案震动周口:
某大型小区商业街服装店内,二十岁的女店员魏世珍被多种凶器残杀。市公安局指令专案组同步出警,研判两案是否具备并案条件。
据服装店男店员回忆,案发前不久,他正准备离店,却见前几天辞职女店员的男友刘石刚怒气冲冲闯进店里,大声辱骂魏世珍,称她“挑拨关系”。
男店员离开二十分钟后,突然收到魏世珍发来的短信:“我被控制了,快报警。”他起初以为是玩笑,拨电话未接才警觉起来,立即通知女老板报警。
民警与120几乎同时抵达。魏世珍倒在试衣间,颈部、胸部多处刀伤,头部遭灭火器重击,喉咙被割,早已气绝。
凶手用店内拖把清理血迹,又擦拭了灭火器、玻璃柜台等可能遗留指纹的地方,手法熟练而冷静。
由于两案被害人均为青年女性、作案手段残暴近似,市公安局决定并案侦查。
技术人员在试衣间外地面上,艰难提取到两枚模糊血足印,连同“9·6”案中那半个鞋跟印记,一并送至河南省公安厅,足迹鉴定专家郑德才受命进行比对。
检材条件极差,郑德才与同事历时两天反复比对,最终只能作出倾向性结论:“两案嫌疑人有较高可能为同一人。”
10月30日,专案组抓获“9·12”案重大嫌疑人刘石刚。
但他拒不承认与两案有关,甚至辩称:“我只是骂了她几句,就走了,谁杀的人我根本不知道。”
初步比对其鞋子与现场足迹,结果竟为“不符合”。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刘石刚曾因罪入狱,反侦察意识极强,审讯中始终顽固。专案组一边依法刑拘,一边继续排查,但两个月过去,其它嫌疑相继被排除。
最后,刑侦大队负责人带着刘石刚的鞋子和行走样本再次找到郑德才。
经一整天的精密比对,郑德才团队基本认定“9·12”案血足迹系刘石刚所留。但“9·6”案仅余半枚鞋跟印,鉴定难度极大。
为谨慎起见,郑德才反复测量实验,甚至亲自躺在地上,用刘石刚的皮鞋在自己胸前反复模拟踩踏,终于合理解释了技术差异。
当晚八点,鉴定结论正式作出:“刘桂荣、魏世珍被害案现场足迹系刘石刚所穿皮鞋遗留。”
证据确凿,市公安局连夜再审。经过十二小时攻坚,刘石刚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不仅交代了这两起命案,更惊人地供认出另外六起残杀女性案件及一起抢劫杀人未遂案。
刘石刚,男,二十九岁,贵阳农村人,父母双亡后于1993年投靠周口亲戚,开始打工生涯。
1995年1月,他在一家小饭店认识时年三十九岁的女服务员王晓倩。她穿戴讲究,生活风流,常出入舞厅。
刘石刚看中她的钱财,主动接近,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
半年后,刘石刚被工厂开除,失去经济来源,向王晓倩提出“借钱买房”遭拒,顿起杀心。
某晚,他诱骗其至河边僻静处,将其掐昏后又用石头砸头,劫走金饰、bp机等财物,最后抛尸河中。
此后,他彻底堕落,专挑女性下手,接连作案:
在某超市,趁女老板外出时杀害店员郭珠珠,劫财逃逸;
以招聘家教为名绑架女大学生刘艳艳,却因对方哭诉家境贫寒而动恻隐之心,最终将其释放;
冒充客户骗缝纫店女工杨佳至住处,抢劫后性侵,并在其呼救时残忍勒毙,藏尸郊外;
在不同时间、地点分别杀害卖淫女李彩英、大厦服务员金彩霞、夜班女工秦艳丽,作案手段包括掐颈、勒毙、焚尸等,极其冷血。
“10·9”案发后,全市大规模排查,电视台循环通缉刘石刚。他一度躲藏玉米地,啃食生薯度日,最终在返家取物时被埋伏民警抓获。
侦查表明,刘石刚曾因猥亵幼女被判刑十五年,假释后来到周口。其作案动机兼具劫财与变态性心理满足。
经郑德才等技术人员对多起案件现场足迹进行系统比对,最终在证据上形成完整链条。
1996年,刘石刚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