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楼高万丈,不敢忘顽石。
人们常常留恋故土,那一花一草、一起长大的脚步、扶持走过的夜……全都刻在血脉里,成为生命的一部分。
没有人生来无所畏惧,不过是拥有的爱越多,铠甲便越坚固。
最后,铠甲最坚固的人站出来,与这世界的黑暗战斗。
草原广阔又美丽,但留不住向往天空的灵魂。
熊顿知道,他不可能禁锢云琛一辈子。
漫长的几十年,只要有一次放松警惕,云琛定会如飞鹰展翅,决绝离去。
不如就此放手,不将她当作一个女人,而当作可敬的对手。
熊顿命人抬上云琛遗失在雪中的剑,指着全场对她道:
“我可以放你走,以洛疆对待勇士的最高敬意——由你亲自挑选一位勇士决斗,杀了他,你就可以离开,若被杀,你就永远留下来——我说的是永远,生或死,都留下。”
在熊顿的示意下,宫廷侍从捧上一盏用人头骨做的酒碗。
盯着那酒碗,云琛很清楚,在熊顿对她终止男女情意的那一刻,她就必须要靠自己走出这里。
否则下一个被做成酒碗的,也许就是她的头。说不定熊顿还会好好珍藏起来,将来带进他坟墓里去。
想到这,云琛提起头颅酒碗,仰头干掉酒。
“好,我同意。”
婚席突然变成决斗场,全场哗然,议论纷纷。
一个身材壮硕的洛疆勇士上前,捶着胸口向云琛毛遂自荐:
“云将军,我愿意做你的对手,你可以选我!”
有一个人带头,其他洛疆勇士也纷纷站出来,表示愿与云琛决斗,场面顿时热闹起来。
云琛环顾每个人,皆一脸真诚,毫无惧色。
洛疆勇士们视荣誉比生命更重要。
打赢了离开,远比直接放她这敌国大将走,更让洛疆人心服口服。
云琛知道洛疆风俗如此,勇士们全都不怕死,并以决斗为荣。
可她真的有些倦了。
她不想再杀人。
她大声问:
“洛疆第一勇士是谁?我想见一见!”
熊顿由衷感到佩服。若云琛耍个滑头,故意挑个比她弱的来比试,也没人会说什么,只当她离开心切。
可她却要挑最强的对手,以此真心回馈洛疆待她如上宾。
一个差不多和熊顿一样大块头的勇士站出来,大吼一声,准备上场。
云琛却道:“且慢。”
她请熊顿帮她翻译,问问那洛疆第一勇士的最强战绩是什么?
熊顿说:“不用他告诉你,我知道。他可以一次打趴一百人的小队,还曾在林中用弯刀单杀过一头成年黑熊。”
云琛了然,“好,给我一把匕首,我要与两头黑熊决斗。”
熊顿沉默了,无意识地攥紧拳头,而后将云琛的话用洛疆语说出来,立刻引得全场惊叹。
就连那洛疆第一勇士都瞪大了眼睛,感到不可思议。
云琛并不管这些,她将头上繁重的牛角盘头取下,重新梳头束发,而后脱下厚重的婚袍,只留下两件单衣,恢复原本清瘦的模样。
“你确定不用你最趁手的剑?”熊顿皱眉问。
“我确定。”她说:“你的第一勇士用弯刀,我就用匕首。他杀一头黑熊,我就杀两头,这样就算我赢了他,赢得公平。”
停顿片刻,熊顿眉头拧得越来越紧,将贴身佩了十几年的匕首抛给她。
她抬腕接住,朝他露出个真诚的浅笑。
那一刻,熊顿有种终于被这女人认可的感觉。
熊顿不再多言,示意守卫去兽园牵熊。
等待的间隙,云琛开始回忆在东炎杀熊的经历,仔细回想熊的缺点和破绽,她决定还是用以前的招式,先攻眼睛,再攻喉咙。
在全场沸腾的欢呼声中,两头黑熊被关在笼子里,推入场中。
云琛信心满满地抬头望去,立马就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大耳刮子。
怎么就忘了洛疆人体型超出常人!熊也一样啊!
眼前两头黑熊,显然比她之前杀过的那只大两倍不止!
而且处于冬眠期的熊,就像通宵过后刚睡着又被喊醒,一肚子起床气,脾气暴躁,杀伤力也更强。
周围的洛疆人全在为她呐喊助威。
她抹了把头上的汗,心说气氛都烘到这份上了,不上也不行吧?
她朝同样呐喊加油的洛疆第一勇士竖了下大拇指,表示他这名号货真价实,绝对不是虚的,而后扎开马步,摆出杀斗准备。
两头黑熊慢悠悠从笼中走出,张着熊口,发出震慑的低吼。
云琛在两头黑熊之间来回打量,想先挑其中一只下手。
结果还没挑好,两头黑熊看对方不顺眼,先打了起来。
它们用两只有力的后腿站立起,身躯庞大但行动敏捷,一边嘶吼,一边挥动熊掌。
两头巨物“砰砰”相撞,惊得大地都在颤动。
围观的人们吓得后退好几步,唯恐避得不够远。
看着两头起床气都不小的黑熊,云琛瞅准时机轻功而上。
她飞鸟般轻盈跃起,跳上其中一头黑熊的脖子,狠狠一刀插进熊眼,惹得熊剧痛挣扎,愤怒地挥动熊掌,朝她后背抓去。
一瞬间,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