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参所部从平城出发,北上过雁门关。
这一带曹参很熟悉。当初白登之围的时候,曹参十万大军步阵解围。给匈奴人极大的压力,令单于不敢妄动。那一战虽然陈平奔波于白登山和匈奴王帐之间,但是真正令匈奴觉得无法吃下刘邦,不得不退兵的,是曹参。
但是也因为曹参用兵太过稳健。大营缓缓推进,几乎是一日数里,最后曹参所部没有任何伤亡,可是从刘邦的视角看起来,曹参所部的不紧不慢,足以证明曹参没把皇帝放在心上。换了樊哙,这会儿都全军推进亲冒矢石浑身插了无数箭支跪在刘邦面前抱着老刘的大腿痛哭流涕了。
曹参虽然保住了战斗力,但却失去了圣心。这一战,皇帝给无数人加官进爵,就只一个曹参,不咸不淡的说一句曹卿辛苦,就令他带队归回到临淄了。
曹参和刘邦之间的芥蒂,至少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重回雁门关,路过白登山的时候,曹参还忍不住往山上看了一眼。
当初刘邦几万人被困白登山,天降大雪,三成士兵最后被冻掉手指不得不退伍回乡,成了没有人看得起的废物。无数人吹捧刘邦用兵有多么大的本事,一个白登山就试验出成色来了。真正能打的,全天下曹参就服一个韩信!
曹参没想到自己这支部队装备了这么多摩托车,成队的摩托车行进迅速又整齐,这车子比战马的操控性可是强很多。唯一的欠缺就是这个车子太矮,遇到马队短兵相接的时候,兵器要从下往上挑,用力不方便,杀伤力没那么强。火器威力多少弥补了身高不足的问题。
自己所部装备了如此之多的摩托车,现在自己才算是大秦第一强的骑兵,比灌婴那个队伍可是强多了吧?曹参没想到自己还能以骑兵指挥官的身份出现在战场上,倒也真是奇妙。
技术好的骑手,也能骑乘摩托车翻山越岭,甚至踏上楼梯都不成问题,不过大部队还是只能在
指挥两万多骑手行军,才知道匈奴单于所谓三十万控弦之士,是多么令人咋舌的规模。但是也对这个数字深深怀疑。三十万骑兵?就以一路上遇到的这些部落的情况,匈奴草原怎么可能养得起这么一支军队?
游牧使用土地的能力是非常弱的,养活一个小部落,就需要方圆数百里的草场。即便是这样,也不能保证吃饱穿暖。
从路上遇到的这些小部落的缴获来看,真是没碰到什么像样的战利品。麾下的百人长都说,我们是不是刚刚打劫了一个乞丐帮?
这些部落称得上财产的,就只有破旧的帐篷、大车、几个盆子,还有一群羊。
按照长公主所下的军令,征服匈奴不需要什么俘虏,曹参所部没有赵芃那样仇恨和嗜杀,在草原上的征服也就入乡随俗,学了匈奴人的办法——比车轮高的男子都杀掉。
不过在具体执行上,士兵们显然对这个标准有自己的理解。大多数时候士兵们是使用摩托车车轮作为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剩的下的就只有哺乳期的婴儿了。
说起来还是匈奴人缺少统一度量衡的缘故。车轮作为度量单位,存在着过于模糊的问题。如果学习大秦律法,规定六尺以下的男丁不能杀伤,匈奴人死的也不至于这么干脆。由此可见,统一度量衡是多么重要,而始皇帝陛下是多么伟大啊!
按照草原上的惯例,被征服部落的男丁可以都杀掉,女子作为财产,由征服者瓜分。不过一来秦军有军纪,二来大多数士兵在家乡都有老婆,三来秦人性格比较保守,不太喜欢出轨乱搞,第四则是单纯的审美问题。秦军士兵看不上草原上的女子,除了觉得脏以外,就是觉得气味太大,实在下不去手。
所以席卷掉的这些部落,就只剩下了妇人女子。在草原上,光有妇人女子的部落是没有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的。劳动力不足、武力不足,这样的部落很快就会萎缩消亡。
不过这不在秦军的考虑范围之内。士兵们只是教条的恪守着所谓不杀女人的基本原则。至于不杀女人,女人们会不会自己死掉,那就关我屁事。
秦军所能劫掠的,其实就只有一些马和羊。算是能换换口味,吃些新鲜的肉类——这差不多是劫掠部落的唯一好处了。不过羊吃了就吃了,不能变成便于携带的钱财带回秦地,士兵们现在只希望以后回到大秦,皇帝的封赏能稍微多一点。
曹参也觉得这一路的战利品实在寡淡,战利品最多的时候是跟着韩信征服齐地,齐国上千年的积累,被自己这支军队搜刮一空,那一战是真的吃饱了。眼下的匈奴草原……估计除非是碰到所谓的王庭,剩下的这些小部落,都属于没啥油水的。
就在这种氛围中,曹参所部已经兵临阴山脚下的敕勒川。所谓王庭,就在前方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