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八年,二月初二。东洲,科罗拉多河谷(今亚利桑那州边界)。
这里是金山卫势力范围的最南端,也是文明与野蛮的分界线。
荒凉的戈壁滩上,狂风卷着红色沙砾,像刀子一样刮在人脸上生疼。一支由五百名 “神机营骑兵” 组成的巡逻队,正静静列阵在这片死寂的河谷中。
他们身穿土黄色防尘风衣,胸前挂着卡宾枪,神情肃穆,像一堵沉默的土黄城墙。
在他们对面五百步外,则是一群不速之客。
那是一支约两千人的骑兵队伍。没有统一的军服,许多人赤裸上身,肌肉虬结,脸上涂着狰狞的红黑油彩。他们骑着瘦高的野马,手里攥着粗糙的长矛,只有极少数人握着从西班牙人手中缴获的锈剑。
他们才是这片荒原真正的主人——阿帕奇人。
“停!”
孙得胜勒住战马,举起右手。身后的神机营骑兵齐刷刷举起手中的 “天启三式”卡宾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对面那一片彩绘的人影。
“王爷,这帮野人太难缠了。”孙得胜眯起眼睛看着对面,“他们躲在石头缝里放冷箭,咱们的装甲车还跑不过他们的马。要不要调飞艇过来?”
“不用。”
李苏掀开防弹马车的车帘,缓缓走下马车。他看着对面那群如狼似虎的骑兵,眼神里没有一丝杀气,只有商人习惯性的冷静打量与算计。
“杀了他们容易。”李苏淡淡道,“但谁替我们去恶心西班牙人?”
他说着,一步一步走向两军阵前的空地。
“把箱子抬上来。”
十几只沉重的樟木大箱,被士兵吃力地抬到阵前空地。
阿帕奇人的首领策马而出——那是一个肩宽背阔的壮汉,人称“疯马”。他手里挥舞着一把卷刃的西班牙长剑,嘴里发出高亢刺耳的怪叫,既是挑衅,也是展示自己的勇武。
“我不跟你们打。”
李苏大声说。通译在一旁飞快地翻译过去。
“打开!”
“哐当——”
箱盖被猛地掀开。阳光下,一片耀眼的雪亮寒光暴射而出,刺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眯起了眼睛。
那不是金银,而是整整一千把崭新的锰钢马刀。
这是本溪钢铁厂专门为骑兵打造的利器。刀身狭长微弯,刀背厚实,刀刃经特殊油淬处理,泛着一丝幽蓝的寒光。
除了马刀,箱子里还整齐码放着几百支大明淘汰下来的燧发枪。
疯马的眼睛顿时直了。
作为战士,他比谁都清楚武器的意义。
“想要吗?”
李苏随手拿起一把战刀,往旁边一块凸起的岩石劈去。
“锵!”
岩石立刻被削去一角,切口平滑如镜,而刀刃却毫发无损。
疯马咽了口唾沫,纵身下马,一把抢过李苏手里的刀,挥舞了几下,刀锋切开空气,发出低沉的嗡鸣。他脸上渐渐浮现出贪婪而狂喜的表情。
“好刀!比白人(西班牙人)的刀好一百倍!”疯马用刀尖指着李苏,兴奋地嚷道,“你要什么?女人?还是马?”
“我不要女人,也不要马。”
李苏摇头,抬手指向南方。那边,是新西班牙总督区(墨西哥)的方向。
“我要你们,去南方。”
他的语气不急不缓,却带着某种无法拒绝的诱惑。
“那里有白皮肤的人。他们占了你们的草场,杀了你们的野牛,还抓你们的孩子当奴隶。”
“我给你们刀,给你们枪,给你们用不完的子弹。”
“你们去,把他们的牛羊抢回来,把他们的庄园烧了。”
“抢到的东西,统统归你们。”
李苏顿了顿,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画着橡胶树的样子,又拿出一枚银币,在阳光下转了转:
“我只要两样东西——”
“生橡胶,和银子。”
“用这两样东西,你们可以来我这里换更多的刀,换这种比蜜还甜的糖,换那种喝一口就能在胸口点火的酒。”
他慢悠悠地吐出四个字:
“这叫——代理人战争。”
疯马听懂了。
他不是傻子,他看得出这是一个借刀杀人的交易。但恰恰,这也是他梦寐以求的机会。
“成交。”
疯马咧嘴一笑,猛地将手中的西班牙锈剑往膝盖上一折,“咔嚓”一声断成两截,随手扔在地上。
然后他高高举起那把大明马刀,对着身后两千名骑兵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吼——!!!”
“杀光白人!抢光他们的银子!”
两千名阿帕奇骑兵齐声怒吼,挥舞着手中雪亮的大明战刀,像一群被鲜血刺激到疯狂的饿狼,转头扑向南方的地平线。
看着这支如狼似虎的骑兵,就这样带着大明的钢铁与火药奔向西班牙人的后方,李苏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转身上了马车。
“王爷,这帮人可是养不熟的狼啊。”孙得胜压低声音,难免有些担忧。
“狼吃饱了肉,就不会咬喂肉的人。”
李苏的神色始终淡漠:
“只要我们的军工厂还在转,只要我们的枪炮始终比他们先进两代,他们就是最好的看门狗。”
“把西班牙人的后方搅得越乱,我们的生意就越好做。”
这一天,名为 “代理人战争” 的幽灵,被李苏悄然释放在美洲大陆上。
西班牙人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他不需要亲自动手。他只需要源源不断地提供武器,再高价收购赃物。这群草原上的狼,就会替他把西班牙人的后方撕得千疮百孔,直到那棵摇摇欲坠的殖民大树,彻底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