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想尽办法,终于使我所撰写的手稿《百年梦魇》和《狱中书简》脱困而出之后的第三个月,监狱终于明确同意给我呈报假释了!
但是,也许,我的时运确实够乖蹇,在呈报审批中又碰到了一连串意想不到的问题。
先是说监狱发出去的司法调查函,家乡的司法机关一直没有能收到。我这边在要求家属去催,让妻子赶紧去找司法局的人,让他们填表确认之后抓紧寄来。司法局却答复还没有收到。弄得最后,司法局也被催得不耐烦了,干脆打电话问监狱,调查函到底是什么时候寄出的?监狱这才实言相告:今天刚寄!
两天之后,调查函终于寄回了监狱。
于是,假释的呈报才算真正纳入了程序:中队通过了报大队;然后是大队公示,然后是监狱公示。然后是等待法院召开听证会。
法院的听证会完全是程式化的。对我的附加刑没收款已足额到位,法院实在没有再卡的理由。但是,五百多万元的没收款居然能足额到位,难免会让主审法官产生许多的联想。这种联想一经产生,实在是不太容易能够掐灭的。于是,拖着不下裁定,便成了题中之义了。
我在日复一日地等待,法官却正忙着跟我家人讨价还价。回家之后,我才听到那段令我目瞪口呆的电话录音。在利欲熏心之下,确实什么丑陋都能发生,也确实什么人间奇迹也能创造出来!
同一批开听证会的人陆续都走了,我却依旧被搁置在那儿。让狱中的警官帮助打听,一会儿说是已报省高院;一会儿说是报省监狱管理局。让我每天在希望中醒来,又在失望中睡去。我倒是不怕他们报哪儿去审批;我只是担心他们只是为拖延寻找一个理由。尽管寻找的理由很荒唐,令他们自己在程序上不能自圆其说。但是,人为的拖,目的是明显的。下一批的呈报很快又被通知要开听证会了,我竟再一次被通知参加听证会。
我参加的第二次听证会,显然并没有什么新的问题需要询问和调查的,只是做一做听证的应景文章而已!拖了这么长的时间,裁定一直下不来,形式总该走一走。
然后,第二次一起参加听证会的囚徒也陆续走了。我却依旧被拖着。没有任何的理由,只是拖你没商量。
终于,裁定总算是下来了!看来,在我的家人那儿实在也逼不出什么油水。
当我终于跨出监狱大门时,曾经在梦境中呈现的景观,竟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一条横着的大路,一条垂直而又渐渐斜着的通往田野的大路。只是没有专种桑地;没有倒地的白虎;没有怀抱着婴儿,一边喂奶,一边炒菜,另一侧胸脯正垂在油锅中被炸得滋滋作响的妇人。
家人和司法局的人正在大门外候着。
在这一瞬间,我终于又感觉到了沐浴在阳光底下的那一份温暖。蒙在我心头的那一层冰冻了十多年的坚冰在消融。我死了十多年,终于又复活了!在这一刻,我居然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激动,没有那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觉。也许,这一刻的那一份冷然,是被我的情绪所左右着的。显然,这一刻我实在是等得太久了!是因为太久了的等待,早已让我麻木。
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探望父母。父母年龄已大,所幸依然健在,让我甚感欣慰。岳父虽已离去,岳母却仍是精神气十足。
第二件事,便是立即着手再一次修改文稿。几经努力,长篇小说《长河落日》三部曲,经省城出版管理部门推荐,交中国移动公司的阅读网站——咪咕网站电子出版;长篇小说《鎏金时代》交浙江大学出版社,正进行纸质图书的出版论证;散文随着集《味品人生》中的一些散文、随笔交小城日报、小城文学期刊和小城文学网站陆续刊出。
我只是要告诉小城的人,我已经复活。死了十一年之后,我又活着回来了。而且,这十多年我并没有浪费。生命以另一种形式担负着它的承重。我已完成了数十年以来的孜孜以求!设想中的文字已敷衍成篇。我像是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坷德。我也已成了中国的塞万提斯。
《百年梦魇》四部曲中所记载的这一切都已离去,譬如已逝去的灿烂夏花,成了我灵魂深处的记忆。妻子依旧守候在我的身边,抚慰着我孤独的灵魂。
当所有记忆化作文字从我的笔端汩汩流出时,我的心是坦然的。回首以往,在我的一生中,人性良善与丑陋并存,我无法判断,到底是良善多一些还是丑陋多一些。我这个人,从本质上看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是什么促发了我的良善?又是什么诱发了我的丑陋?
我的一生适逢了一个风云际会的时代,由此带来的思想上的激荡,并由此带来的人生际遇的光怪陆离,又岂是一个狭隘的道德范畴所能恰当地评判得了的!留于后人说!不妨留于后人说!我不想对自己的过往作任何的评判!也没有什么值得我懊悔甚至是忏悔。
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我撰写《百年梦魇》就是为了审视自己的一生。不管美与丑,也不论是与非,或者对与错。写一个真实的我,立体的我,多维的我。道德评判的事,轮不到我自己去做!
我只是真实地记载了我的一生,无论是良善还是丑陋。有什么值得我去刻意隐瞒的呢?隐瞒必违背我撰写《百年梦魇》初衷。而且,有掩饰的记载必不能真实地反映我的一生。推而广之,也必不能通过我一生的经历真实地反映我们这一代人,身处一个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无论是在人生的初始阶段,还是踏上社会之后,心智的发展,性格的成熟,身体的发育过程中,遭遇的种种难堪、种种忐忑、种种不安和惶惶不可终日。
也无论是在官场上还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还是铢锱必较,人性与兽性在道德天平上,内心的喋喋不休和苦苦挣扎;还是在商场上的利益纷争、官商结合之下,利益纷争的白炽化。如果,官场上争得是名,商场上争的是利的话。人的一生在这二者中不停地沉沉浮浮,也足以让人抓狂仍至于精神崩溃了!
但是,我的回忆却是精彩纷呈。也许,这样的毫无掩饰的回忆并形成文字,会因此伤害一些人。但这也只是世俗目光中的伤害吧!我视世俗的目光如粪土。事过早已境迁,时至今日,又何必去在意这一份世俗目光的伤害呢!“记载的只要是事实,则永远是对的。”信哉!诚如斯言!
但是,这毕竟牵涉到旁人,这一份的牵涉让我忐忑。我尝试着将我书稿中的那些片段截屏给一起经历的人,也算是一份昭告,当然,也是尊重。但是,我得到的反应,却是令我大失所望。
但是,在我看来,如果在我的这部回忆性质的非虚构类纪实文学中,不真实地记载着这一段一直让我不能忘怀的曾经,倒是对这一份过往的莫大的亵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如果对他人构成了伤害,这个伤害也早已形成,早已成为过去式。并不会因为隐瞒,而使这一份伤害不复存在。只有如实地记载,才是对被伤害者的一份诚实。也是还被伤害者的一个公平。谁愿意被人欺骗呢?谁愿意生活在一个始终被欺骗着的世界里?与其是让被骗者始终心中耿耿,倒不如让他摆脱心中的那一份疑窦、那一份重负。
我以一份平常的心态去面对我的经历。这毕竟是我经历过的一切哦。是也罢,非也罢;对也罢,错也罢;道德也罢,卑鄙也罢。我自己不去作任何的评判,更不去作任何的掩饰。一直以来,做任何事情我都尊重我自己的内心。人生在世,短短的数十春秋,我为什么要在世俗的压力下仓惶而过呢?只有我行适我素,我才能活出我自己的精彩!
所以,让我不懊悔的是,在人生道路上,我虽然一路坎坷,甚至遭遇了人生的滑铁卢。但是依旧一路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从来不曾错失过人生的每一份美丽。哪怕是身处人生的谷底,我依旧让这一份严冬的苦寒绽放出美丽的光彩!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出来之后的第三件事,便是着手报案。这些年来,所有围绕着我被陷害的材料,都转而成为我向公安部门报案的第一手资料。我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之后,即向小城公安部门的经侦支队报案,要求追究陷害我的人的职务侵占罪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
但是,遗憾的是,诚如几年前,我在狱中举报时,来监狱提审我的小城公安人员所说的,“我们不查,你又能怎么样?”虽然我已出狱,我的指控证据确凿,但是,小城公安的经侦支队仍以属地管理为由,将案件推给了南湖区的公安分局。我将报案材料送去南湖区的公安分局立案大厅。虽然收下了材料,却迟迟未见回复。我等了两个多月后,算算日子,应该到了他们必须答复的时间了。是立案?还是不立案?
南湖区的公安分局答复是,材料已转去了经开区的公安分局。依旧是以属地管理为由。并规劝我说:
“你提供的证据再充分,我们也不会查!与其是浪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倒还不如此事到此歇搁!”此话居然与几年前的说法如出一辙!
又一个多月之后,我寻去经开区公安分局,该局的经侦大队长答复是:报案材料并没有转给他们,像这一类经济案件,应该是市局经侦支队管的,分局配合。我问:
“那本装订好的,厚厚的报案材料呢?”
分局的答复是,应该在市经侦支队。让我去找姓胡的副支队长。我随即赶去市局经侦支队,点名要找姓胡的副支队长。姓胡的副支队长和姓高的警官倒是一道来接见我了。
历史往往就这么奇怪,循环往复似乎无处不在!几年前的情形竟会再一次重现!七年前我在监狱举报后,来监狱提审我的两个人又齐匝匝地坐在了我眼前。只是高警官依旧是高警官;胡警官已成了胡副支队长。我问,我所报案件的受理情况。胡副支队长说:
“你的报案材料,证据不充分!”
我说:“我提供了这么多的证据,怎么证据不充分?我在工商部门和纪检部门工作时,也一直在办案。证据充分不充分,我清楚得很!再说,我是报案人,提供线索已足够!我提供了这么多的证据,怎么还说证据不充分?”
胡副支队长说:“因为你在几年前就报案了,所以,这个案件我们不立案!”
我觉得立不立案,应该取决于报案人所举报的事实本身是否构成违法,并不在于是否曾报过案。我问:
“明知违法且有报案。不立案查处,是否涉嫌选择性执法?涉嫌不作为?”
胡副支队长说:“你有权报案。我们公安有权不立案!”
我说:“既然公安不立案,那请你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
胡副支队长说:“书面通知我们不会出!我们只口头通知你!”
我说:“既然不立案,请把我的报案材料退还给我!”
胡副支队长说:“报案材料我们是不退的!”
真是咄咄怪事,明知报案人所报的案件确实构成违法,却又不立案查处!报案材料又不肯退还!
不得已,我只得写信小城公安局长,将我面临的困境一一述明。约十天后,终于有人受局长委托,约我面谈。
我只得重新装订了一册报案材料,再一次踏上了报案的征程……
报案材料再一次收下。并且,神神秘秘地跟我说,不要对外宣扬,这也是他们晚上找我而非白天找我的原因。说是晚上不引人注目,有利于他们秘密侦查。我倒还真的以为,他们这次算是真的下决心侦查了。是啊,我提供的证据如此详实,而且已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光是我提供的证据便足以能定他犯有职务侵占罪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
但是,四个月之后,再次找我,说此案属于经侦支队管。
事情居然又回到了起点。
不得已,我只得再次提笔,给省公安厅长直接写信。陈述我报案中所遭遇的种种奇遇。
然后是直接向国家公安部网站报案。又一个多月后,嘉兴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找我,我看到了公安部转下来的那张督察表。督察支队的杨警官了解了我的报案情况,我告诉他,我报案材料中提供的证据是:省高级法院委托的对公司的审计报告,省高院的民事裁定。嘉兴市秀洲区法院的两次委托对我所持公司股份的评估报告,公司因此出示的财务报表,我的异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证明。犯罪嫌疑人自书的相关原始凭证。这些材料均出自于执法部门或执法部门委托的审计、评估公司及犯罪嫌疑人的自书。所有这一切已形成了一条有效证明链,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存在。光凭这些材料便能定他有罪。
杨警官说,他才只去年转业进入公安系统,具体业务不太熟悉。
我说:“你可以去调阅我的报案材料,看我所说的是不是事实!”我说,“如不立案,希望给我一个不立案的理由!”
他说,让他调查了再说。
但是,仍是再无消息。
2018年,遇中央开展三年期的“除恶扫黑”专项斗争,鉴于我在十年前即举报了诬陷我的人的涉黑等种种犯罪劣迹,又鉴于当时构陷我入狱的公安局分管局长,因为黑社会提供保护伞及受贿被查处,我即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该人的受贿问题。同时也向公安机关再次举报诬陷我的人的涉黑劣迹。但是,公安机关除了搪塞依旧是搪塞。中央督导组来小城的前一天,公安算是派人来装模作样地对报案做了一番了解。但仍不予立案查处。南湖区的纪检监察部门来电话告知,举报材料已收到,举报的受贿是事实。但是,问及“行贿者是否同样已构成犯罪?”却是语气支吾,似乎并不想将案件的查处引向纵深。
我知道,仅受贿一项,并非明里构陷我入狱者一人,还有几次暗里的帮衬者在。只是如案件再深入,必定会牵扯到更大的权贵。就如同我向公安报案,公安不立案后,我向检察院指控,要求检察院对公安的不作为出具检察建议书。而检察院居然也告诉我说:“你的报案证据不足!”一样。后来才知道,我在前文中提到的中级法院的那位同样徇私舞弊构陷我入狱的副院长,居然已调任了副检察长!呜呼,不管我实名举报还是实名报案,我始终被笼罩在这张黑网之下!
嘉兴,这个党的诞生地,革命的启航圣地……(此处略去57字)!
作者
2017年9月1日
2018年6月15日修改
2019年12月30日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