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家庄,有个二十好几的光棍,名叫罗有良。这家伙品行不端,凶悍狡诈,虽然名叫有良,却常做无良之事,因此村民们干脆叫他“罗无良”。罗有良有个姐姐,名叫罗有巧,嫁给了邻村的小商贩张子布。
作为小舅子,罗有良非但不帮衬姐夫,还时常以各种理由找张子布借钱,并且从未归还。时间一长,张子布心中自然不满,等罗有良再次来借钱时,他便以生意亏损为由拒绝了。这下可惹恼了罗有良,他隔三差五就到姐夫家找茬。张子布为人忠厚,不愿与他计较,见他来闹便躲出去。可罗有良不占便宜誓不罢休,姐夫不在家,他就拿姐姐出气。姐姐一向溺爱这个弟弟,只能默默忍受。
有一次,张子布外出送货,要四五天才能回来。罗有良趁机纠集了几个地痞无赖,在夜深人静时闯入姐夫家,将姐姐装进麻袋,卖到了外地。所得钱财,几天之内就被他们挥霍一空。
张子布回家后不见妻子,找上门来与罗有良理论。罗有良恶语相向,两人动手打了起来。罗母闻声出来阻拦,此时张子布已被罗有良打倒在地。罗母大喊:“我儿啊,快住手!你打死姐夫,可是要抵命的!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不能看你蹲大牢啊!”可罗有良此时已丧失理智,对着倒地的姐夫猛踹猛踢。罗母生怕儿子闯祸,不顾体弱,上前抱住儿子的腿阻止。罗有良竟一脚踹开母亲,又狠狠地在她小腹上跺了一脚,这一脚力道十足,竟将老母亲当场踹死。
见母亲死在自己脚下,罗有良大惊失色。邻居闻声赶来,罗有良趁机在张子布脸上踩了一脚,将他踹昏,然后大喊:“张子布打死我的老母亲了,我要为母亲报仇!”邻居信以为真,将昏迷的张子布捆绑起来,用凉水泼醒。罗有良装出一副悲痛欲绝的模样,嚷嚷着要打死张子布为母亲报仇,被邻居拦住,随后将张子布交给了地保。
地保将张子布打了一顿,又将他扭送至县衙。在公堂上,张子布大喊冤枉,声称罗有良才是杀死母亲的凶手。然而,无人替他作证,县太爷及幕僚也不相信亲生儿子会打死母亲。于是对张子布动用大刑,打得他皮开肉绽,几度昏厥。屈打成招后,张子布被定为“殴死岳母”之罪。
案卷公文随即被上交至莱州知府衙门。新任知府看到案卷,发现案情过于简略,且有诸多疑点,于是驳回案卷,并亲自带人前往平度检验罗母的尸体。
验尸当日细雨绵绵,道路泥泞。罗有良和张子布被传唤至现场。验尸官检验后,发现死者确系被踢破脏器而死,外伤可见淤痕。知府听后点头,将二人带回县衙审问。
公堂之上,张子布大声喊冤,罗有良也高呼冤枉,并请求知府重判张子布。知府让罗有良脱下满是烂泥的雨鞋,罗有良不敢不从。知府仔细看过雨鞋后,问罗有良是否经常穿,罗有良答是。知府又问张子布平时穿什么鞋子,遇到雨天穿什么鞋子。张子布回答,平日穿布鞋,雨天光脚。
知府听罢,沉吟片刻,突然厉声质问罗有良:“你可真是禽兽不如!你母亲尸体腹部斑斑伤痕,就是被你这双钉有铁钉的雨鞋造成的!有证据在此,你还不肯招认吗?”罗有良吓得说不出话来。知府命人打他八十大板,罗有良熬不住,只得承认母亲是自己所害。
随后,知府按照大清律将罗有良定为“灭伦”之罪,并将详文呈交给巡抚。可这巡抚与知府不和,一直想伺机打击报复。接到知府的案卷后,他立刻驳回,要求维持原判,随后又申请刑部对知府治罪。
就在这案卷被驳回的第三天,京都派员来到莱州知府衙门,摘去了知府的顶戴花翎,将他押至济南,关入大牢等待候审。可怜这知府,竟落得如此下场!
负责审理此案的是一个侍郎,他同情知府,想要联络同僚集资为知府捐官复位。但知府必须认错,承认自己查案有误。知府愤然拒绝,声称自己宁做草莽之人,也不会认错。侍郎无奈,只好依照巡抚衙门的批示,将罗有良释放出狱,并将张子布定了死罪。知府则继续关在牢中。
罗有良卖掉姐姐、害死母亲、诬陷姐夫,却如此轻松出狱,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也许是苍天开眼,没过多久,罗有良突然疯了,整天穿着那双踩死母亲的雨鞋在大街上乱跑,嘴里念念有词,讲述自己如何卖掉姐姐、踩死母亲、陷害姐夫的经过。
有一天,他在街上乱跑时,突然雷声滚滚,继而暴雨倾盆。罗有良跑到县衙,非要让衙役把他关进大牢。衙役见他疯疯癫癫,乱棍将他打走。等到人们再发现他时,他已经淹死在水中。当地百姓见此情景都说:“这罗有良是恶人有恶报,不值得同情。”
半年之后,知府被释放出狱,数万百姓沿途迎接,高呼“青天”。只可惜那无辜的张子布,在押赴刑场前便病死在大牢之中。这也怪他摊上这么一个恶毒的小舅子,命该如此。
此案也告诫众人:在择偶时,不能只看对方一人,最好提前了解对方的家人都是什么德行,以免日后招惹祸害上门。到那时你想赶都赶不走,只能自己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