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朱标从工部大门走出,李俨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
朱标看了一眼李俨一行人淋透的鞋帽,赶紧把人请到屋檐下避雨。
“李主事,孤七日前才去皇庄看过那些玉米,长势喜人,你打理得井井有条,就按种植高粱的法子施肥即可,还有什么疑问吗?”
“有。”
李俨苦笑着说。
“太子殿下,这些玉米最近长势太快了,一晚上能拔高一指长,明显是到了用肥的生长期,下官总觉得,玉米种得太急了,底肥没施好,肥料不够它用的,可能结出来的果实比预料的差,所以便想问问太子殿下,在它原产地,是用的什么肥料?”
“孤回宫问问。”
朱标脱口而出。
李俨诧异地看着朱标。
回宫问问?
问谁去?
陛下?
“下官能一并前去吗?”
面对李俨提出来的请求,朱标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不能。”
“……”
虽然朱标自知,他与父皇在种玉米方面,远不及李俨专业。
可李俨不是焦玉,光靠英儿画画,再靠后期有人解释,就能把偷听心声的事,瞒天过海。
一旦把李俨带到英儿面前,提到“玉米”这两个字,保守了这么久的秘密,就要被英儿识破真相。
“李主事你别着急,天黑之前,孤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有劳太子殿下了。”
为了防止李俨来回奔波淋雨生病。
朱标便让他跟着一起进宫,在华盖殿的大殿等着,还特意赏了午膳与宋濂等人一起吃。
李俨万万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品级的主事,能够和殿阁七大学士,坐在同一桌子上吃饭。
原以为这些大儒十分的讲究,可没想到饭菜一上桌,还没等他说几句表达敬意的话,七位加起来快到五百岁的大学士,麻利地拿起筷子汤勺,该吃吃该喝喝,不仅没有同李俨说话,甚至连共事的同僚也没有多余的寒暄。
吃饱喝足擦完嘴净完手,这才对着李俨露出慈祥的笑容。
“李主事你慢慢吃,我先去午休了。”
“同去同去。”
“还得告诉值守的人,半个时辰后叫醒我们,不然这下雨天睡觉太舒服,容易赖床。”
李俨直到七位大学士的身影,起到午休的偏殿,这才回过神来,站起来拱手相送。
坐下后,他面对着空荡荡的大殿,不住的惊叹:“陛下用人不拘一格,七位大学士更是随性洒脱,都说伴君如伴虎,看来老话也有不准的时候。”
李俨在皇庄呆了这段时日,不用和同僚与上官打交道,他都想着一辈子当司农司主事,听陛下与太子殿下的指令做事,也是非常不错的未来。
可看到七位能够左右国事的大学士,做事风格和他种玉米也差不多,他突然觉得,自己可以更进一步。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官权越重,能知道的事情就越多。”
李俨嘀咕一句,眼神不经意地往隔壁的画室看去。
等到他哪天当上三品大员,不知有没有机会,加入到陛下与太子殿下的讨论中去。
对了。
还有旁听的皇孙小殿下。
“真是奇怪,陛下和太子殿下商议国事,为何要带着皇孙小殿下呢?”
李俨在宫里吃的第一顿御膳,因为思考的问题没有答案,味同嚼蜡般,吃不饱也没吃好。
隔壁画室。
朱雄英本来是打算陪老朱在华盖殿用完午膳,就回东宫自己的摇篮里睡个午觉呢。
谁知道饭还没吃,说不在宫里吃饭的爹爹,匆匆赶了回来,还带来了老朱。
“爷爷!”
“爹爹!”
朱元璋伸手把跪在地上玩识字拼图的乖孙抱了起来。
看到那些拼图,忍不住一阵头疼。
“乖孙,你也太勤学了,听你娘说,你会写字了,就吵着要认字?”
“是呀。”
朱雄英知道大家习惯了他的早慧,在这方面也懒得装了。
他指着地上写的爹娘两个字。
“下一个……奶。”
朱元璋哭笑不得地挠了挠乖孙的痒痒肉,把孩子逗得咯咯笑,他的心情却微酸。
“为啥不写咱的爷字?乖孙你这也太偏心了。”
“难!”
爷字的繁体字有许多笔划不说,结构还难把握。
不像娘爹奶,朱雄英早就写习惯了,只需要练习肌肉记忆就行了。
朱元璋想到这四个字的差距,只能认栽。
“那你慢慢学吧,学会了写出来,咱就让人装裱起来,挂在咱批奏疏的桌位前。”
【啊?这么丢人现眼的位置吗?那我不得练个一年半载才敢写?】
朱元璋听到这话有些急眼。
这时,朱标忍不住重重地假咳一声。
“父皇,李俨还在隔壁等着呢。”
朱元璋一经提醒,也顾不得查看乖孙的写字进度,话锋一转,就直入主题。
“标儿,你说这埃及粟米怎么么得那么高,都快赶上高粱了。”
朱雄英听到玉米的事,顿时提起了精神。
【玉米和高粱的原产地好像离得不是很远,而且它们同属禾科,不仅长得高,它结得粒也不比高粱少呢。】
朱元璋听到乖孙的心声,更加着急了。
“李俨说埃及玉米好像要抽穗了,可他不知道施什么肥最好,担心肥力跟不上,种出来的米粒不如常升送来的种子,标儿,你说这该怎么办?”
朱元璋嘴上问着儿子,实际上视线一直定格在孙子身上,没有移开过。
事关重大,乖孙的一个字,咱都不能错过。
【人富而仁义附焉,农事兴则粟帛流。】
“……”
朱元璋听呆了,看向朱标,疯狂使眼色。
乖孙这是说的哪国话?
咱怎么听不懂呢?
朱标同样眉头紧锁。
人富而仁义附焉,出自司马迁的《史记》。
农事兴则粟帛流,却更像是李俨这样涉及农事的人,能够说出的感悟。
不是在商量肥料的事吗?英儿怎么会突然想到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