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去时一样,只是交通工具相反,我先是坐了卡车,再转了动车,最后坐上了回家的班车。
最后的乡村班车摇摇晃晃地驶入村口时,夕阳正把整个村庄染成金色。
远远地,我就看见母亲站在老槐树下张望的身影。
她比两年前更瘦了,背也有些佝偻,但眼中的光彩丝毫未减。
“妈!”
这一声呼唤让母亲浑身一震。
她小跑着迎上来,粗糙的手掌抚上我的脸,眼泪在皱纹间蜿蜒。
“黑了,壮了...”她哽咽着说,接过我手中的行李。
家里的陈设几乎没变,只是墙上多了几张我在部队的照片。
父亲默不作声地从我包里取出“光荣之家”的牌匾,用袖子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灰尘,郑重地挂在了大门上。
不一会儿,左邻右舍都围了过来。
“老杨,你儿子这是退伍回来了?”隔壁李叔探头问道。
父亲背着手,嘴角却控制不住地上扬:“可不是,听说在部队还立功了。”他故意把声音提高了八度。
饭桌上摆满了我最爱吃的菜:辣子鸡、回锅肉、酸菜鱼...母亲不停地往我碗里夹菜。
“多吃点,部队里肯定吃不好。”她的目光贪婪地在我脸上流连,好像要把这两年的空缺都补回来。
我埋头扒饭,眼泪却突然砸进碗里。这些熟悉的味道,是军营食堂永远做不出来的家的味道。
“慢点吃,别噎着。”母亲欣慰地笑着,“部队真是养人,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父亲破天荒地开了瓶珍藏多年的老酒,给我也倒了一杯。他粗糙的手指摩挲着酒杯,眼中闪烁着我从没见过的骄傲。
晚饭后,我把存折推到父母面前。父亲的手有些发抖,母亲则一个劲儿地推辞:“你自己留着,将来娶媳妇用...”
“我在部队用不上钱。”我坚持道,“而且,以后还会赚更多。”
客厅里,父亲破天荒地跟我聊到深夜。他问我在部队的经历,我挑些能说的讲了。
当问及将来的打算时,我望着窗外的夜色:“想去省城看看。”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你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就好。”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这个动作比他说的任何话都更有分量。
第二天一早,我给虾子猛发了消息。不到两小时,一辆崭新的黑色商务车就停在了村口,引得不少村民围观。
比起当年那辆破旧的二手车,这车的真皮座椅和空调让我恍如隔世。
上车前,我回头看了眼家门。
母亲站在门口抹眼泪,父亲则挺直了腰板,阳光下“光荣之家”的牌匾闪闪发亮。我深吸一口气,钻进了车厢。
商务车缓缓驶入县城的主干道,窗外的景色既熟悉又陌生。
街道两旁的店铺招牌换了新样式,但那些老字号依然倔强地坚守在原地。
我摇下车窗,让带着油炸食品香气的风灌进来——这才是家乡的味道。
“极光娱乐”的金色招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门口站着个西装笔挺的身影。车刚停稳,那人就快步走来,替我拉开车门。
“杰哥!”
我愣了一下才认出是虾子猛。他那一头标志性的蓝发变成了利落的黑短发,西装革履的样子活像个成功商人。
只有脖子上若隐若现的纹身还提醒着我他的过去。
“可以啊,改头换面了。”我捶了下他的肩膀。
虾子猛一把抱住我,力道大得让我差点喘不过气:“想死我了!走,给你接风洗尘,现在咱们这儿要啥有啥!”
我笑着婉拒了他的“一条龙服务”提议。他略显失望,但还是兴冲冲地带我去了老虎的奶茶店。
推开奶茶店的玻璃门,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穿着粉色围裙的老虎正在柜台后忙活,那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哪还有当年八中扛把子的威风。
“老虎,两年不见,你怎么变娘了?”
老虎猛地抬头,手里的雪克杯差点掉在地上。“阿杰?!”他手忙脚乱地擦着手走过来,“你回来了?刚好,快来尝尝我的新品!”
我看着那杯诡异的蓝色液体,上面还飘着不明颗粒,“你这是用虾子猛的头发调的吧?”
“胡说!”老虎一本正经地解释,“这是根据他以前的发色研发的,叫'逝去的青春'。”
我刚要拒绝,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我正好放下杯子,转头望去,正是黄子豪、周小小和李武三人,他们三个高中毕业后,就跟在虾子猛身边做事。
黄子豪三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胳膊上的新纹身格外扎眼。
“阿杰!”黄子豪炫耀似的撸起袖子,“看看我的新花臂!”
那条五彩斑斓的龙确实霸气,但周小小立刻拆台:“得了吧,纹的时候哭得跟杀猪似的。”
众人哄笑间,老虎又不合时宜地端出三杯蓝色饮料,眼睛亮得吓人。
黄子豪脸色一变:“那个...老虎哥,我们还有水要收,先走了!阿杰刚回来,肯定渴了,让他替我们喝了!”
说完拽着两人夺门而逃。
于是,在老虎期待的目光中,我硬着头皮灌下了四杯“逝去的青春”。那些不明颗粒在舌尖滚动,味道说不上难喝,但也绝对称不上好喝。
“怎么样?”老虎紧张地搓着手。
“一般。”我实话实说。
虾子猛拍着老虎的肩膀大笑:“早跟你说别整这些花里胡哨的!”
老虎挠着头,有些沮丧,但很快又振作起来:“我再改进改进配方...”
夕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来,给每个人的笑脸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色。
这一刻,我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些打打闹闹的日子。
只是当我摸到口袋里冰凉的银丝甲时,现实又猛地将我拉回——这次回来,可不仅仅是为了叙旧。
我让虾子猛给我开了一间包厢,又让他帮我订张票,明天一早,我要去省城。
包厢的霓虹灯在头顶旋转,将猩红的光斑投在真皮沙发上。
我独自坐在角落,手中的威士忌酒杯里,琥珀色的液体随着指尖的转动轻轻摇晃。
两个穿着亮片短裙的姑娘拘谨地坐在对面,时不时偷瞄我一眼。
一看就是虾子猛刻意安排的,我也不好寒了他的心。
“你们随意,”我晃了晃酒杯,“不用管我。”
年纪稍大的那个犹豫了一下,拿起话筒:“哥,我给你唱首歌吧?”
我正要点头,包厢门突然被“砰”地撞开。
一个满脸通红的胖子踉跄着闯进来,酒气混着汗臭味瞬间弥漫开来。
他眯着醉眼,突然指向那个叫玲玲的姑娘。
“操!老子找你半天,原来躲这儿呢!”他喷着唾沫星子,伸手就要拽人。
玲玲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缩到我身后:“九哥,猛哥让我陪这位大哥...”
我抬手挡开那只肥腻的手掌:“朋友,这是我的包厢。”
九哥被推得后退两步,这才把目光转向我。他歪着头打量我普通的t恤牛仔裤,突然咧嘴笑了:“哪来的小崽子?知道我是谁吗?”
包厢里的温度似乎骤降了几度。
我慢条斯理地放下酒杯,玻璃杯底与茶几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声。
起身时,我注意到玲玲在发抖,指甲都掐进了掌心。
“最后说一次,”我走到九哥面前,“出去。”
下一秒,我揪住他的真丝衬衫领子,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包厢门再次被撞开时,九哥已经像个保龄球似的滚了出去,在走廊地毯上滑出老远。
“哥!”玲玲惊慌地拉住我,“这样做,没事吧...”
我拍拍她的手背,转身刚拿起酒杯,门板就被人一脚踹飞。九哥带着十几个马仔堵在门口,钢管和砍刀在霓虹灯下泛着冷光。
“小杂种,敢动我,”九哥抹着鼻血,钢管指着我鼻子,“今天老子让你出不了这个包厢门!”
我仰头饮尽杯中酒,酒精灼烧着喉咙。放下杯子时,玻璃表面已经结了一层薄霜。这些天压抑的戾气,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巧了,”我活动了下脖颈,关节发出爆豆般的脆响,“我倒想看看你怎么让我出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