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闺女的面色变换不停,于书亮的心也提的高高的,生怕她因怨怪,而不愿认自己这个半路出现的爹。
想到什么,于书亮忙从另一侧口袋里,掏出一张存折,献宝似的放在桌上,推到林夕月面前。
语气小心翼翼中,还带点微不可察的讨好。
“孩子,之前爹不知道你的存在,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现在你长大了,已经过了需要父爱的年纪,我就是想弥补,也不知该如何弥补。
这里是我的所有积蓄,不多,也就八千多块。
之前,我资助过十几个烈士遗孤,还有一些生活困难的军人家的孩子。
现在那些孩子们都长大了,我以后也不用再资助他们,今后,爹的工资都给你花。”
看到于书亮眼中的忐忑和自责,林夕月神色认真道:
“爹,我并没有怪你,你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同样也不知道你的存在。
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是那个战乱的年代造成的。”
“好孩子,谢谢你不怪爹,但无论怎么说,你那十多年里,所受到的伤害,都是爹和娘的失责造成的。”
听到闺女这声,迟到了二十年的称呼,于书亮这个,在战场上即便流血受伤,也从未流泪的铁血硬汉,此时却忍不住红了眼眶。
林夕月好奇的问道,“爹,我有几个弟弟妹妹?我说的是同父异母那种。”
“什么弟弟妹妹?”
于书亮先是一愣,等反应过来后,摇头笑了起来。
“一个都没有,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孩子,咱家就咱们两个。”
“啊?”林夕月有些诧异。
于书亮一直没娶妻?这么痴情的吗?
于书亮有些难以启齿。
这属于身体上的隐私,他不方便在闺女面前解释,只能隐晦的暗示。
“当年爹受了重伤,伤到了根本,就是那个,咳咳,与子嗣有碍!
再者说,爹心里也放不下你娘,就不想娶妻耽误别人。”
原来如此,林夕月明白了。
也好,她也不想面对后娘和其他的弟弟妹妹们,她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月月,今晚就住在家里吧,爹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房间。
明天从咱家出嫁,好吗?爹送你出门子。”
看出了于书亮眼中的期盼,林夕月不忍心让他失望,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便点头同意了。
“好啊,都听爹的!”
生平头一次,于书亮的笑容如此愉悦。
心上缺失的那一角,被女儿这声软糯的“爹”,填得满满当当的。
而当得知自己的准媳妇,居然是师长丢失的千金时,袁定风的心都哆嗦了一下。
等再次面对这位,自己一向敬重的老上级时,袁定风失去了往日的稳重。
他忐忑又不安,生怕岳父大人看不上自己这个,啥都不是的毛脚女婿,不肯把闺女嫁给他。
幸好,于书亮只是以父亲的身份,告诫他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女儿。
袁定风大喜,忙连声保证,他以身上的军装发誓,一定会对林夕月好一辈子的,请岳父大人放心。
那眼神中的真诚,差点闪瞎于书亮的眼,他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翌日清晨,军区小食堂的门窗上,被贴上了大红喜字。
临时举办仪式的地方,还挂了几处红绸,看起来十分的喜庆。
今日,林夕月穿了身大红格子上衣,蓝色直筒裤,黑色胶底布鞋,胸前戴了朵大红花。
梳着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上面系着红色头绳,还扎了朵小红花。
整体装扮,极富年代气息。
只是如此平凡的衣着,也掩盖不住那精致完美的五官,和婀娜的身段,引来了众人或欣赏或羡慕的目光。
袁定风则是一身笔挺的军装,胸前同样戴了朵大红花,看起来格外英姿勃勃,俊朗刚毅。
只是,当他与林夕月并肩站在一起时,笑容异常灿烂,乃至略显憨傻,实在有些破坏了,那平日里沉稳的形象。
婚礼举办的简单又热闹。
新人先是对着伟人像宣誓,然后在众人的起哄声中,又合唱了一首红色歌曲,将气氛推至高潮。
只是接下来,当看到于书亮以新娘父亲的身份讲话时,众人惊愕万分,忍不住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什么情况,袁营长的媳妇,怎么会是于师长的女儿?”
“别说,你们细看,这位新嫂子确实和咱们师长有几分像。”
“这么说来,袁营长岂不是成了师长女婿?”
台上,于书亮正言简意赅的介绍着,林夕月是他二十年前,与未婚妻生下的孩子。
因某些原因,他和未婚妻失散多年,最近才得以相认。
台下的嘉宾中,冯红梅嫉妒的眼珠子都要红了。
而其他军嫂看向她的目光,则有些意味深长,有那么几个,甚至还凑在一起蛐蛐她。
“该,叫她狂,整天以师长千金自居。
也不想想,人家姓于,她姓冯,师长根本就没承认过她好吧。”
“就是,整天做着千金梦,鼻孔朝天的,看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
现在好了,于师长的亲闺女找到了,她一个养女,看她还怎么狂?”
“什么养女,于师长可没承认过,她就是个远房亲戚而已,那都是她自己给自己贴金的。”
听着这些窃窃私语,再看着始终陪在女儿身边,一脸慈爱的于书亮,冯红梅的心疼的厉害。
这种目光,她从来没在于书亮身上体会过,她陪伴了他这么多年,他都始终不肯承认自己。
而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野丫头,却能得到他的全部父爱。
凭什么呢?血缘真有那么重要吗?
没人在意冯红梅的想法,包括她的丈夫,他们夫妻的关系一直不好。
吃饭时间到了,当看到那一锅锅的猪肉炖粉条时,众人忍不住吞咽了下口水。
这场婚宴,林夕月贡献了一整头猪,请袁定风所在的七营官兵们吃饭。
被切成大块的猪肉,炖的软烂入味,油汪汪的,冒着诱人的香气。
众人顿时也没心思聊天了,迫不及待拿起手里的二合面馒头,大口大口开吃,一个个吃的头都不抬。
在这个困难年代,军人虽说不会饿的吃不上饭,但吃饱和吃好却是两码事。
每日,他们训练量那么大,肚子因缺乏油水,总是饿的很快。
大家都吃的津津有味,唯有冯红梅食不知味。
看着笑容灿烂的林夕月,和用宠溺的眼神,看着她的于书亮,冯红梅的眼眶悄悄泛红,即便难得一见的猪肉,也味同嚼蜡。
婚礼结束后,于书亮看着女儿和女婿一起去了筒子楼,这才恋恋不舍的回了自己家。
只一夜而已,他竟然觉得这个往日里熟悉的家,因女儿不在的缘故,居然显得太过空荡。
屋子里冷冰冰的,毫无烟火气。
不行,他得想办法把女儿骗回家里来住。
另一边,春宵一刻值千金。
袁定风匆匆洗漱过后,穿着大裤衩和背心,就火急火燎的回了屋。
袁爱萍知情知趣的躲进卧室,没有再出来。
今夜,她已经做了万全准备,往耳朵里塞了两团大大的棉花,将头埋在被子里,催眠自己快快睡去。
可隔壁传来的动静,虽刻意压制,却还是让她面红耳赤。
两个小时过去了,声音还是没有停歇,袁爱萍一动不敢动。
即便膀胱胀的难受,她也不敢去上厕所,生怕惊扰了新婚燕尔中的哥嫂。
迷迷糊糊睡到半夜,袁爱萍实在受不了了。
她感觉自己快要尿床了,忙摘下棉花,可是她听到了什么?
哎呦,她的好大哥呀!
不管了,袁爱萍迅速披上外衣,奔下床,打开客厅的门,捂着肚子,艰难的向厕所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