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明晃晃地挑衅,根本就不是这种极易被激怒的草原民族所能忍受的。
而陶巅挑衅过后,抓着小孩转身就跑。他跑,他们追,他跑得很快,那些人有些追得吃力。
此时,后方部落里的人也已经都知道了前方发生的事。
在得知部落首领的一个儿子被一个不知从哪儿来的野娘们儿给抓了,而且那娘们儿还带着一大群的好马,他们就再也按捺不住了。
在首领的愤然发令下,一万人里的剩下的作战主力几乎倾巢出动。
所有人都很卖力地想要尽快追上那一群马,一个是为了搭救小主子,一个是为了抓那娘们儿。前面回来传信的人都说了,那娘们儿腰细腿长,脸长得从来没见过的那样好看,皮肤细嫩的都能一指头戳出水来。别说他们了,就连那部落的首领都禁不住地多问了几句。
儿子不算什么,重要的,他想再娶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妾。所以,这次他自己也上了马,想要御驾亲征地亲手将那仙女般的女人带回来。
每个人都在那里打着自己的算盘,大家都想抢先在别人的面前把那个长得美到无法形容的小女人给抓到。急切的心让他们在首领护卫的带领下争先恐后地向前冲。
这些人确实是很能征善战,确实是很骁勇无比,但是在情绪激动、意乱情迷的情况下,他们一般都是开启了先做再想的模式的。以至于直到他们跑出去很远以后,都没有人能想想这件事到底是哪里有什么不对之处。
而陶巅要的就是这一点。
他的白龙马岂是这群凡马能够比得的。那白龙马跑在前方,时快时慢慢地就那样逗引着身后的几千人奋力追赶。就在你以为马上就能甩出套马杆套住它的时候,它突然一加速就蹿到前面没了影踪。
于是后面的追兵越追越生气,也就越来越不在乎任何事。跑着跑着,他们就已经被陶巅给带到了山坳之中。
到了山坳里。陶巅就相当于是跑到了死胡同中。
他装作惊慌地勒着马来回地游走不停。
而后面的那大一堆乌泱泱的男人都快要得意成失心疯了。哈哈哈哈!这回看你还往哪儿跑!哈哈哈哈!果然是长得好美好美!
而首领不满地左右看了看,当时被他视线扫过的人就全都不敢笑了。
他们一不敢笑,首领的笑容就绽放在了脸上。嗯嗯嗯,漂亮,真踏马漂亮!这大长腿,这高个头,就喜欢长得这么高这么壮的,最重要人家那小脸简直美得没法看。
这要是和他生个17、8个儿子的,那将来自己带着这些漂亮儿子出去得是有多拉风?至于正妻不同意?正妻不同意就全都杀了呗。
陶巅没有理会这群人之间的内斗,他之所以不动手,其实是在等,他在等断其后路的乘风军从两翼的矮山后突袭包抄而来。
而乘风军此时也确实是突然地从矮山后冲锋而出。
当耳聪目明的部落男人听见后方突然出现的马蹄声时,全都诧异地回过头来看着身后。
陶巅见状,便笑着大喝道:“姚筝!出来!前后合围。”说完便催着白龙马跑到旁边的绝壁之下,弃马腾身而起,几个纵跳攀爬就消失在了山顶之上。
此时的山坳里已经开始了一场不留活口地疯狂射杀。
这群部落人虽然都是背着弓箭的,可是根本就没法射穿乘风军的软甲,再加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人家的弩箭又是毫不讲理地疯狂连发。一时间山谷中中箭矢破空声、哀嚎声、辱骂声、求饶声交织在一起。生生地就奏出了一篇地狱之音。
没过多久,这将近4000的部落精锐就在乘风军超强神箭手的攻击下全部中箭坠马。
而此时身着软甲的陶巅也已经重新骑上自己的白龙马发号施令了起来:“都坠马了也不能掉以轻心,留200人在此补刀收拾战场,务必不要留下一个活口。杀完后盘点好马匹留守山谷。
剩下的与我一起去围剿部落!”
“是将军!”乘风军的两个将领一声答是。
一队人马旋风一般,竭尽全力地就回冲到了部落之中。
此时的部落里,萧平正领着1000多人在营帐中横冲直撞。这群牧民也不是傻子,他们其实还是保留了近2000多的男人在部落里看家的。
在萧平发动进攻的时候,这些留守者便冲出来迎战了。
可惜萧平这边的连发弩也是毫不讲理地蛮横无敌。
一个照面,那些甲胄根本挡不住破甲利箭的部落护卫,马上就有一半被射杀身亡了。
不是那乘风军的弩箭射得太准,而是这连发弩的箭头全都浸了见血封喉的剧毒。
沾到死,碰到亡。人群向收割了的麦子样的成片倒下。
而部落里也有一些擅长骑射的女子此时也携着弓箭上场迎战,结果她们就死得和他们的男人一样惨了。
不过也有几百个勇士冲到了萧平队伍之中,与队伍中的人近身肉搏的。
虽然软甲刀枪不入,马匹也都披着锐甲,可是这吃肉长大的民族到底是身大力沉,疯狂拼命中还是与萧平的人打了个势均力敌。
就在战事胶着的时候。陶巅已经带着那几千人疾驰来援了。
“给老子杀!!!”
陶巅一举方天画戟,他身后的兵将当时眼睛就开始红了。一群人不要命地从后方冲入了部落之中。
这样一来,就使本是平手的两方开始力量快速倾斜了起来。
即使那些部落之人再勇猛,也是架不住好几个打一个的。更何况有陶巅又适时地放出毒蜂地开始助攻。
没过一刻钟,这里的主力抵抗力量就已经被团灭了。
陶巅毫不犹豫地几刀砍翻躲在帐篷里的一家人道:“开杀!但凡是人全都给我杀了!”
于是又一场碾压式的杀戮疯狂地在血液喷溅中杀到了虎虎生风。
剩下的一群老弱病残,是很好解决的。砍瓜切菜一般的便是遍地横尸。
陶巅命令50个擅长 御马的人,驱马过去找到马群的头马,将这里的上万匹马全都收集起来,带回到那个山坳之中,并让两群马快速融合在了一起。
做完这些事情后,陶巅这才打开魂力值看了几眼部落。嗯,这群人手脚还挺麻利的,现在诺大一片的部落已然没有了一点生机。而时间也来到了下午的2点钟左右。
“还用这种办法来逗引那些小部落吗?”清灵在空间里问道。
“不,那两个部落靠的很近,我逗引哪个都会被另一个围攻。我要等到晚上搞一个突袭。方圆100里以内没有其他的部落了吧?”陶巅露出了一个魔鬼式的笑容。
“没有了。你就放心大胆地干吧。你往前走,不用管这里的羊群,这里有6000多头 羊,我都给你收起来。”清灵说着,已经开始收起了围栏中的羊来。
而陶巅则给了那些兵士两刻钟的时间,让他们随便在部落中搜刮自己需要的东西。但他规定,太啰嗦的东西绝对不许带,因为还要洗劫下两个部落。轻装上阵才是王道。
于是一群人在残破的帐篷里翻来找去的,除了金银钱财以外,他们还将方便携带的粮食肉干奶酪等东西全都搜刮了出来。
看看时间已到,陶巅一声令下,所有人驱马归队。
陶巅检查了一圈,看到没人带着那些啰嗦的东西,就感到十分地欣慰。
他对着刘柯命令道:“传令下去,现在动身绕行到前方5里地左右的两个部落旁,到地方以后全都给我安静地潜伏下来。
派出先锋探马,清理干净沿途的部落探子,等到夜色已浓,他们都睡着的时候,用毒针与爆弹进行袭击。
现在你将队伍分成三份,两份去攻击大一些的部落,一份去攻击小一些的部落。两下里同时进行。不得有误!”
刘柯一听立刻就开始行动了起来。
没一刻钟,所有的兵将就都已知晓了陶巅的命令。
于是,又一场疾速奔袭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