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郡郡守府外。
一个老妇带着儿媳和一个孙子跪在府门口,她们面前,还有一块写有大大的“冤”字的白布。
周围,众多百姓目光怜悯的看着他们。
还有一些工人一下值就赶来,只为了声援她们。
男人回家,看到有人对自家心怀不轨,想要调戏自己妻子,保护自己家人而失手杀了人。
这件事有错吗?
或许有,但这种无心之错,不应该按照杀人罪来论处。
这个时代,道德感很高。
一个为了信义去杀人都可能得到称颂的时代,为了保护家人而杀人,这在许多人眼里也是可以被原谅、称颂的。
更何况杀的是一个本来就很讨人嫌的地痞。
法律意识?
什么叫法律意识?我只知道我爹就是这么教我做人的!如果连自己家人都保护不了,那再守法又有什么用?
在这种思想之下,这起案子仅仅几天就闹得全郡皆知。
再加上凶手自称有癔症、家人在外叫冤,群情激奋,又有足够的故事性和“正义”性;许多聪明人都能看得出,这背后绝对有高人在指点这一家人如何“自救”。
“他们成功了。”黄旗揉了揉脑袋。
这个舆情之下,他真不敢乱判,万一有人闹到咸阳,万一有读书人认为确实该原谅,万一有权贵为他们说话,那他岂不是两面不讨好?
可律法里又没有写这种案子该如何……
黄旗已经将事情加急上报咸阳了,也说明了他自己的意思,只要咸阳允许,那他就可以做出结果了。
现在,他首先要做的,是安抚民心。
……
“哟,二位怎么愁眉苦脸的?”
王宫里。
看到嬴政和李斯两人的表情,李缘有些好奇。
李斯看了他一眼:“下官和大王的意见有分歧。”
当李斯把巴郡的案子说了一遍后,坐在座位上的李缘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嚼着口香糖,拿了两个给他们。
“你们怎么想的?”
“失手杀人?这得失手到什么程度?”嬴政问道:“案情当中,凶手是在家门口跟死者扭打在了一起,在斗殴中杀的人;在打架中将对方打死,似乎谈不上失手吧?”
“并且犯人说有癔症?家属叫冤?”
“如果以后但凡有人杀了人,都声称有癔症、家属都在外煽动民情叫冤呢?”
“是否有病,不是逃脱法律的理由!”
“这个口子,不能开!”
李缘点了点头,他想到了后世的“精神病”。
一张精神病证明,罪行凭空减三成……
他又看向李斯。
后者道:“巴郡几乎全郡都知道了,并且在往周边郡县蔓延;如果下官是五国之人,这次的事绝对是一个好话题;而且,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之后百姓若遇到相同之事,因担忧不敢坚定保护家人又如何?律法是要公正的保护百姓,不能反过来害百姓担心。”
李缘懂了。
嬴政是觉得预防未来要大过这单起案件,但李斯是觉得这件事已经扩大到了不得不酌情处理的程度,二人都有担心,都有道理。
“巴郡郡守的意思是什么?”
李斯说:“以杀人罪论处、然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刑罚。”
李缘呆了呆。
后世的法律判罚中,凡是带有缓刑的,基本都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也许一个人犯了应该死刑的罪,然后判时缓刑,缓刑后改无期,在狱中又表现良好减刑,最后也许只坐二三十年牢就可以出来了。
而秦国,现在就要整出来了?
“下官算过。”李斯说:“如果定性为杀人罪,以秦国律法,哪怕减轻刑罚也要最少二十年无偿劳作。”
李缘琢磨了一下:“他家只有他一个人?”
“是,其儿子只有五岁,老母也身体有疾,仅靠女子一人,在巴郡估计……”
李斯没再说话了。
嬴政坐在上首,对此也没有反驳。
家中唯一的顶梁柱倒了,等同于让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挣扎,这还得看那女子是否能干。
李缘看了看两人。
李斯自从上次被嬴政彻底信任之后,好像胆子都变大了,居然敢坚持不同意见等到自己来?
要是放以前,他估计反对政哥几句发现没用之后就不反对了,直接改变态度执行政哥的命令。
至于嬴政……他的想法其实李缘也挺认可的。
有人只是摔倒了一次。
然后整个社会的道德感都好像摔了一跤。
人们都开始怕自己摊上事了。
后来,精神病也出来了。
好像只要脑子有病,干出什么行为、对别人造成多大伤害,都能逃避罪行一样。
还有一个孩童保护法,好像有点变味了……
然后一大堆校园霸凌、甚至未成年人犯法的事,结果那些‘恶魔’逍遥不说,连他们所谓的‘监护人’都没几个受到处罚的。
当李缘把后世的“扶不扶”“精神病免罪”“孩童犯法不处罚甚至连监护人都什么事”之类的情况说出来后,嬴政和李斯都有些不可思议。
人性之恶他们知道。
但恶到这个程度,是他们这个时代的人无法想象的。
“我说这些并不是想指教什么,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些可能的后果。”李缘叹了口气:“相比于我的后世,这个时代的人太善良了;但善良不代表就不需要防范了,人性是永远不能赌的。”
你可以赌赢无数次,但只要赌输了一次,那输的不仅是你,还是整个社会。
李斯眉头紧皱,只感觉这种事太可恨了,法律不应该成为保护坏人的工具。
嬴政看向他:“你支持寡人的意见?”
“大部分支持。”
李缘说:“我更倾向于巴郡郡守的态度,只是罪名上可以重新考虑。”
“不管是无心之举还是真的有病,都不能阻碍他确实杀人的事实;有些事既然做了,那就不能当做没发生过。给他换个罪名吧。”
“什么罪名?”嬴政问。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李缘说:“我只是提出一个思路,具体你们自己想。”
“大不了,在判罚之后,给他酌情减刑的同时,让他的处罚过程稍微好受一点,另外让当地官府稍微照顾一下其家人,保证她们能活着就行。”
“总之,他必须受到一定代价,不能看是否有病。”
“但这个量刑多少……需要考虑。”
李斯问:“那对百姓怎么说呢?”
李缘沉默了一下:“那个地痞的家人这些年为何不管?”
“爹娘年迈,无力管教。”
“杀人时有人看见吗?”
“没有。”
李缘松了一口气:“那就多加一条因证据不足为由判罚吧,另外把此事全国通告,并且修改法律,日后如果有类似情况,为保护家人而有的罪行一律减轻多少之类的,如果证据充足就完全不处罚什么的;而且要防止有人恶意利用这一点犯法,总之……你们自己考虑。”
嬴政似乎对此不太满意。
李斯也没说话,皱眉思考着。
李缘晃了晃脑袋,自己靠在了椅背上。
他着实没想到,秦国现在就会出现这种复杂案子,随着社会发展,问题估计会越来越多。
而这种事情,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嬴政和李斯他们都觉得难以下手,他能有什么办法?
他只能以后世的一些案例来做参考。
后世有一桩极其典型的‘辱母案’;最开始一审判故意伤害罪和无期徒刑,原告和被告当事人不服双双上诉,加上引起全国注意,最后的结果:是判防卫过当、五年刑期。
李缘抿了抿嘴。
从情感上来说,他和那些百姓是一个态度,我家人生命都受到威胁了,我杀人就杀人了。
老天给出的最大公平,就是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
后世出现了许多法律上的‘弯路’,那时他无能为力;但在大秦,他可以让百姓避免。
离开王宫时。
嬴政和李斯还没有讨论出个具体结果。
他们又召集了一些官员,嬴政甚至还在城中随便拉了十几个路人进去一起探讨,以求获得民间最真实的态度——这可能是那些路人这辈子唯一一次能进入王宫的机会。
李缘回到了国师府,他的作用已经发挥完了。
与此同时。
学宫的教师宿舍里。
一个农家的先生接到了一封来自巴郡的信。
看到自己徒弟在暗中所做的事,他心乱如麻。
农家在学宫里的存在感很低,大部分学子都不会选修他们的课程;如果不是因为农家也是学派之一,并且在农部和科学院也都有些人手,不然他们可能会更惨。
农家可不仅钻研农业技术,他们还在思想上提倡“贤者与民同耕而食,饔飨而治”。(贤明君主治国应该和老百姓一起耕种而食,一面做饭,一面治理天下)
对此时的权贵们来说,他们只有一个态度:你没病吧?
在李缘出现之前,诸多学派里,农家和墨家几乎是一对难兄难弟——都不受贵族主流社会待见。
哪怕是在现在,农家也和墨家处境相同。
墨家大部分被扔到科学院和工部这种地方,农家大部分被扔到农部去了。
但农家比墨家好一点,他们至少在学宫里还有个位置,墨家连个学宫分院位置都没有……
但墨家的人得官位、爵位的比农家多了不少,也算另类的成功了。
这次巴郡的事情,就是巴郡农局的一个农家弟子在去乡下执行任务时做的,当时他恰好看到了衙役去抓人的现场。
他觉得那个矿工不应该受到太重处罚,可秦国律法里又没有相应的法律。
于是他暗中推动此事闹大。
事情一闹大,关注的人就多了,更高级别的官员、更多的智者也看到,结果也最为公正。
这个思想,其实一直未变。
这个先生今天已经听说巴郡那边出了点事,只是详情还不知道——不过现在他知道了。
可事情闹大了,他弟子危险了。
他不觉得对方的行为能瞒过朝廷,就看朝廷怎么处罚他了。
你今天可以煽动百姓喊冤,明天呢?
更何况,聚众扎堆,不管是因为什么,只要没经过朝廷允许都是大忌。
“夫子!”
门口,一个弟子走了进来:“科学院新印的书到了,已经在学宫书馆里了,您不是说想要收集荀子的合集吗?这次是最后一本了,是由韩部长注解的呢!”
弟子有些高兴:“下个月,就轮到我们的书印了!”
之前印过农家的书,但都是些技术类书籍。
治国、思想之类的农家先贤典籍,直到下个月才会开始大规模纸质书印刷……
先生苦笑了一下:“估计又得延后了。”
弟子的喜悦一下就僵住了……
……
巴郡。
看到朝廷来的信件,黄旗感受到了一种由衷的安心。
“因证据不足无法免罪,以防卫过当论处,刑期六年;服刑地点避开本县。”
办事时最怕的就是上级给出模糊答案,让你自己去猜,干好是他的功劳,干不好拿你顶罪。
但咸阳的命令简单直接,黄旗只需要按着这个目标去操作就行。
就是这避开本县……所以,邻县也可以?
而且……
他拿出另一封信,里面是大王写给他的,提示他要注意巴郡苦寒之地的民生。
他懂,不就是要保证那一家失去男人后不饿死嘛!
但大王不能公开说,这个事得他这个郡守来干。
两天后。
判决结果公布。
在得知朝廷新定的律法条文“正当护卫自己及家人可酌情免罪甚至无罪”、而男人又因为当时人证不足而不符合条件时,所有人一阵惋惜。
至于男人有病的事,朝廷提都没提。
看来不管你是否有病,都不能影响律法。
判决后第二天,黄旗带着男人回家见了家人最后一面,随后被送往临近一个有工厂的县执行刑期——除了不是奴隶身份,罪犯其他待遇与奴隶无疑。
但男人不同,他一进去就是一个小头目,虽然还是极其之累,但不会累到有生命危险。
而且紧接着,郡城中一个富商找上了那家人,在自己的一个店铺中给了那家妇人一个打扫的活计——事比较少,钱也少,而且还是分时候,每个月也就几天会有;但至少能让她们婆媳孙三人在种田的同时多一点钱而饿不死。
当消息传出来后,有百姓会心一笑。
也有人略微皱眉,要么是觉得太过、要么是觉得太少,可那毕竟是“富商”的事,他们没资格说什么。
有些事,只要结果公正,哪怕不说,百姓也看得出。
可如果本身就不公正,或者是迟到的公正……
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