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形成后世乡贡的最初形态。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又两次下诏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 [13-14]汉武帝根据董仲舒的建议,诏令各郡国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后来两科逐渐合并为一科,称为“孝廉”。此外“秀才”也是察举的重要科目之一。孝廉重在德行,秀才重在才能。东汉时为了避讳刘秀而改成“茂才”。唐宋时泛称一般读书应举者为秀才,明清特指通过初级“县试”入学的学生为秀才。汉代各科察举都要通过朝廷考试。但是汉代察举考试与后代科举考试的重要区别在于:考试在察举中并不重要,举荐是决定性的。察举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基本不存在黜落,“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 [15]。举荐权掌握在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权贵手中。 [16]察举并不是两汉仕进的最大渠道。从汉初以来”任子“、“赀选”、皇帝和各级官僚的直接辟召仍然进行。一般士人往往是先征辟为州郡吏员,才由上司向中央察举为秀才、孝廉等等。但是,一般没有门路的布衣平民,几乎没有被察举的可能性。 [17]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西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18-19]
在南朝齐时,秀才科的策试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五问(合格)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 [20]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与第”,不予授官。这说明考试已经比过去严格得多。南朝梁时,梁武帝在建康设立五经馆,考试及格就给官做。各地寒门士子纷纷投馆就学。其考试办法为“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21]”已经明确提出了对寒门庶族子弟不论出身,随才录用的规定。
在北朝,北魏、北齐“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 [20](州县都设置中正,中书、集书、考功郎三个部门的官员分别考核秀才、贡士、廉良三类人。)可见,北朝当时的考试办法已经分科别类的实行,并且监督考场,不合格的举人当场就遭受斥黜。 [3]
部分历史学家考证科举制产生于汉朝,徐连达 、楼劲指出,认为科举开始于隋朝的人常以隋朝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修瑾、清平干济二科举人”为科举的开始,但是此诏与北周的“遣戎秩上开府以上、职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举清平勤干三人”之诏基本一样,更与西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诏举贤良方正以来的历代察举诏令如出一辙。又有人以隋炀帝设进士科为诸科之一来说科举制开始于隋朝。但是,认为科举制开始于汉朝的人指出,科举制是一整套“分科举人,考试进用”之制,汉朝有秀才(茂才)、明经、明法、贤良方正、孝廉多个科目,汉朝的对策、试经是考试,因此部分学者认为科举制是开始于汉朝。 [23]
汉顺帝阳嘉元年(132)采用尚书令左雄建议,改革察举制,规定察举孝廉要先经考试,创立分科考试制度,儒生考察经学,文吏考察章奏,“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 [96]史称“阳嘉新制”,孕育了后世科举制的萌芽,为科举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97]
至于隋唐新增的进士科,其名原出《周礼》,汉魏间人已有把贡于朝廷的孝廉比作“进士”的习惯。故隋设进士科,不过是比附古制而列科名以取文士而已,其完全从属于汉朝以来的整套科目体系,与秀才、贤良之类异名同实。 [23]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 [24]
隋朝建立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而举人的方式选拔官员 [93-94]。而周谷城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说:“科举制,盖取分科目而举士人之义,这个制度创始于隋炀帝时代。”关履权说:“科举是分科举拔人才的意思。”但是其他历史学家指出汉朝已经分科目而举士人,分科举拔人才。 [24]中学课本《中外历史纲要(上)》或《大辞海》将隋代设立进士科作为科举制度的开端 [92-93]。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定十科举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当即进士科……这是科举(主要是进士科)制度的开始。持隋朝产生说的人一部分认为进士科设立时间在大业年间(605-618年),一部分认为是在开皇七年(587年)。
俞大纲对隋置进士科一条颇有疑义,他说:“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提出士人“投牒自试”是科举制度起源的主要标志这一极有价值的见解。唐长孺提出了与俞大纲相似的看法,他认为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是否“准许怀牒自试”,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现士人“怀牒自试”的个例,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27]
进入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着文指出:要确定科举制度起源于何时,首先要把握住它区别于其他选官制度的特殊本质,也就是解决什么是科举的问题。专业研究科举制度的史学家何忠礼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理由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张损之、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唐代虽有进士科开创于隋的记载,但也有进士科开创于唐的记载。所以他指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