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莫非是有什么隐情?”墨竹一听就知道里面定然是有什么事情,只不过他的脸上露出的却是几分疑惑之色来,“难不成那工厂还能将人全部都拘下不让回家?”
“可不就是嘛!”哪像听到这话的老伯却是一脸的赞同,“原来我们只听那厂子给的工钱多,便想着趁农闲的时候后去赚点钱补贴家用,却不想那些人去了就在没回来。”
“你们没去找人吗?”墨竹的神色间带上了好奇,然后故意问了一句道,“万一是人走丢了呢?”
对于墨竹的这个问题,此时的老伯抬手擦了一下自己脸面:“怎么没去找,我们顺着留下的痕迹去了城中找到了那个厂子,结果人家厂子里面的人说是已经签了卖身契,从此就不回来了。”
“卖身契?”这一下墨竹脸上的惊讶真实了几分,难不成这里面还涉及到了人口贩卖的问题不成。
“就是卖身契。”老伯分外肯定的点了点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这都签了卖身契,那卖身的银子呢?”对于这个问题墨竹的心中其实早就已经答案,但此时的他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句,“没有给你们吗?”
“银子?”对于这个问题老伯直接就冷哼了一声,“连个铜板都没有,怎么可能有银子,再多问就直接被人打出来。”
此时的墨竹越发的确定这城中有问题,他回过头看了一眼自家公子,见自家公子正在路边看着自己后,此时的墨竹又是扭头看向了这个老伯:“老伯可有亲眼见过那卖身契?”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92]
科举从开创(首创时间有汉朝、隋朝、唐朝多种说法,主流观点是隋开创,唐继承并完善 [92-93])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 [1],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 [2]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 [3-5]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6-7]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 [6] [8]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9-10]
科举制被认为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 [87],它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93]但在宋代以后,科举的消极性也愈发凸显。 [11]此外,与中国交流密切的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也深受科举制影响。
周代以“乡举里选”的方式,即由“乡老”(族长)等选拔本乡土的贤士,经过地方长官的层层上贡,直达中央。上贡到王的贤士,由王亲自考试,内容是射箭。在周代以前的社会中,只有统治集团家族的成员才有可能接受教育而成为知识分子,国家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实际上主要由统治集团内部成员所世袭领有,具体表现就是周代的“世卿世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即使有某种举荐选拔,也基本上不超出宗法家族的范围。举荐选拔超越世袭血缘关系的罗网而登上高位的只能是极其偶然的例外。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世卿世禄制被严重破坏,一些原来不是贵族的下层人士得到破格任用,通过举荐、考核而选拔登进人才的情况越来越多。由举荐考核而任用(以及按劳绩提升)的官僚制度逐渐产生。而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教育面的扩大更加速了这一过程。 [12]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形成后世乡贡的最初形态。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又两次下诏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 [13-14]汉武帝根据董仲舒的建议,诏令各郡国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后来两科逐渐合并为一科,称为“孝廉”。此外“秀才”也是察举的重要科目之一。孝廉重在德行,秀才重在才能。东汉时为了避讳刘秀而改成“茂才”。唐宋时泛称一般读书应举者为秀才,明清特指通过初级“县试”入学的学生为秀才。汉代各科察举都要通过朝廷考试。但是汉代察举考试与后代科举考试的重要区别在于:考试在察举中并不重要,举荐是决定性的。察举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基本不存在黜落,“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 [15]。举荐权掌握在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权贵手中。 [16]察举并不是两汉仕进的最大渠道。从汉初以来”任子“、“赀选”、皇帝和各级官僚的直接辟召仍然进行。一般士人往往是先征辟为州郡吏员,才由上司向中央察举为秀才、孝廉等等。但是,一般没有门路的布衣平民,几乎没有被察举的可能性。 [17]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西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18-19]
在南朝齐时,秀才科的策试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五问(合格)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 [20]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与第”,不予授官。这说明考试已经比过去严格得多。南朝梁时,梁武帝在建康设立五经馆,考试及格就给官做。各地寒门士子纷纷投馆就学。其考试办法为“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21]”已经明确提出了对寒门庶族子弟不论出身,随才录用的规定。
在北朝,北魏、北齐“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 [20](州县都设置中正,中书、集书、考功郎三个部门的官员分别考核秀才、贡士、廉良三类人。)可见,北朝当时的考试办法已经分科别类的实行,并且监督考场,不合格的举人当场就遭受斥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