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陈阳,是在公司楼下那家总排着长队的咖啡店。那天我抱着一摞文件,被人群挤得差点撞到他身上,滚烫的拿铁洒在他浅灰色的衬衫上,洇出一块难看的深褐色。我手忙脚乱地掏纸巾,他却先开口笑了,声音像被阳光晒过的棉花:“没关系,就当给衬衫加个新图案。”
他衬衫口袋里露出半截钢笔,笔帽上的漆掉了一小块,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大学时得书法奖的奖品。那天他帮我把文件送到楼上,电梯里镜子映出他睫毛的影子,我数着楼层数字,听见自己心跳比电梯运行的声音还响。
我们熟起来是因为加班。他在隔壁部门做策划,总被临时叫回来改方案。有次我抱着笔记本蜷在茶水间沙发上赶报告,他端着两个马克杯过来,把其中一杯推给我:“加了双倍奶的热可可,熬夜不苦。”杯子边缘还沾着点可可粉,他用指尖蹭了蹭,说自己冲这个总掌握不好比例。我嘬着杯子看他对着电脑皱眉,屏幕蓝光在他侧脸流动,忽然觉得加班也没那么难熬了。
秋天的时候公司组织团建,爬山路上我被碎石绊了一下,他眼疾手快扶住我,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衣袖渗进来。下山时他走在我身后,总在我踩不稳的地方轻轻托一下我的胳膊。后来在山顶看日落,大家都在拍照,他忽然转头问我:“你看那朵云像不像上次洒在我衬衫上的咖啡渍?”我笑得直不起腰,晚霞把他的耳朵染成粉红色。
平安夜那天我发着低烧,缩在被子里看他发来的消息。他说公司楼下的圣诞树亮灯了,问我要不要看照片。没过半小时门铃响了,他裹着一身寒气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保温桶,还有一棵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迷你圣诞树。“姜母鸭,我妈教我炖的,”他挠挠头,“可能有点咸。”保温桶边缘还贴着张便利贴,画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旁边写着“多喝热水”。
我喝着汤看他在客厅帮我组装圣诞树,他笨手笨脚地把星星顶饰挂反了,发现后自己跟自己较劲,嘴里念叨着“怎么就弄不对”。窗外飘起细雪,他忽然说:“其实那天在咖啡店,我早就注意到你了。你总爱在卡布奇诺上撒肉桂粉,每次都要等糖霜化一半才喝。”我愣住的功夫,他把顶饰正过来,转身时带起的风里,有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
开春后他约我去看画展,在莫奈的睡莲前,他忽然牵住我的手。他的手指有点凉,指尖带着常年握笔的薄茧。“我本来准备了好多话,”他声音有点抖,“但现在只想问你,要不要……以后每天都一起喝热可可?”展厅的光透过玻璃穹顶落下来,在他睫毛上碎成星星,我点头的时候,听见自己的声音裹着蜜糖:“好啊,不过得我来冲,你冲的太甜了。”
求婚那天他把戒指藏在书法作品里。他写了幅“执子之手”,在“手”字最后一笔的收锋处,嵌着枚细圈戒指。他站在书房的月光里,衬衫还是浅灰色,只是袖口磨出了点毛边。“从大学获奖那天起,我就想着,以后要把这钢笔和真心一起交给谁,”他单膝跪下时,我看见他膝盖上的旧伤——那是上次帮我搬书架时磕的,“现在我找到了。”
婚礼那天他在誓词里说,要谢谢那杯洒掉的拿铁,让他遇见了想守护一生的人。我看着他眼里的自己,忽然想起平安夜他笨手笨脚的样子,想起爬山时他扶着我的力度,想起无数个加班夜,两杯冒着热气的可可在灯光下泛着温柔的光。
现在我们的厨房窗台上,总摆着两个马克杯。他依然不太会冲热可可,却学会了在我熬夜时,先把杯子焐热再冲。有次我半夜醒来,看见他在客厅写东西,晨光漫过他的肩膀,钢笔在纸上沙沙作响。他抬头看见我,笑着招手:“过来,给你看我新写的句子。”纸上是他漂亮的小楷:“日子如可可,越熬越甜。”
窗外的玉兰花落了一地,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雪松味。他转过身吻我的额头,像很多年前在咖啡店那样,声音里带着笑意:“今天的可可,要不要试试加焦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