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鲁大身已经走近廖芬,接过话茬,你再是大人,在我的眼里还是姑娘。我生都生得你出来。
谈正题吧!找我啥事儿?廖芬问道。
我想打听一下,据说慈济寺有一个替人义诊的附体仙童,在这里吗?我今天专程来找他治病的。鲁大身尽量把嗓音压低,但是说出的话,还是比一般人的声音大。
是有一个附体仙童,他附在我的身体上,你来之前都在这里的,刚刚离开我的身体,说不定等会儿又会来,你就等一等吧!廖芬作解释后,又叫鲁大身进神殿去给一列神像焚香顶礼。当鲁大身从神殿出来时,再来问廖芬,仙童么时候回来?
忽然廖芬不再是廖芬,形貌还是一样的,可是声音已由女声变为童稚音,并且望着鲁大身客气地讲,鲁哥,找我有啥事呀?
鲁大身先不回答有啥事,心里琢磨一阵,果然是仙童,说话是小伢的声音。可是就算是仙童,也不该喊我鲁哥,我鲁大身可以做你的爷爷了,你怎么喊我鲁哥呢?但是他没有说出口。
侯仙童毕竟是仙童,很快就领会了他的意思,抿嘴一笑,说鲁哥,我喊你鲁哥,对你是非常尊重的。你不知道,我的真身比你不知大几多,我在天上修练了2700年,够长了吧!哪怕你年过花甲,在我眼里也不算大,所以喊你鲁哥,你不亏,还赚了。
果然厉害。鲁大身这么讲,算是认了。
哪有你鲁社长厉害?我现在喊你的官名也不错吧?!
侯仙童这么一调侃,鲁大身恍若找回了当年的自信,他把手杖在地上一跺,声音还是那么大:不瞒你说,我鲁大身当人民公社社长时的确风光了一把!不过现在不行了,一身毛病,所以找仙童看看。
什么毛病?你说。
我身上有三个毛病,其中两个毛病,医院没法治,所以找仙童施治。鲁大身讲到这里,将右手断了上头一节的大拇指竖起来接道,这个拇指算得残障拇指,是三十年前的那年冬天,我刚从人民公社回到家门口,就起了大风,我正要进屋,就把合上的一边大门打开,这只手把住另一边门沿,还没有松开,那已经打开的一边门扇就着风势呼地掴过来了,竟然掴断了这个拇指的上头一响,顿时痛木了,血肉模糊。
当时天已经黑下来了,我立马赶到公社卫生院去,医生看我的这个拇指,说坏了,你断了的一节呢?
我说可能掉落在家门口了。医生催促道,赶快回去找来,在几个小时之内还可以接起来,当然我们卫生院医疗条件不具备
??接不了。我们可以挂个电话,叫县人民医院派急救车来把你接走,到时候外科医生给你做接指手术。
不过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你一定要把你掉了的那节指头找回来,若是找不回来,就不好办了。
我只好忍着痛,让医生跟我上了止血药,作了简单的包扎,我又回到鲁庄自家屋门口,让家人点亮油灯帮我寻找那被门扇掴落的半节拇指。可是就在一团位子及周边的旮旯找了约莫一个多小时,仍然找不到。
没有办法,我再回到公社卫生院,医生也没有办法,说既然不要接手指做手术,简单的包扎处理伤口我们都会,就不必要叫来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这样子,非常倒霉,我这个右手拇指就成了残疾。
侯仙童并没有认真听,似乎比鲁大身本人知道的更多。他说,我清楚,你那半节拇指到哪里去了。
那也怪了,当时,你根本就没有来我们鲁庄,就连我们潜水县你都没有来过,你这么讲,不是胡说八道吗?鲁大身讲话不但声音大,而且直来直去。
你认为我胡说八道,我再讲一点,看是不是胡说八道?侯仙童马上说出他的历史,你当年当人民公社社长是不是很风光?由于在你身上发生了三件怪事,民间就流传着关于你的歌谣:
大声一吼,吓死一条狗。
河畔垂钓,钓起一只鸟。
塘底张望,捡起了鳖蚌。
是不是?
那倒是真的。你怎么知道的?鲁大身又来了精神,睁大眼睛问道。
我当然知道。侯仙童微笑着讲,你吓死的那条狗、钓起的那只鸟和捡起的一只鳖一只蚌还和我说过话呢!
动物还能讲人话?鲁大身问。
你弄死的这四种动物的前世都是人,由于造了不同的恶业,就堕入恶道,生成不同的动物,它们的灵是能够讲话的。侯仙童解释后,又叫鲁大身把那三件怪事讲出来。
鲁大身愣了一阵,觉得在侯仙童面前,没有什么可犹豫的可隐瞒的,就按照那首歌谣言及动物的次序如实开讲——
那是早年,我当人民公社社长。有一天晚上,我到我所挂点的光明大队第三小队通知社员开会议事。我来到一户吴姓家庭,刚走进堂屋,看到一条白狗蜷缩着伴墙而睡,许是听到我的脚步声或是我这个生人的气味,白狗动了一下,尚来不及起身,我就大声一吼,白狗受惊跳将起来,并非来咬我,而是使劲逃离,尚未逃离出去,我就听到嘣咚一响,循声望去,只见白狗一脑撞在堂屋中间一张
八仙桌粗大的木脚上,然后再也不能够行走了,更别说逃跑,它倒在地上,抽搐一阵,就断气了,地面上留下一滩血。
这时,主人出来了,见我是人民公社社长,以社员群众的眼光看,权力够大的,所以主人没有责怪我,即使有意见,也不表露出来。
他还以巴结的口吻说,鲁社长,你的嗓音真大,真是做官的料,服了你。你是领导,领导也是客,常言道:不要问客杀鸡。今天我家的鸡也不杀了,就把你留下来,吃狗肉。反正我家的狗撞死了,正好犒劳辛辛苦苦干革命工作的鲁社长。
鲁社长回答,今天开会,哪有时间吃狗肉?他说,开完了会再吃。
那天开完会后,我还真的在那个吴姓社员家分享了一顿丰盛的狗肉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