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伦廓尔思考接下来如何办时,李世民下令了。
“拟大唐皇帝令。”
卫国军北征突厥,首战告捷,克复边陲,扬我国威于朔漠,朕心甚慰!
三军将士,浴血奋战,忠勇可嘉,功在社稷。
为酬殊勋,慰忠魂,励来者,朕特颁此嘉奖令:
一:厚待抚恤,恩泽遗属。
诏令内阁自国库岁入中划拨专项资金,厚赏三军将士。此外朕将拿出百万元单独用以战士嘉奖。
赏格依军功簿册,由兵部核实,即刻发放。
其中阵亡将士:赐其家抚恤金一千元(或等价绢帛米粮等),免除其本户赋税、徭役五年。
追授三等英雄勋章,其姓名、籍贯、功绩敕令录入本州郡县志及兵部功勋录,永载史册。
朝廷将于长安择吉地,敕建“卫国军英雄纪念碑和卫国军英雄纪念塔”,镌刻所有阵亡将士英名,永记功绩。
其直系子弟一人,可举荐入州县官学免费习业,科举可加二十分;若想入军报效国家,特许免试入军,授相应勋阶。
伤残将士:
依伤残等级,赐予丰厚钱帛、田宅,确保余生无忧。
免除其本人终身赋税、徭役,由朝廷供养终身,地方官府需定期探视,确保其生活、医疗无虞。
其子嗣享有与阵亡将士子弟同等优待。
二、犒赏三军,减租免税。
所有出征将士,每人减免为期两年的五十亩土地税负,或折算钱货。由民部制发“免赋凭信”,地方官府严格执行。
三、颁授荣勋,泽被终身。
为酬殊勋,激励万世,特设“大唐功勋荣誉章制”。
五等:卫国勋章,授予参与重大战役之全体将士。
四等:模范勋章,授予作战英勇、恪尽职守、堪为表率之将士。
三等:英雄勋章,授予立有显着战功、负伤不退、或追授阵亡将士。
二等:忠勇卫士勋章 ,授予立有奇功、力挽危局之功臣。
一等:帝国龙纹勋章 ,授予立有定鼎之功、扭转乾坤、利在千秋之无双国士,由朕亲授。
对于二等功勋以上模范兵将者,由工部长安择地,敕建“功臣阁”,镌刻其事迹,绘其画像,供万民瞻仰,流芳百世。
可特批在其家乡立‘英雄碑\/像’,以彰显其功绩。
三等及以上,赐予其家族“功勋之家”匾额,悬挂于门庭。
其中五等“卫国勋章”,凡参与此次北征突厥战役之将士,无论生死,皆赐此殊荣!
此为身份与功勋之象征,可佩于常服,受人敬仰。
五、擢拔贤能,酬功晋爵。
所有将士之功绩,详加核验,造册呈报。
依军功大小,凯旋而归而授。
六、凯旋盛典,共享殊荣。
待卫国军班师回朝之日,朕将于长安明德门外,亲设凯旋台,犒赏三军。
举行献俘太庙、告捷于天之大典。
赐予所有参战将士“北征突厥凯旋”绶带,允其荣归故里。
特许有功将士代表,披红挂彩,游街夸官,使长安士庶共睹英雄风采,同沐天恩。
七、永志功勋,长存典范。
敕令史官详录此役经过及将士功绩,载入国史。
命画院待诏,绘制《北征突厥功臣图》。
将此役之经验、功勋制度及忠勇事迹,颁行天下各军府、州县,以为后世表。
最后,更细致的奖赏措施,内阁予以完善,然后再行发布。
此令!望三省六部,各省州县,一体遵行,不得延误!
有功必赏,有绩必录,使我大唐将士皆知,忠勇报国者,朝廷必不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