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行出三十里,在一处官道驿站暂时停歇。
沿途的跪拜与欢呼早已远去,只剩下车轮滚滚与风过林梢的萧瑟。朱至澍所在的马车,宽大而平稳,车壁内嵌着减震的弹簧片,这是格物院的最新出品。
周若薇正为他续上一杯热茶,车厢外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不疾不徐,却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威严。
车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掀开,一个身着玄色常服,头戴逍遥巾,面容与朱至澍有七分相似,却更显清癯与威严的中年男子,弯腰步入。
正是蜀王,朱奉铨。
他没有看任何人,目光第一时间就落在了车厢角落里那两个用油布包裹的木匣上。那里面,是王甫元与奢崇明的头颅。
“胡闹!”
朱奉铨一开口,没有夸赞,没有问候,只有两个字,冷得像冰。
朱奉铨眼睛盯着那两个木匣,仿佛能看穿油布,看到里面狰狞的面容。
“至澍,你可知,这两颗人头送入京师,比奢崇明那十万大军,还要招摇,还要致命?”
他终于坐下,与朱至澍隔着一张小案对视。那双眼睛,浑浊中透着精光,像一头蛰伏已久的老虎。
“父王教训的是。”朱至澍神色平静,亲自为他斟满一杯茶,“但儿子以为,有些犬吠,听得久了,总要杀只鸡给它们看看。”
朱奉铨端起茶杯,却没有喝,只是用杯盖轻轻撇着浮沫。
“为父此来,不与你争论这些。你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极低,“京城那地方,是龙潭虎穴。为父只与你交代三件事,你给为父记牢了。”
“第一,关于皇上。”朱奉铨伸出一根手指,“你这次平叛,功劳太大,大到了赏无可赏。皇上会高兴,但更高兴的是,你即将入京,成为他手里最好的一枚质子。到了京城,你要当一条好用的狗,而不是一头会咬人的狼。皇上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他要钱,你给他钱;记住,让他觉得你有用,且可控,你才能活。”
朱至澍静静听着,不置可否。
“第二,关于朝堂。”朱奉铨伸出第二根手指,“东林党,阉党,都是吃人的畜生。他们会像闻到血腥味的苍蝇一样围上来。东林党会捧你,说你是宗室贤王,想用你当枪,去戳阉党的肺管子。他们会拉你,给你好处,想让你成为他钳制东林党的棋子。你,谁都不要信,谁都不要靠。”
他冷笑一声:“你要做的,是让他们都觉得,你能成为他们的朋友,但又差那么一点。让他们为了争你,自己先斗起来。如此,你才能在夹缝里,找到喘息之地。”
朱至澍的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查的弧度。
老头子,果然是玩弄人心的高手。
“第三,”朱奉铨放下茶杯,声音愈发沉重,他死死盯着朱至澍的眼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是朱家的子孙,是大明的蜀王世子。你的本分,是守好四川这片基业,让蜀王这一脉,富贵荣华,传承下去。那个位子,”他抬手指了指天,“不是你能想,更不是你能碰的。谁碰,谁死。你爷爷,你太爷爷,都曾是惊才绝艳的人物,为何最后都落得个郁郁而终?就是因为他们看得太远,想得太多。”
“至澍,记住为父的话。守好本分,才能活得长久。”
三条嘱托,字字珠玑,是大明立国二百余年,无数宗室用血泪换来的生存法则。
车厢内,一片死寂。
许久,朱至澍才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朱奉铨和周若薇的耳中。
“父王,您说的,儿子都记下了。”
朱奉铨眼中露出一丝欣慰。
“但是,”朱至澍话锋一转,“儿子以为,时代,变了。”
朱奉铨的眉头,猛地一皱。
“关于皇兄,”朱至澍道,“儿子不会当狗,更不会当狼。儿子要做他离不开的药。大明病了,病入膏肓。东林党是泻药,阉党是虎狼药,都只能让这破船沉得更快。而儿子,能给他真正的救命药。银子,粮食,能把建奴脑浆都打出来的火器。当他发现,只有儿子能给他这些时,他便不会在乎儿子是狗还是狼,他只会怕这药,断了。”
朱奉铨的瞳孔,微微收缩。
“关于朝堂,”朱至澍继续说道,“儿子为何要钻他们的夹缝?他们玩的,是泥潭里的摔跤,争的是一身烂泥。而儿子,要站在岸上,修一条通天大路。当我的工厂产出成千上万匹蜀锦,我的商行控制天下盐铁,我的银行票号遍布两京十三省时,他们会发现,他们争的那些官位、虚名,在绝对的财力面前,一文不值。到时候,不是儿子去选边站,而是他们,要求着儿子,给他们站的位置。”
朱奉铨握着茶杯的手,开始微微颤抖。他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儿子在说什么。什么工厂?什么银行?
“至于第三点,父王的本分论。”朱至澍站起身,走到父亲面前,目光灼灼。
“父王,大明这条船,已经千疮百孔,马上就要沉了。船上的人,还在为了谁的椅子更舒服而打得头破血流。”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悲悯,和一丝冰冷的决绝。
“儿子的本分,不是守着蜀王府这间头等舱,看着它和整条船一起沉入海底。儿子的本分,是趁着它还没沉,用船上的木头、铁钉,在旁边,造一艘更大、更结实、永不沉没的新船!”
“当旧船沉没时,那些活下来的人,自然会游到我的新船上来。”
“轰!”
朱奉铨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看着眼前的儿子,那张稚气未脱的脸,那双深邃得可怕的眼睛。他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而是一个来自洪荒的怪物。
造一艘……新船?
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何等的……气魄!
朱至澍没有再多说,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用锦布包裹的物件,递到朱奉铨手中。
“父王,儿子离川之后,四川的军务、政务,还要您多费心。李源、秦民屏他们,终究是外人。这,是儿子给您留的钥匙。”
朱奉铨下意识地打开锦布。
里面不是兵符,不是印信,而是一个巴掌大小,由精钢打造,闪烁着幽蓝光泽的……机械构件。它由十几个大小不一的齿轮精密咬合而成,复杂而又完美,充满了某种难以言喻的力量感。
正是蒸汽机核心的,行星齿轮组模型。
“这是……”朱奉铨的声音,干涩无比。
“这是力量,是未来的钥匙,也是新船的龙骨。”朱至澍轻声道,“格物院的宋应星知道怎么用它。半年之后,它会让我们的矿山,日出万吨煤铁;一年之后,它会让我们的战船,逆流而上,一日千里。”
朱至澍深深一揖。
“父王,时代变了。守着旧船票,登不上新时代的船。”
说完,他不再看父亲,转身扶住周若薇,柔声道:“我们走吧。”
朱奉铨呆立在原地,手捧着那个冰冷、坚硬、却又仿佛带着灼热温度的齿轮模型。
他看着儿子的车驾缓缓启动,汇入官道,奔向那遥远而凶险的京师。
许久,他才猛地一颤,低头看着手中的怪物,又抬头望向儿子远去的方向,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混杂着恐惧、茫然、与一丝……癫狂兴奋的复杂神情。
“造一艘……新船……”
他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
“疯子……我朱奉铨,竟然生出了一个疯子……一个要……翻了这天下的……疯子!”
他突然大笑起来,笑声在空旷的驿站里回荡,惊起一片飞鸟。
“好!好!好!不愧是我儿子!”
“既然你要造船,那为父……就替你,把这四川的龙骨,先牢牢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