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写作(60分)
2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作家余华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说:“文学不是我生命中的唯一。最近一次,我跟学生说,今天下午我们见个面,聊聊你写的小说。他说,老师,我今晚要去跳舞。我说,好吧,玩得开心点。”
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请写一篇文章,
要求:选准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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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瓦尔登湖》
“任何事物都不是生活的唯一,也不能成为生命的唯一。”
余华曾说:“文学不是我生命中的唯一。”面对想与他聊聊小说却说要去跳舞的学生,他说“玩得开心。”这也许就能理解,年轻人为什么喜欢余华。因为他有余地。一种不单单追求功利,给自己留有更多生命情态的余地。
也许这不失为一种对诗意追求的底线,反映了一种不为面子恼怒,不自觉高人一等而事事以他为先的松驰感。
在余华眼里,与他一个着名文学家的谈话,与去跳舞本身同样重要。
这就是精神状态领先二十年的余华,一个永远葆有生活意趣,让史铁生当守门员的余华。在他眼里,史铁生与他们并无不同,无论他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他同样热爱运动,喜欢足球,史铁生的人格,永远直立,这也许就能解释为什么他认为上面两者同样重要。
人活着需要余地。生命是多姿多彩的,生活是多种多样的,没人规定要每天循规蹈矩,一生只追求一件事。什么是余地?它可以是一种爱好,也可以是发现美的能力,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及真正注重教育的家庭的孩子往往会小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当他们面对重压,处于苦闷之中,使得有口可泄;在失郁绝望之际,亦有一线羁绊不至于与世间失去联系。
人啊,“一定要爱着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
又有语云:“人无癖不可与之交。”无癖之人往往缺少些活气”,亦是此理。癖之所在,性命与通,剧病得此,皆成良药。前有时人酷爱食杨梅,而此人大病,奄奄一息而得一筐杨梅食之,大病得愈。而后此人在其《笔翁本草》之首写下:本性酷好之物,可以当药。凡人一生,必有偏嗜偏好一物,如文王嗜菖蒲蕰,曾皙之嗜羊枣……
人分四重境界,最高一重便自有“天趣”之人,“天趣”又可名为“禅机”,此为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物也。有些人一书不读而多诗意,一花不识而多画意,一佛不拜而多禅意,一杯不饮而多酒意。天赋的直觉就能感应到微妙的美。它是发现美的一种能力。
“当你感觉每天都是重复的,那说明你失去了对美好的感知力。”走在路上,见月升起,见花绽放,亦应感到快乐,此为为“聪明人”的快乐,无需付出什么代价。而那些靠高尔夫,名贵红酒,金钱珠宝,满足物欲才能获得快乐的俗人,便举不胜举了。
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便是对美的感知。在人的眼里,世用万物都被赋予了另一种含义,月亮不再是月亮,山不再是山,月亮可以代表思念,而死板的山可以哗然。它们都可以转化成一种人类共识的精神符号。
人在进化的若干年里,显出一种近似谬误的机制,像用于文学中的手法“通感”,火的热与光的烈可以转化为颜色,而味觉的苦辣亦可转化为声音,在你可以为常的瞬间,却是旷日持久,与生俱来的浪漫绝学。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中想表达人的坚忍与坚毅,是一种无数苦难都打不倒的,如野草般强韧生命力的歌颂。那么以我却不希望人以一种“过日子”的心态过活,不消极也不积极,只会被迫接受。
我期望那些在热闹中感到寂寞的人,学会在万物喧嚣中,在沸反盈天中自娱自乐。
人被上帝或者老天爷赋予“天趣”,自此,诗意既是人的专属,也是人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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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高达52分,被周梅当做范文与其他几篇高分一起投在希沃白板上,相比其他几篇佳作,他的字龙飞凤舞地看得人眼花缭乱,明明都在格子里却好似连成一片。
但它的内容具有不可复制性。
说白了就是闲的没事又肆无忌惮地瞎写出来的。
杜明拙自己都不知道这到底算什么文体,就大概用自己脑子里记得的那点货,照着作文杂志上的范文写的。
真正谨慎的人作文一般都是议论文,比较规矩,题材和内容也是什么感动中国人物等,比较老套可靠经过验证打分的东西。
总而言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谁有这样的胆子顶着成绩的压力在大考的考场上瞎搞。
而且这次的作文不像之前那样规矩好写,反倒有些出乎意料了。
杜明拙能洋洋洒洒憋出来这么多,纯靠之前现场瞎诌演讲稿的经验,以及这么多天在全班搜集到的杂志上的内容,瞎看的闲书的内容,和刚刚发下来语文教辅里的内容。
主要是前面那些题看的他云里雾里地,让人头大,天晓得哪一段用了什么手法又艺术效果的,又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他这辈子就会个比喻句。
他又不是作者,他怎么知道表达了爱情亲情友情还是什么社会主义兄弟情。
作者自己知不知道还另说。
现代文还好点,起码还能读懂,文言文更是演都不演了,他甚至坐在考场里感觉自己不像是中国人。
于是他胡诌八扯把前面填完了,时间还剩一大半,只好开始憋作文。
没想到还意外(碰的)高分,他果然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