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那种汲汲营营最后终于得偿所愿的感觉吗,我经历过。那是足以让人失去理智的狂喜,范进中举也不过如此,在我看到我与明仔的亲子鉴定的那一刻,我当即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确认我不是在做梦。”
“我跪在昕昕父母面前,眼泪流过吓人的巴掌印——我自己扇的。他们以为那是我在忏悔而流下的悔恨的泪水,实则那是劫余后生的眼泪,我在窃喜我终于成功了,演的如此真实,骗过了所有人,如同我的名字,杜演,就像一个赌徒最后翻盘,幸运之神终于在我的计划下降临了。”
——《杜演日记》
连昕是一个很奇特的女人。
她的眼里装不下任何人,只有钢琴和音乐,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她没有七情六欲吗?
这太奇怪了。
她是我在三年级的时候搬到我家隔壁的,那时候有外来的人搬到这边,是很奇怪少见的一件事情,我长大后才明白过来,是因为她父亲的工作调动,我至今感谢上天,感谢那个造成工作调动的人,把她带到我的身边。
但是当时的我不是这样想的。我恨他们。因为原来住在隔壁家的小胖子和我玩。那是唯一一个愿意和我玩的人,他还会在我饿的时候给我吃的。
我是家里的私生子,父亲做生意有点小钱,我是他在外面找的鸡生的,最后被父亲带回来的时候,他的原配一面哭天抢地,不能接受丈夫不仅在外面鬼混,还搞出来一个该死的孩子,破坏原本可以粉饰太平的表象。其实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杜清,被鸡带走了,因为鸡觉得我父亲不会要一个女孩,所以自己带大了,这是我后面才知道的。
对于原配的歇斯底里,其实我也可以理解,父亲和他原配也爱过,不是有句话吗,“行囊羞涩都无恨,难得夫妻是少年。”
她不接受我父亲变心了,但其实到我父亲这个年纪就知道了,功成名就有钱了之后,乱花渐欲迷人眼,抵抗诱惑是一种能力,但是我父亲明显没有。
就这样,被虐待是常事,这个“母亲”把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了我身上,我没露出来的地方基本没有一块好皮,经常吃不饱,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像往常一样怀念已经走了的小胖子,气的往他们家窗户上扔石子儿,但没敢使劲也没敢挑大石头,因为我怕真把玻璃砸破了,那就完犊子了,免不了一顿打,我又不是智障。
扔完,我看没什么反应,刚要转头离去,一个小女孩推开窗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是淡漠,仿佛看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不是那种别人看见我的同情和装模作样。
她很干净,长的也很漂亮,头发用丝绸扎起来,拖着一个蝴蝶结,手里还抱着一个花瓶,里面插满了橙色的多头玫瑰。
颜色鲜艳,直击我的灵魂。
她面无表情地瞥了我一眼,用一听就不属于我们这边的口音问,“你砸我窗户干什么。”
我第一次无比庆幸身为鸡的生母给了我这副令人喜爱的样貌,和母亲常年的虐待让我瘦小,可怜,饥饿,让人看起来就能施舍给我点吃的,非常具有说服力,我鬼使神差开口,遵从流浪狗的本能,“我饿,你有没有吃的。”
连昕点点头,“好吧。”然后拉上了窗户,我等了半天,就当我以为没戏的时候,我撇撇嘴,刚想恶毒地咒骂她,下一秒她重新推开窗户,手里的花瓶和多头玫瑰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一块印着洋文的巧克力,和一盒曲奇饼干。
她和喂狗一样扔给我后就把窗户关上了。
我缩在墙角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巧克力,还有曲奇饼干,太他妈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我当时的梦想就是天天都能有这个吃。
曲奇吃到最后一块我舍不得吃了,我小心翼翼地叠起巧克力纸,放进破烂的衣服里,眼神盯着那最后一块曲奇。
这个时候,一阵流畅的钢琴声倾泻而出,但是没一会又磕磕绊绊,像是在练习新的曲目。
我在磕磕绊绊的钢琴声中吃掉了最后一块曲奇,最后连渣子都舔掉了。
就这样,我三番五次地扮演流浪狗去她那讨食吃。
但也不是每次都有。
我渐渐地和她“熟”了起来。
她转到我们小学,不是一个班,我会偷偷去看她,她穿着红色毛呢裙子,和我们这种脏脏的小屁孩格格不入。
后来我和她一个初中。
甚至一个高中,我为此拼命学习。
我开始不断地卖惨试图获取她的关注,比如那些伤痕,比如我母亲虐待我,我爸不管我之类的,只要能获取她的关注,我统统毫不吝啬。
她越来越漂亮了。
好多男生喜欢她,意淫她,在宿舍里和我们讲述他那肮脏下流的想法,好想把他杀了。
但是我不能,我只好偷偷联系校外的人,给钱让他们把他打一顿。
当时我已经上高中了,成绩比我的哥哥好的多,我的父亲上了年纪,终于慈悲心作祟,开始意识到有我这么个儿子了,有时候会给我点零花钱,我身高开始抽条,母亲也不敢打我了,因为我会反抗,会发疯。
也许我是一个疯子。
所以我有时候会自虐,骗连昕是我母亲打的,以此博取她的同情。
她总是淡漠地看一眼那些伤痕,摸摸它们,我感受不到疼痛,因为我只觉得我热血沸腾。
一双弹钢琴的手竟然也触碰我这种脏的要死的躯体,我真该死啊。
但是我抵抗不了这种诱惑。
她钢琴弹的很好,考高中甚至是破格录取,好到以后要出国,放假的时候也天天去外地比赛,拿了很多奖项,但我讨厌那些日子,因为她不在。
不过在她向我展示她的奖牌,奖杯的时候,眼底里的淡漠会转化为一丝得意,我用尽所有溢美之词去夸赞她,要知道我可是连作文都憋不满八百字的人。
而且我懂个屁的音乐。
她在钢琴室里练琴,有时候外面围满了人,她充耳不闻,连一个眼神都不施舍,我却能在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容忍下溜进去,坐在窗沿下一边写作业一边听她弹琴。
顺便再把她的作业用她的字迹写了,这点我炉火纯青。
我努力说服我自己,我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