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裹着冷风灌进小院,沈昀刚从红尘院回来,身上还带着院里挥之不去的脂粉气——那是秦妈妈为了让他“撑场面”,特意让管事给的熏香,他本想回来就换掉,却没料到刚进门就撞见沅沅在翻他的木箱。
十三岁的姑娘站在桌边,手里攥着件蜀锦长衫,料子在昏灯下泛着光,她却皱着眉,把衣服往箱底一摔,声音尖得像被针扎了:“你就穿这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今天在学堂,张小姐说她爹见你在宴上弹琴,跟个玩物似的,你知道别人怎么笑我吗?”
沈昀的手还搭在门栓上,冷雨顺着发梢滴进衣领,他没动,只看着地上被摔皱的长衫——那是秦妈妈硬塞给他的份例,他本想改改给沅沅做件新袄,现在倒成了“见不得人的东西”。
“玩物?”他往前走了两步,声音沉得发哑,“去年冬天你冻得咳血,是我穿着单衣在院里弹到后半夜,才换来半副药;你说想请温先生,是我跟秦妈妈磨了半个月,多接了十场宴,才凑够束修——这些,你都忘了?”
沅沅往后退了一步,却梗着脖子不肯低头:“那是你活该!谁让你非要在那种地方做事?秦妈妈是什么人?她把你当赚钱的工具,你还把她当恩人!我要是你,早就走了,哪会让自己妹妹被人戳脊梁骨!”
“走?”沈昀忽然笑了,笑声里裹着冷意,“走了我们去哪?去喝西北风?还是让仇家把我们抓回去?”他没提当年家族被抄、爹娘惨死的事,也没说秦妈妈虽不是好人,却给了他们兄妹俩一条活路——这些话,他以前说过,沅沅没听进去,现在说了,怕是只会更嫌他晦气。
沅沅被他问得语塞,却还是嘴硬:“反正我不管!你要么别再去那种地方,要么就别认我这个妹妹!我不想跟你这种‘下等人’扯上关系!”
这句话像把刀,精准扎进沈昀心里。他盯着沅沅眼里的嫌弃,忽然明白——这两年在学堂被那些官宦小姐耳濡目染,她早就忘了当初在破庙里跟他抢半个窝头的日子,忘了是谁把唯一的棉袄裹在她身上。
他没再争辩,转身从床底拖出个旧包袱,里面是几件粗布衣裳,还有一本翻烂的《义理》。他把包袱扔在沅沅面前,声音冷得像冰:“清虚门的杂役弟子名额,我已经托人办妥了。明天一早就走,去了那边,挑水劈柴,抄规矩学吐纳,没人会知道你有个在红尘院做事的哥哥——你想要的‘体面’,自己去挣。”
沅沅愣了,看着地上的包袱,忽然慌了:“你要赶我走?我不去!那种地方都是苦差事,我才不去!”
“由不得你。”沈昀别过脸,没看她的眼泪,“你在城里再待下去,只会越来越歪。去仙门磨磨,要是还学不会做人,就永远别回来。”
……第二天,沈昀去找温先生……
“她在学堂,到底怎么了?”他问。
温先生叹气:“几位小姐常邀她去府中赏花、赴宴。她开始学着她们的穿戴、她们的腔调。我说过她几句,她不听。”
“先生,”沈昀平静地说,“我想送她去仙门。”
温先生一愣:“仙门?”
“清虚门。”沈昀道,“我托人打听了,外门收杂役弟子。她去了,先别想着修仙,先吃苦,先把人做好。”
温先生沉默良久,点头:“也好。她这心性,留在城里,怕是要走歪了。”
沈昀很快办妥了一切。清虚门的外门执事在城西设了个收徒点,名额有限。他把这几年攒下的份例几乎全部花了出去,才换得一个杂役名额。
临行前夜,小院里很安静。沈昀把一个包袱放在桌上,里面只有几件粗布衣裳、一双结实的布鞋和一本翻旧了的《义理》。
“明天一早,我送你去清虚门。”他道。
沅沅低着头,声音发闷:“我不想去。”
“你得去。”沈昀语气很轻,却不容置疑,“你在城里已经学不到好东西了。去了,先做事,再学规矩。”
“我去了,别人会更看不起我。”沅沅抬头,眼里带着倔强。
“你去了,是为了你自己。”沈昀看着她,“不是为了别人。”
两人又陷入沉默。最后,沅沅小声说:“我去。”
清晨,天还没亮,他们就出发了。清虚门外门在城外三十里的山里,路不好走。
到了山门,晨雾缭绕,石阶通向高处。外门执事点了名,发了号牌,安排了住处。
“进去吧。”沈昀把包袱递给她,“记得,先做人,再做事。”
沅沅接过包袱,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对不起。”
“好好学。”沈昀转身离开。
他没有回头。他知道,这一步走得艰难,但对沅沅来说,或许是唯一的正路。
回到城里,沈昀的生活忽然空了下来。
他依旧在红尘院弹琴、写字、管账,但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越来越“闲”。
为什么?因为他太强了。
琴,他一曲能镇住满院的喧嚣;字,他一笔能让名士低头;账,他一眼能看出别人十眼都看不出的错漏。
他做事越来越快,越来越准,余下的时间,就显得漫长。
这阵子,他身上还有一件烦心的小事——那个铃铛。
他把它丢了。
第一次,他把铃铛丢进了城南的河里。
第二次,他把铃铛丢在集市的人堆里。
第三次,他把铃铛用布包好,埋在城外的土坡下。
他不再想它,也不再提起它。
从那以后,沈昀发现自己的运气还是一样好。
账房里,最难查的错账,他随手一翻就能找到;前院最挑剔的客人,他一曲下去,总能让对方满意;甚至连走路,他都能避开每一个水洼。
他心里明白:运气,靠的是实力和准备。
有一天,秦妈妈把他叫到小厅。
“你最近,似乎很闲?”她问。
“事情做得快了些。”沈昀答。
秦妈妈笑了:“你这本事,留在院里,有点屈才。”
“我只做我该做的。”沈昀道。
“你该做的,或许不止这些。”秦妈妈意味深长地说,“你若愿意,我可以把更多的事交给你。”
“多谢秦妈妈。”沈昀躬身,“我只想把手上的事做好。”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闲”,是实力带来的余裕。他不急着往上爬,也不急着向外扩。他在等——等沅沅在仙门站稳脚跟,等自己把该做的都做了,再决定下一步。
半个月后,清虚门外门传来消息:新收的杂役弟子开始上工,挑水、劈柴、扫院子,规矩严,活也重。
又过了一个月,温先生收到一封沅沅的信,字迹歪歪扭扭,写得很短:
“先生,我在山上很好。每日挑水、劈柴,手上起了茧。夜里风大,我会读《义理》。阿昀不必担心。”
温先生把信转给沈昀。沈昀看完,只在信底写了两个字:“平安。”
他没有回信。他知道,她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时间和磨砺。
这期间,城里也不平静。
有人嫉妒沈昀的名声,暗中挑拨,说他恃才傲物;也有人想拉拢他,许以重金,请他私下赴宴。
沈昀都一一回绝。他在院里的地位却越来越稳。
秦妈妈对他愈发信任,重要的宴饮都交给他打理。宁夫人也常来院里听他弹琴,偶尔会问起沅沅。
“她在山上还好。”沈昀每次都这样回答。
“孩子总要自己走一走。”宁夫人笑道,“你这做兄长的,已经尽到心了。”
沈昀笑而不答。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静却不平淡。
他的技艺越发精湛,心境也越发沉稳。他偶尔会在夜里走到院门口,望向城外的方向,目光平静。
他知道,路还很长。但他也知道,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沈昀的“闲”,从来不是无所事事。
白天处理完院里的事,他会回到空无一人的小院,关起门来练字。起初只是练《兰亭序》《九成宫》,后来练着练着,笔尖竟能凝住墨珠,落纸时不渗不晕,一笔下去,字里竟隐隐透着股沉稳的气。有次秦妈妈来小院找他,瞥见桌上的字,指尖拂过纸面,忽然说:“你这字,已经有‘骨’了。”
沈昀没接话,只把笔搁在砚台上。他自己知道,这“骨”不是练出来的,是这些年在红尘院见惯了人情冷暖、在账目里算清了利弊得失,一点点沉淀在骨子里的。
除了练字,他还开始琢磨琴。以前弹琴是为了应付宴饮,后来弹着弹着,竟能从琴声里听出客人的心思——若是焦躁的权贵,他便弹《平沙落雁》,让琴声像流水般抚平对方的戾气;若是失意的文人,他便弹《鸥鹭忘机》,让调子里多几分旷达。有次一位被贬的官员来院里,听他弹完琴,竟红了眼眶,说:“你这琴声,比我家里的老琴师还懂我。”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个月,清虚门又传来消息。这次不是信,是外门执事托人带的话:沅沅在山上犯了错。
原来外门弟子每日要挑十桶水,沅沅起初还能坚持,后来见几位和她一起进山的富家子弟偷偷找杂役代劳,便也动了心思。她趁执事不注意,把水桶往杂役房门口一放,转身就想溜,却被刚好路过的执事抓了个正着。
执事没打也没骂,只罚她抄《仙门规》一百遍,还让她多挑五桶水。沅沅不服气,跟执事争辩:“他们也找人代劳了,为什么只罚我?”
执事看着她,冷冷道:“别人是别人,你是你。进了这山门,要么守规矩,要么滚出去。”
这话像一盆冷水,浇得沅沅浑身发凉。她夜里在柴房抄《仙门规》,抄到“不偷懒、不攀附”那几条时,忽然想起沈昀以前跟她说过的话,眼泪顺着纸页往下滴,把字迹都晕开了。
带话的人把这事告诉沈昀时,沈昀正在给客人弹琴。曲子弹完,他才平静地问:“她现在怎么样?”
“还在抄规,水也挑了。”那人道,“执事说,这孩子心性太浮,得好好磨。”
“麻烦你转告执事,”沈昀道,“该罚就罚,不用手下留情。”
等人走了,沈昀坐在琴前,指尖悬在琴弦上,却没再弹。他想起沅沅小时候,攥着他的衣角,说“阿昀我要好好读书”的样子,又想起她十三岁那年,冲他喊“你干的事我都觉得羞耻”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揪了一下。
但他没后悔。他知道,现在的疼,是为了以后不疼。
没过多久,秦妈妈给了他一个新任务——去城外的别院,接待一位从京城来的贵人。
“这位贵人不好惹,”秦妈妈叮嘱他,“据说以前是宫里的人,后来退了出来,手里握着不少人脉。你去了,少说话,多听,琴弹好就行。”
沈昀应了声“好”,第二天一早就带着琴去了别院。
别院在城外的半山腰,院里种满了桂花,香得人发醉。贵人是位五十多岁的妇人,穿着素色的褙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却很锐利。她没让沈昀立刻弹琴,只让他陪自己在院里走了走。
“听说你在城里很有名?”妇人忽然问。
“只是会弹点琴,算不得有名。”沈昀答。
“会弹琴的人多了,”妇人停下脚步,看着他,“为什么偏偏是你?”
沈昀想了想,说:“或许是我弹琴时,没想别的,只想着把曲子弹好。”
妇人笑了,没再问。
晚上宴饮时,妇人让他弹《广陵散》。这曲子激昂,一般人弹起来容易失了分寸,要么太刚,要么太柔。沈昀坐在屏风后,指尖落下,调子起时像刀剑出鞘,落时像江海归流,刚柔相济,正好卡在那个“度”上。
曲子弹完,屏风外静了半晌,才传来妇人的声音:“你这琴艺,比京城的琴师还好。有没有想过,去京城发展?”
“多谢贵人抬爱,”沈昀道,“我在城里待惯了,不想去别的地方。”
妇人没再劝,只让人给了他一个锦盒。沈昀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锭银子,还有一块玉佩。
“这是赏你的。”妇人道,“以后若是想通了,随时来京城找我。”
沈昀把锦盒收了,躬身道谢。
回城里的路上,他坐在马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一个岔路口。一边是继续留在红尘院,安安稳稳地弹琴、管账;另一边是去京城,或许能有更大的天地。
但他很快就做了决定——留在城里。
他还在等沅沅。等她在仙门磨出心性,等她明白“体面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挣的”这个道理。
又过了半年,沅沅终于从清虚门寄来了一封信。这次的字比上次工整多了,信也长了些:
“阿昀,我现在每天能挑十五桶水了,手上的茧也硬了,不疼了。先生教我们吐纳,我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股暖暖的气。上次抄《仙门规》,我抄到第五十遍时,忽然懂了执事的意思。以前是我不好,总想着走捷径,总怕别人看不起我。现在我知道了,别人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怎么看自己。
对了,山上的枫叶红了,很好看。我摘了一片,夹在信里给你。你在城里要好好吃饭,别总想着忙事。”
沈昀把信里的枫叶取出来,放在手心。枫叶是红的,边缘有些卷,却很完整。他看着枫叶,忽然笑了。
这半年的磨砺,没白费。
那天晚上,他难得给自己放了假,没去院里,也没练字,就坐在小院的门槛上,看着天上的月亮。月光很亮,照在地上,像铺了一层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