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煊放下肉粥,抬手打断道:“卫宣,以后长安部分的消息由你负责,我要离开侯府。”
??不是,公子怎么还抢人台词呢?
反正小婵暂时也不愿同他走,那就勉为其难地留在长安吧!
“公子打算何时启程?”卫宣劝解道:“待养好身子吧。”
“不必,明日便启程,这段时日先乘坐马车。”
若不是身子不允许,他恨不得立刻飞出长安找沈安离,江湖险恶,夫人如此美貌若遇上歹人......
他不敢想,越想越心惊胆战。
所以如今刚能下榻,便决定出发,夫人曾说喜欢江南,那便朝着南边追寻,翻遍大祁,也要找到她。
公子的深情,这几日卫宣看在眼里,不再讽刺他:“小的明日一早便通知李郎中在城外候着。”
“也好。”东方煊并未反对,他的身子骨很重要,若落下残疾,夫人定会嫌弃他的。
“传信临安,让听云来接替你。”
许多事情他不方便出面,需要一个贴身护卫,负责传递消息。
卫宣:“怎么不让乘风?”
两人功夫不相上下,卫宣更喜欢乘风,听云嘴巴像个蚌壳,除了吃东西,一天不张嘴一次,天儿都聊不下去,没意思。
且他性子像极了公子,冷冷的,两个冰块凑在一起多无趣?
东方煊:“他太聒噪,不适合静养。”
卫宣:“......”他怀疑公子在内涵他。
不用怀疑,确有其事。
东方煊本可以带着卫宣,将长安交给张看,但卫宣和乘风一样聒噪,何况他心中有小婵,若他拆散二人,夫人知晓定要生气。
众人皆以为东方煊已残,再下不了床,彻底成了废人,殊不知已趁夜悄悄离开长安。
马车一路颠簸,男子紧紧攥着拳头,面色苍白,额头冷汗直流。
“宗主何必如此急着离开?”
东方煊身旁是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见他不语,老者无奈地摇了摇头,三根手指熟练地搭腕把脉。
片刻后,他冷哼一声:“命不想要了便死在侯府,何必在我老头子跟前碍眼?”
昨日听说宗主要离开长安,要他陪同,李思珍恍惚以为耳背了,刚听说宗主重伤昏迷不醒,怎么就能出远门了?
今日一看,哼!原是吊着一口气的!
东方煊眼眸半敛,靠着马车虚弱地笑了下:“自是不想死,才邀您同路的。”
“侯府大把太医守着你,哪里需要我为你续命?”李思珍嘴上刻薄,手上却没停,拿出银针便为他施针止痛。
“我先封住你这几道穴位,近一个月不可使功夫,安心养着。”
东方煊静静地‘嗯’了一声,李思珍侧目觑着他,这小子半年未见,竟乖巧了不少?
乖巧?
咦,李思珍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怎么会想到这个词,与桀骜不驯的侯府小郎君不沾边,与杀人如麻的宗主更不沾边。
李思珍曾是宫中太医,因不想参与党争,更看不惯太医们专营讨好,一心只想好好研究医理,便以心悸不适为由,自请回乡养病。
谁料归乡途中遭遇劫匪,那些人倒也不是罪大恶极,杀人越货之徒,但却是蠢笨无知的,将他的医书当废纸,擦屁股用!
心疼地他一口老血喷涌而出,晕死在路边,宗主路过送他去医馆,才捡回了条命。
他醒来刚讲述完那番经历,宗主转身便剿了那伙匪徒,回来时浑身浴血,吓得他老命又差点去了半条。
思绪回来,李思珍擦了擦东方煊额头的汗,掀开帘子看了几眼。
“瞧着今日这么闷热,怕是要下雨。”
下雨道路泥泞,马车容易打滑,东方煊的身子铁定承受不住,李思珍朝马车外吩咐道:“前方驿站停下,待雨过天晴再走。”
*
“掌柜的,来套蓑衣斗笠。”
路上听老人说要下雨,沈安离又折返回辋川买蓑衣,油纸伞虽轻便,不适合赶车用。
掌柜的约莫四五十岁,上下扫了眼少年衣着,眸光微动,笑道:“公子要什么材料的?我们这里有稻草、蓑草做的,还有棕榈丝做的。”
说着他指了指正当门口的那套,沈安离刚入门便瞧上了那套,瞧着密实,摸着柔软,防水效果定是最好的。
“这套棕榈丝的,怎么卖?”
掌柜的满脸堆笑走上去:“公子眼光真好,这是用今年新抽的棕榈丝做的,防水耐磨,英俊威武,最适合公子这样的少年侠士。”
沈安离咧了咧嘴,催问:“价格。”
“看公子诚心要,那就......”掌柜的顿了顿,试探道:“十两银子一套。”
沈安离面无神色地摸向腰包,掌柜的心下欢喜的紧,期待地望着面前公子。
“诶?”沈安离疑惑着低头,大喝一声:“我刀呢?!”
“......”掌柜的脸色瞬间变得很精彩。
最终一百文全款拿下,掌柜的捂着红肿的额头,裤衩子都亏没了,还得买药膏。
离开辋川镇后,沈安离一路赶着马车往东南走。
得亏有罗盘,不然她这个出门便找不着北的人,自然找不到东南。
天色阴沉,一大片乌云在头顶,似随时要坠下来,果不其然,不多时便有雨滴落下。
见前方有座破庙,沈安离扬起鞭子便往那边赶。
水滴渐成雨幕,她抱头冲进庙里,拍了拍半湿衣衫:“还好赶得及时,不然淋成落汤鸡了。”
庙已荒废多年,许多房屋没了顶,就这间还算勉强能住一住,许是常有人在此歇脚,并未蛛网遍布灰尘漫天。
望着破庙外大雨倾盆,水逐渐汇流成河,沈安离盘腿一坐。
拿起方才三岔河镇子上买的烧鸡,撕下一条糟烂的鸡腿,张口便啃。
她边嚼边晃脑袋:“emmm香劈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