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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妙手空第四讲(壹)

一、春雅苑诡事

妙手空讲到这里故事就算结束了,我们四人随即展开了针对这个《偷寿者夭》故事的讨论。

妙手空首先说道:“这个故事按照神秘力量的习惯要求,估计会让我说出一句推荐语,我想的推荐语是——‘人心之匣,藏万恶源;寿尽则亡,唯心不灭。’”

我沉吟片刻,说道:“这个故事的核心意思是说人性深处的欲望与执念是灾祸的根源,感觉这个推荐语‘人心之匣,藏万恶源’略显直白和负面,‘唯心不灭’也与故事结尾‘唯心死者方得永生’的意涵稍有偏差。我觉得改成‘人心藏匣,执念为灾;寿终有尽,向死而生。’更好一些,既点出了人心是根本,执念是灾祸,也呼应了故事最终对生死的某种超脱,你们的意见呢?”

小白狐直接说道:“我比较支持大鱼的意见,‘向死而生’比‘唯心不灭’更具积极意味,也更贴合故事结尾对生命意义的探讨,综合性更优,更吸引神秘力量的注意,更容易通过。”

千面人沉默了半天,似乎在仔细品味两句话的差异,随后说道:“我支持小白狐的意见,也觉得就采用大鱼补充后的推荐语更完善,‘人心藏匣,执念为灾;寿终有尽,向死而生。’这句更凝练,也更有深度,妙手空你自己看呢。”

妙手空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好,就用这句!大鱼改得确实好,点出了精髓。”

我们接下来又各自尝试构思了几个故事,但或许是《偷寿者夭》的余韵未散,又或许是心理压力过大,总感觉都有些生硬,缺乏灵气,估计在神秘力量那里很难讨好,也只好作罢。

妙手空倒是看得很开,他拍了拍大腿,说道:“我看今天大家都有点不在状态,之前已经有了好几个故事打底,今晚讲述一点都没问题,所以现在大家就放心吧,我有把握今晚过关。”

中途众人又东拉西扯了一些江湖趣闻、各地风物,试图放松心情,时间在这种略显压抑的轻松中悄然流逝,转眼就到了晚上七点五十分。

就在秒针即将指向整点的刹那,众人眼前毫无征兆地出现了浓雾。浓雾浓得化不开,带着一股亘古不变的阴冷气息,弥漫开来,很快就将我们完全包围,意识如同被投入水中的墨滴,迅速晕开、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清脆的鸟鸣声,紧接着是潺潺的流水声。等我艰难地睁开眼,环顾四周,发现小白狐、千面人、妙手空和我一样,都正揉着额头,茫然四顾。我们竟围坐在一片青绿的林边草地上,周围是鸟语花香,一条清澈的小溪从旁流过,水声潺潺,景色美不胜收。

然而,一个诡异的细节让我心头一凛:这么多盛开的野花,空气中却闻不到一丝花香!而且,现在分明是深秋时节,何来如此生机勃勃的青绿草地和烂漫野花?这莫非是幻境?

想到这里,我赶紧使劲掐了一下胳膊,清晰的痛感传来——若这是幻境,也未免太过真实。小白狐和千面人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她们正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和戒备。

我开口想说话,却发现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发不出任何声音。小白狐和千面人也尝试着交流,同样只能发出嗬嗬的气音,脸上露出惊骇之色。看来,我们又被禁言了!

“你们不用猜疑了,为了大家能有一个好的讲述环境,活跃气氛,我将你们带进了我设置的‘春雅苑’度假区来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惊喜、很温馨呢?”一个机械而冰冷的声音突然在我们脑海中响起,正是那该死的“神秘力量”。

我心中暗骂,温馨?这诡异的安静和虚假的繁荣,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既然我给了这么好的条件,那今晚的故事题目就由你们自编自导自讲,”神秘力量顿了顿,似乎在欣赏我们的无助,“二个小时内我要听到三个不同类别的故事,一战争、二武侠、三励志。题材不限,内容不限,但必须扣题,且要能打动我。”

我一听,顿时头大如斗。战争、武侠、励志,这三个类别跨度极大,而且要求在两个小时内完成,还要“打动”它,这简直是强人所难!更糟糕的是,神秘力量对故事的要求如此简单笼统,这是最不好把握的,故事方向性太大,令人难以捉摸其喜好。

我正待再次尝试开口争辩,却发现禁言的束缚丝毫没有减弱。再看小白狐和千面人,她们的表情和我一样,显然也在做同样的努力,但都以失败告终。

看来,今晚就全看妙手空的发挥了。我们三人只能用眼神传递着担忧和鼓励,齐刷刷地望向妙手空。

妙手空脸色也有些凝重,他显然也没想到神秘力量会突然改变规则,而且还禁言了我们三个。但事已至此,他深吸一口气,对着空气抱了抱拳:“好,一言为定。两个小时,三个故事,战争、武侠、励志。”

神秘力量似乎满意地点了点头(虽然我们看不到它),随后便沉寂下去,只留下我们四人在这诡异的“春雅苑”中,以及不断流逝的时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空气中弥漫着无声的压力。我、小白狐和千面人只能干着急,想帮忙却无能为力,只能默默为妙手空加油。

妙手空闭上眼,手指又开始无意识地敲击地面。这次的节奏比刚才快,笃、笃笃、笃……像在打暗号,又像在数自己的心跳。过了大约两刻钟(我只能靠数他敲击的次数估算时间,一共敲了三百二十七下),他猛地睁开眼,眼底那丝血丝突然亮了起来,像燃着的火星。

“好,第一个故事,战争类。”妙手空清了清嗓子,声音在寂静的林间显得格外清晰,“这个故事,我给它取名叫《烽火归人》。”

他缓缓开口,语调低沉,仿佛将我们带回了那个金戈铁马、烽火连天的年代:

二、烽火归人(上):南雨北雪

大靖王朝天启二十三年,江南的春天来得早。

李恬孟第一次见到宋艳君,是在李恬孟畔的“晚香楼”。不是那种寻欢作乐的青楼,是文人墨客聚会的地方,老板是个退隐的老御史,爱种兰草,楼里总飘着淡淡的兰香。那天是三月三,上巳节,江南的才子们都来这里曲水流觞,吟诗作对。

李恬孟那时才十九岁,是江南秦氏的嫡长子。李家是书香门第,出过三个状元、七个翰林,到他父亲这一辈虽没那么显赫,却也家底殷实,藏书万卷。他自幼被寄予厚望,四岁开蒙,六岁能背《论语》,十岁作的诗就被收录进《江南才子集》。那天他穿了件月白长衫,腰系玉带,手里摇着把洒金折扇,扇面上是他自己画的墨竹,清瘦挺拔,像极了他本人——虽年少,却自带一股书卷气的孤傲。

他本不想来晚香楼。他觉得这些才子聚会大多是附庸风雅,吟些风花雪月的句子,没什么意思。是他母亲硬让他来的,说“该多认识些朋友,以后入了仕途也好有个照应”。他拗不过母亲,只能揣着本《孙子兵法》(他私下最爱看的书,总被父亲骂“不务正业”),坐在角落里,假装看书,实则在听别人聊天。

就在这时,宋艳君来了。

她不是被人簇拥着来的,是自己撑着把油纸伞,从雨巷里走过来的。江南的三月总下雨,那天的雨不大,像牛毛,沾在青石板路上,润出一片水光。她穿了件淡紫的襦裙,裙摆绣着几枝折枝梅,乌黑的头发松松挽了个髻,簪着支碧玉簪,没戴珠钗,却比满楼的胭脂水粉都亮眼。

她走进晚香楼时,雨丝还挂在伞沿,滴滴答答往下落。她收了伞,抖了抖裙角的水珠,抬头往楼里看。目光扫过满堂才子,最后落在了李恬孟身上。

李恬孟的心猛地一跳。他见过的大家闺秀不少,个个端庄秀丽,可没有一个像她这样——眼神清亮,像含着一汪秋水,却又带着点漫不经心的锐气,仿佛这满楼的才子在她眼里,还不如楼外那株新抽芽的柳树。

“这位公子,”她径直走过来,声音像泠泠的泉水,“你看的是《孙子兵法》?”

李恬孟一愣,下意识地把书往怀里藏了藏。他看兵书的事,除了母亲,没告诉过别人。“姑娘如何得知?”

宋艳君笑了,嘴角弯起个好看的弧度,露出两颗小小的梨涡。“我刚才在门口听见公子邻座的几位在聊‘围魏救赵’,公子虽没说话,手指却在桌案上画了个‘赵’字,笔尖还沾着墨——那墨色是松烟墨,不是写诗用的油烟墨,唯有印书时才用。晚香楼的书案上只备油烟墨,想来是公子自己带的书染的墨。《孙子兵法》里恰好有‘围魏救赵’的典故,我说得对吗?”

李恬孟彻底呆住了。他没想到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竟如此心思缜密。他定了定神,拱手道:“姑娘聪慧,在下李恬孟,敢问姑娘芳名?”

“宋艳君。”

那天他们聊了很久。从《孙子兵法》聊到《左传》,从管仲聊到乐毅,从江南的水战聊到北境的骑兵。李恬孟越聊越心惊,宋艳君的见识远超一般女子,甚至比满楼的才子都要深刻。她聊到“兵者,诡道也”时,眼神里闪烁着光芒,说:“所谓诡道,不是阴谋诡计,是审时度势,是‘制g人而不制于人’。就像这江南的水,看着柔,却能载舟,亦能覆舟。”

李恬孟觉得自己像找到了知音。他把自己写的兵策手稿拿给她看,那是他熬夜写的《边防策》,分析北境蛮族的弱点,提出“以城为基,以河为险,以游骑扰之”的防御策略。宋艳君看得很认真,逐字逐句地推敲,最后在“游骑扰之”那一页,用朱砂笔写了一行小字:“游骑需知地形,更需知人心。蛮族虽勇,却部落分散,可离间之。”

李恬孟看着那行小字,心跳得更快了。突然觉得,那些风花雪月的诗句,那些科举功名的梦想,都不如眼前这个女子重要。

那天分别时,雨已经停了。宋艳君撑着伞,站在晚香楼下的柳树旁,对他说:“秦公子的《边防策》很好,若有朝一日能用得上,便是万民之福。”

李恬孟问:“宋姑娘家住何处?改日我登门拜访,再请教一二。”

宋艳君却摇了摇头,笑了笑:“我四海为家,今日在江南,明日或许就在塞北了。公子若有心,就把《边防策》好好改改,莫负了这一身才学。”说完,她转身走进暮色里,淡紫的裙摆消失在巷口,只留下一阵淡淡的梅香。

李恬孟站在原地,手里攥着那本被她批注过的手稿,心里空落落的,又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

他以为这只是一场萍水相逢,却没想到,三个月后,他会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再次见到她。

那天他母亲说“请了位女先生来教你妹妹绣花”,让他去见见。他本不情愿,却在看到女先生的那一刻,僵在了原地——正是宋艳君。

原来宋艳君是母亲的远房侄女,父母早亡,一直在外游学,如今母亲请她来家里暂住,顺便教妹妹绣花。李恬孟又惊又喜,母亲看着他的眼神,带着了然的笑意。

接下来的日子,成了李恬孟一生中最甜蜜的时光。他白天在书房读书,宋艳君就在隔壁教妹妹绣花;晚上他去请教兵策,她就点着灯,陪他一起看地图,分析战局。他们会一起在李恬孟畔散步,看夕阳把河水染成金红;会一起在藏书楼里找书,为了一本《武经总要》争得面红耳赤;会一起在后花园的秋千上坐着,不说话,只听风吹过树叶的声音。

那年秋天,李恬孟鼓起勇气,在满院的桂花香里,对宋艳君说:“艳君,我想娶你。”

宋艳君正在捡桂花,闻言动作一顿,转过身看他。夕阳落在她脸上,给她镀了层金边,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星。“李郎想娶我,是因为我懂兵策,还是因为……”

“因为是你。”李恬孟打断她,声音有些发颤,“不管你懂不懂兵策,不管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都想娶你。我想和你一起看江南的春,塞北的雪,想和你一起把《边防策》写完,想和你……过一辈子。”

宋艳君笑了,眼眶却红了。她踮起脚尖,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说:“好。”

天启二十四年,冬。李恬孟和宋艳君成亲了。婚礼很简单,没有请太多宾客,只有李家的亲人和几个好友。宋艳君穿着大红的嫁衣,坐在铜镜前,李恬孟给她簪上凤钗,她却摇了摇头,把凤钗拔下来,换上了那支碧玉簪。“我还是喜欢这个。”她说。

李恬孟握着她的手,说:“等我考取功名,一定给你买最好的凤钗,建最大的花园,让你过上最好的日子。”

宋艳君却轻轻摇头:“我不要最好的日子,我只要你平安。李郎,答应我,无论将来发生什么,都要好好活着。”

那时的李恬孟,以为这只是新婚妻子的娇嗔,他笑着点头,说:“好,我答应你。”

他不知道,这句承诺,会在不久后,变成他在战场上唯一的支撑。

三、烽火归人(中):黑砂白骨

成亲后的第三个月,边关的急报就传到了江南。

蛮族大举入侵,攻破了北境的三座重镇,杀掠百姓,直逼黑砂城。黑砂城是大靖北境的门户,一旦城破,蛮族铁骑就能长驱直入,饮马黄河。朝廷震动,下旨征兵,“凡年满十六、未满五十之男子,皆可从军”。

消息传来那天,李恬孟正在书房写《边防策》的续篇。宋艳君端着一碗莲子羹走进来,看到他手里的急报,脸色瞬间白了。

李恬孟放下笔,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冰凉。“艳君,我……”

“你想去,对吗?”宋艳君打断他,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李恬孟看着她的眼睛,点了点头。他不能不去。他写了那么多边防策,分析了那么多战局,如今国难当头,他怎能躲在江南的温柔乡里,看着北境的百姓被屠戮?“国难当头,匹夫有责。我是秦氏子孙,是大靖的子民,不能坐视不理。”

宋艳君沉默了片刻,转身走到书架前,取下一卷地图。那是北境的地形图,山川河流、关隘要道,标注得清清楚楚。她把地图摊在桌上,指着黑砂城的位置,说:“黑砂城易守难攻,城墙高十丈,外有护城河,内有粮仓。但它的弱点在西北角,那里是山体滑坡形成的碎石坡,城墙根基不稳。蛮族若强攻,定会从那里下手。”

李恬孟看着地图,又看着宋艳君。他知道她懂他,懂他的抱负,也懂他的责任。

“我陪你去。”宋艳君突然说。

李恬孟愣住了:“你说什么?战场凶险,你一个女子……”

“我是你的妻子,你去哪,我就去哪。”宋艳君看着他,眼神清亮,“我懂医理,能帮你治伤;我懂地形,能帮你看地图;我还懂蛮族的语言,他们部落的方言,我会七种。”

李恬孟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又酸又软。他想拒绝,想说“太危险了”,可看着她坚定的眼神,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好。”

他以为母亲会反对,没想到母亲只是摸了摸他的头,说:“李家的儿郎,就该保家卫国。艳君是个好姑娘,你们俩互相照应。记住,李家永远是你们的后盾。”母亲还把家传的一块暖玉给了宋艳君,说:“这玉能安神,你戴着,保平安。”

出发那天,江南下起了小雨,和他们初遇时一样。李恬孟穿着崭新的军装,戴着头盔,背着弓箭,腰间挂着 sword(剑)。宋艳君穿着男装,一身青色劲装,背着个药箱,手里牵着一匹马。他们没有坐马车,就骑着马,沿着李恬孟畔,慢慢向北走。

送别的人很多,父母、妹妹、亲友,还有街坊邻居。李恬孟一路都没回头,他怕一回头,就再也迈不开脚步。直到走出江南地界,他才勒住马,回头望去,只见烟雨朦胧中,江南的轮廓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宋艳君握住他的手,说:“我们会回去的。”

李恬孟看着她,点了点头。

从江南到北境,走了整整两个月。他们一路看到了太多流离失所的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背着破旧的包袱,向南逃难。有的人走着走着就倒在路边,再也起不来;有的人抱着死去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李恬孟的心,一点点变硬。他不再是那个吟诗作对的江南才子,他成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士兵。

到了黑砂城,他才知道,战争比他想象的更残酷。

黑砂城被围了已经半个月,城外尸积如山,有蛮族的,也有大靖士兵的。城墙下的护城河,早已被血水染红,散发着刺鼻的恶臭。城里的士兵,大多是临时征召的农夫,没经过训练,拿着生锈的刀枪,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守将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将,姓赵,人称“赵老虎”。赵老虎脾气暴躁,看到李恬孟这个“文弱书生”来参军,劈头就骂:“哪里来的毛小子,不好好在家读书,跑到这里来送死?”

李恬孟没生气,他从怀里掏出《边防策》,递给赵老虎:“将军,在下李恬孟,虽为书生,却懂些兵法。这是在下写的《边防策》,或许对守城有用。”

赵老虎本不想看,可耐不住李恬孟坚持,他翻了几页,越翻越心惊,最后猛地一拍桌子:“好小子!你这《边防策》,比朝廷那些狗屁文官写的强多了!尤其是这‘离间蛮族部落’的计策,简直说到了点子上!”

原来蛮族并非铁板一块,而是由十几个部落组成,各部落首领互不统属,只是为了掠夺财物才联合起来。李恬孟在《边防策》里提出,派细作潜入蛮族营地,散布谣言,说某个部落想独占战利品,故意拖延攻城,挑起部落间的矛盾。

赵老虎当即任命李恬孟为斥候队长,带三十个斥候,负责刺探军情和执行离间计。

李恬孟第一次深入敌后,是在一个月圆之夜。

他带着斥候队,换上蛮族的衣服(从战死的蛮族士兵身上扒下来的),抹黑爬出黑砂城的狗洞。城外的尸体堆积如山,他们只能从尸体缝隙里钻过去,腐臭味熏得人睁不开眼。有个年轻的斥候忍不住吐了,李恬孟捂住他的嘴,低声说:“不想死就忍着!”

蛮族的营地扎在离黑砂城十里外的平原上,绵延数十里,篝火通明。李恬孟带着人,借着月光和阴影,小心翼翼地靠近。他发现,蛮族果然各怀鬼胎,东边的“狼族”和西边的“熊族”为了争夺水源,已经快打起来了。

李恬孟心中一动,让两个斥候故意被“狼族”抓住,假装是“熊族”的人,说“熊族首领打算今晚偷袭狼族,抢走他们的粮草”。狼族首领本就多疑,一听这话,勃然大怒,当晚就带着人偷袭了熊族的营地。

蛮族内乱,攻城的节奏果然慢了下来。黑砂城暂时解围,赵老虎拍着李恬孟的肩膀,哈哈大笑:“好小子,你立大功了!”

李恬孟却高兴不起来。他看着那些因为内乱而死去的蛮族士兵,他们和大靖的士兵一样,也是别人的儿子、丈夫、父亲。战争,从来没有赢家。

宋艳君随军在伤兵营帮忙。她医术高明,不仅会治刀箭伤,还会配草药,很多濒死的士兵,都被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李恬孟每次从外面回来,都能在伤兵营找到她。她总是穿着一身沾满血污的麻布衣服,头发乱糟糟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却依旧笑得温柔。

“回来了?”她会递给他一碗热汤,“快喝点,暖暖身子。”

李恬孟喝着汤,看着她手上的伤疤(那是给士兵取箭头时被划伤的),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艳君,苦了你了。”

“不苦。”宋艳君帮他擦掉脸上的泥污,“只要你平安回来,我就不苦。”

他们的军营生活,就在这样的紧张和短暂的温馨中度过。李恬孟越来越成熟,他不再是那个青涩的书生,他学会了骑马、射箭、挥刀杀敌,学会了在死人堆里睡觉,学会了用最冷静的态度下达最残酷的命令。他的斥候队,成了黑砂城最锋利的一把刀,多次深入敌后,带回重要的军情。

他也越来越沉默。战场上的血腥和残酷,让他很少再笑。只有在宋艳君身边,他才能卸下所有防备,像个孩子一样,靠在她肩上,听她讲江南的故事。

战争一打就是三年。

三年里,李恬孟升了官,从斥候队长到参军,再到副将。他身上添了无数伤疤,最深的一道在胸口,是被蛮族的弯刀划开的,差一点就伤到心脏,是宋艳君跪在地上,用嘴一口一口把他伤口里的毒血吸出来,才救了他的命。

那天他醒来时,宋艳君趴在他床边睡着了,嘴角还带着血迹。李恬孟握住她的手,无声地流泪。他在心里一遍遍地说:艳君,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着。

可战争,从来不会因为人的意愿而停止。

天启二十七年,秋。蛮族新的首领上位,他统一了所有部落,兵力更强,攻势更猛。黑砂城再次被围,这次,比三年前更凶险。

蛮族用投石机日夜攻城,城墙被砸得千疮百孔。城里的粮草只够支撑一个月,士兵伤亡惨重,连伤兵营里的伤兵,都拿起了刀枪。赵老虎病倒了,咳得整晚睡不着觉,却依旧每天上城巡视。

李恬孟知道,黑砂城守不住了。

唯一的希望,是突围求援。朝廷的援军应该就在百里之外的“望北城”,只要能把军情送出去,援军就能赶来,里应外合,击退蛮族。

赵老虎召集众将议事,会议室里一片死寂。突围,意味着九死一生。蛮族把黑砂城围得水泄不通,连只鸟都飞不出去。

“我去。”李恬孟站了起来。

所有人都看向他。赵老虎看着他,眼神复杂:“淮河,你是黑砂城的希望,你不能去冒险。”

“将军,我必须去。”李恬孟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熟悉蛮族的布防,我有经验。只有我去,才有胜算。”

赵老虎沉默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老泪纵横:“好……好小子,我等你的好消息。”

四、烽火归人(下):信绝园荒

突围前夜,李恬孟回到他和宋艳君的营帐。

宋艳君正在给他收拾行装,把干粮、水囊、伤药一一放进他的背包。她的动作很慢,很仔细,仿佛要把所有的牵挂都装进背包里。

李恬孟从身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她的头发里,已经有了几根白发。

“艳君,”他声音沙哑,“如果……如果我回不来,你就……”

“不许说傻话。”宋艳君转过身,捂住他的嘴,眼泪掉了下来,“你答应过我的,要好好活着。我等你回来,等你和我一起回江南,看桃花,看李恬孟。”

李恬孟看着她的眼睛,用力点头:“好,我回来。我一定回来。”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像,那是他偷偷画的宋艳君的肖像。画得不太像,却抓住了她眼神里的神韵——清亮,温柔,带着坚定。“这个你拿着,想我的时候,就看看它。”

宋艳君接过画像,紧紧攥在手里,指甲几乎嵌进肉里。“你也拿着我的。”她从发髻上拔下那支碧玉簪,塞进李恬孟手里,“这簪子跟了我很多年,能辟邪。你戴着它,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

李恬孟握紧簪子,簪子温润,带着她的体温。

夜深了,宋艳君躺在他怀里,却毫无睡意。她一遍遍地叮嘱他:“遇到危险就躲起来,别逞强;受伤了别硬扛,记得上药;蛮族的箭上有毒,一定要小心……”

李恬孟耐心地听着,一一应下。他知道,她是怕再也没有机会叮嘱他了。

天快亮时,李恬孟该走了。他最后看了宋艳君一眼,她闭着眼睛,眼角却有泪滑落。他俯下身,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毅然转身,走出了营帐。

他没有回头。

这次突围,他带了十二个人,都是斥候队的精英。他们趁着夜色,从黑砂城的狗洞爬出去,像十二只夜行的狼,悄无声息地潜入蛮族的营地。

蛮族的布防比预想的更严密,他们走了不到三里路,就被巡逻队发现了。

“有敌袭!”蛮族的嘶吼声划破夜空。

李恬孟当机立断:“分散突围!目标望北城!”

十二个人,分成四个方向突围。李恬孟带着三个人,朝着望北城的方向狂奔。蛮族的骑兵在后面追,箭像雨点一样射过来。

一个斥候为了掩护他,被箭射中了后背,倒在地上,还朝他喊:“队长,快走!别管我!”

李恬孟咬着牙,没回头。他知道,回头,就是死,就是辜负了所有人的期望。

他们在前面跑,蛮族在后面追,整整跑了一夜。天亮时,他们甩掉了追兵,却只剩下李恬孟一个人。另外两个人,一个掉进了蛮族的陷阱,一个为了引开敌人,故意朝相反的方向跑,最后被乱箭射死。

李恬孟的腿被流箭擦伤,伤口发炎,又红又肿。他靠在一棵大树下,喘着粗气,拿出宋艳君的画像,看着她的眼睛。

“艳君,我快到了。”他喃喃自语,“再坚持一下,就能到望北城了。”

他咬着牙,站起来,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走。饿了,就啃口干粮;渴了,就喝路边的溪水;累了,就靠在树下睡一会儿,手里紧紧攥着那支碧玉簪。

走了三天三夜,他终于看到了望北城的城楼。

他欣喜若狂,朝着城楼跑去,边跑边喊:“开门!我是黑砂城来的斥候,有急事求见守将!”

城门开了,冲出一队士兵,把他围了起来。为首的校尉看到他身上的军装,厉声问:“你是何人?可有凭证?”

李恬孟掏出赵老虎给他的令牌,令牌上刻着“黑砂城参军李”。校尉验过令牌,脸色一变,赶紧让人把他扶进城。

望北城的守将是个年轻的将军,姓周,看到李恬孟,急忙问:“黑砂城怎么样了?赵将军还好吗?”

李恬孟刚想说话,却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他醒来时,已经是三天后。周将军告诉他,援军已经出发了,由他亲自率领,五万大军,日夜兼程,应该能在黑砂城破之前赶到。

李恬孟松了口气,笑了。他终于完成了任务。

周将军说:“李参军,你立了大功,朝廷一定会重赏你。你先在这里养伤,等黑砂城解围,我派人送你回去。”

李恬孟却摇了摇头:“不行,我要跟你们一起回去。艳君还在黑砂城,我要去找她。”

周将军拗不过他,只好同意。

援军赶到黑砂城时,蛮族已经开始攻城了。黑砂城的城墙塌了一角,蛮族士兵像潮水一样涌进去。赵老虎拄着刀,站在城门口,浑身是血,还在奋力杀敌。

“援军来了!”周将军大喊,率军冲杀过去。

战局瞬间逆转。蛮族没想到援军来得这么快,阵脚大乱,开始溃退。

李恬孟疯了一样冲进黑砂城,在尸横遍野的街道上奔跑,大喊:“艳君!宋艳君!你在哪里?”

他找遍了伤兵营,找遍了他们的营帐,找遍了城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宋艳君的身影。

最后,他在城门口的尸体堆里,看到了那支碧玉簪。

簪子掉在一个死去的蛮族士兵身边,上面沾满了血污,却依旧温润。

李恬孟冲过去,捡起簪子,浑身颤抖。他抬起头,看到赵老虎拄着刀,站在他面前,老泪纵横:“淮河……对不住你……蛮族破城之前,我已经让宋姑娘和一部分伤病员撤出城外望江南方向撤退,所以……被蛮族杀了的可能性……很低,但我并不能保证她……她一定还活着,她撤退时手里还攥着你的画像……”

李恬孟只觉得天旋地转,耳边嗡嗡作响。他仿佛又听到了宋艳君的声音:“李郎,答应我,无论将来发生什么,都要好好活着。”

他握紧簪子,指甲嵌进肉里,却感觉不到疼。

战争结束了。蛮族被击退,黑砂城保住了。朝廷论功行赏,李恬孟被升为将军,赵老虎战死,追封为镇国公。

所有人都在庆祝胜利,只有李恬孟,像个木头人。

他拒绝了朝廷的封赏,脱下军装,带着那支碧玉簪和宋艳君的画像,踏上了回江南的路。

一路南下,他看到的景象,比来时更惨。战争过后,瘟疫横行,田地荒芜,饿殍遍野。他曾路过一个村庄,全村人都死光了,只有一条老狗,守着主人的尸体,饿得奄奄一息。

李恬孟的心,一点点冷下去。他曾经以为,战争是为了保护百姓,可到头来,百姓却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走了整整一年,他终于回到了江南。

江南的春天,依旧烟雨朦胧,李恬孟畔的柳树,依旧抽出了新枝。可李家的府邸,却早已成了一片废墟。

邻居告诉他,蛮族攻破黑砂城的消息传到江南后,有人造谣说李恬孟投降了蛮族,李家成了“汉奸”。愤怒的百姓冲进李家,烧了房子,杀了人。他的父母、妹妹,都死在了那场动乱中。

李恬孟站在废墟前,看着断壁残垣,手里的画像和簪子掉在地上。

他没有哭,只是静静地站着,站了很久很久。

后来,他在废墟附近,找到了宋艳君的坟墓。

那是一个小小的土坟,没有墓碑,只有一抔黄土,上面长着几丛野草。邻居说,宋艳君在他走后不久,就离开了黑砂城,一路南下,回到了江南。她想为李家平反,却被当成“汉奸的妻子”,受尽屈辱。蛮族洗劫江南时,她为了保护几个孩子,被蛮族士兵杀死,村民偷偷把她埋在这里。

李恬孟在坟前坐了三天三夜。

他想起他们初遇的晚香楼,想起他们成亲时的红烛,想起她在伤兵营里温柔的笑,想起她最后对他说的“好好活着”。

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家国”,什么是“天下”。家国不是冰冷的城池,天下不是宏大的版图,是父母的笑容,是妻子的拥抱,是孩子的嬉闹,是江南的烟雨,是塞北的风雪,是每一个普通人对“好好活着”的渴望。

他把宋艳君的画像和碧玉簪埋进坟里,然后在坟旁盖了一间小屋。

他不再是将军李恬孟,只是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

他教附近的孩子们读书识字,教他们“仁义礼智信”,也教他们“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他给他们讲北境的故事,讲黑砂城的坚守,讲那些为了保护家国而死去的士兵,也讲那些渴望和平的蛮族百姓。

孩子们问他:“先生,你去过北境吗?那里是不是很冷?”

李恬孟望着北方,笑了笑:“那里有雪,也有……春天。”

夕阳西下,他坐在门槛上,手里拿着一支柳树枝,在地上画着什么。风吹过,柳树枝轻轻摇曳,像极了那年春天,宋艳君在李恬孟畔,对他笑的样子。

他知道,他永远回不去了。

但他会好好活着,替宋艳君,替那些死去的士兵,替所有渴望和平的人,好好活着,看着这天下,一点点,走向春天。

在《大靖将军志异》中。有一句话作者的旁白:归人不是回到故乡的人,是找到‘心之所归’的人。李恬孟失去了所有,却找到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对‘生’的敬畏,对‘和平’的坚守。这或许就是……向死而生。”

妙手空讲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悲怆。林间一片寂静,只有小溪潺潺的流水声,仿佛在为那些逝去的英魂默哀。春雅苑的假花依旧盛开,却仿佛在这一刻,有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

那香气,或许就是“生”的味道。

我、小白狐和千面人也被这个故事深深打动。这不是一个英雄史诗般的战争故事,没有力挽狂澜的将军,只有一个普通士兵的家国情怀和个人悲剧,但正是这种平凡中的伟大,更具直击人心的力量。

过了好一会儿,那机械的声音才再次响起:“战争故事,很好。请给出该故事的100字以内的结语,时间五分钟”

听到神秘力量的要求,妙手空突然停住,额头上渗出冷汗。他似乎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却没发出声音——或许是觉得结语一时半刻不够好,又或许是忘了之前所讲的某些故事细节,毕竟现场很紧张,他的压力确实不小。不知不觉时间就超过了五分钟。

林间的寂静被机械的声音撕破,像冰锥砸在石头上:“时间已经过了五分钟,故事讲述中断。情节碎片化,人物动机模糊,战争场面缺乏层次感,情感渲染流于表面。”那声音顿了顿,吐出两个字:“不合格。”

“嗡——”空气突然震颤起来。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妙手空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身体像被无形的巨手扼住,猛地悬到半空。他的嘴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强行扯开,露出森白的牙齿,接着,数十根细如牛毛的银铁丝凭空出现,泛着冷光,像毒蛇般刺向他的嘴唇!

“不——!”小白狐尖叫着想冲过去,却被一道无形的屏障弹开,重重摔在地上。我和千面人也试图起身,却发现四肢像灌了铅,连指尖都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铁丝穿透妙手空的皮肉,将他的上下唇死死缝在一起!鲜血顺着铁丝往下滴,在他下巴上凝成血珠,又滴落在泥土里,洇出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妙手空的眼睛瞪得滚圆,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抽气声,眼泪混合着血水往下淌。他拼命挣扎,手脚在空中乱蹬,却无法挣脱束缚。那十分钟漫长得像一个世纪,每一秒都伴随着他压抑的呜咽和铁丝摩擦皮肉的细微声响。浓雾中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窥视,带着冰冷的恶意。

十分钟后,束缚突然消失,妙手空重重摔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嘴角的铁丝仍在渗血。这时,一颗通体碧绿的药丸从雾中飘来,落在他面前的泥土上——地兰丸。妙手空颤抖着伸出手,用尽力气将药丸塞进嘴里。药丸入口即化,一股清凉的气息瞬间流遍全身,他嘴角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连疤痕都没留下,只是脸色依旧惨白如纸,眼神涣散得像蒙了层灰。

“重新讲述。”神秘力量的声音毫无波澜,“剩余时间:两小时。”

妙手空趴在地上,剧烈地喘息着,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过了许久,他才缓缓撑起身,声音沙哑得像换了个人:“我……我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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