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约,说来就来,转眼已到。叶晨峰只觉体内那股沉寂已久的灵魂力如江河奔涌,从五级一跃冲上六级,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那种力量在经脉中流转的畅快感,就像冬天喝了一口热姜茶,从头顶暖到脚底板。他嘴角微扬,眼神里透着一股子笃定——这回,三爷可没那么容易全身而退了。
那天夜里和三爷正面硬刚的画面还历历在目,拳风呼啸、灵压对撞,虽败犹荣。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不仅摸清了三爷的路数,还把自家底牌升级了个遍。如今再战,胜负还真得画个问号。
清晨的山谷静得能听见露珠滚落草尖的声音。东方天际泛起鱼肚白,一轮红日慢悠悠地探出脑袋,像是在偷看这场即将上演的好戏。叶晨峰站在山石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骨头噼啪作响,爽得直哼哼。
上身一件薄衬衫随风轻摆,下身……嗯,是一条骚包到极致的花格子平角裤,红绿相间,远看像块移动的圣诞节桌布。冷风时不时窜过来撩他一把,结果他非但不哆嗦,反而咧嘴一笑:“舒服!这才叫与自然共鸣!”
这事还得从灵魂力突破那晚说起。关键一刻,能量狂涌而出,偏偏寒初雪就站在跟前,一脸懵地成了“爆炸现场”的第一受害者——她那身素雅长裙当场被灵波震成蝴蝶碎片,漫天飞舞,宛如一场意外的花瓣雨。
叶晨峰当时脸都绿了,可事急从权啊!二话不说,外套裤子全扒下来递过去。自己则靠着新掌握的灵魂力外放技巧,用一层淡不可见的能量膜裹住全身,硬是在十一月的原始森林里玩起了“裸奔艺术”。
晨光像一层薄纱轻轻铺在叶晨峰身上,他站在窗边的身影被镀上了一圈柔和的金边,仿佛整个人都从现实里抽离出来,成了某个不真实的梦境剪影。寒初雪低头看着自己身上那件宽大的男式衬衫——袖口还卷了两圈,裤脚也拖到了脚踝——衣服上残留的气息,是阳光晒过的棉布味,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他的体香,像是松林深处吹来的一缕风,干净又让人莫名心慌。
她下意识地抱紧了手臂,心跳不知怎的漏了半拍。这感觉……就像他正用指尖一寸寸描摹她的轮廓,温柔却不容拒绝。脸颊悄然泛起红晕,耳尖都烧了起来。
“死流氓!臭不要脸!”她咬着唇,声音压得极低,像是怕惊扰了这份隐秘的心动,“你以为我稀罕穿你衣服?要不是你帮我接续筋脉,让我有望重回巅峰……我早一掌拍碎你那张欠揍的脸了。”
嘴上说得凶,心里却清楚得很——现在的她,连站都站不稳,哪来的底气说“不客气”?就算筋脉完好如初,她真能打得过那个总是一脸痞笑、实则深不可测的男人吗?
念头刚落,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就从门口飘了过来:“哦?你不稀罕穿我的衣服?那现在脱了吧,我正好检查一下尺寸合不合身。”
寒初雪猛地抬头,只见叶晨峰斜倚着门框,嘴角勾着坏笑,眼神亮得吓人。她顿时炸毛:“你——你这个变态!耳朵装了窃听器吗?!”
“天生敏锐。”他耸耸肩,一脸无辜,“再说了,咱们都同生共死了好几回了,开个玩笑怎么了?难不成你还想赖账不认?”
“谁跟你同生共死了!”她气得跺脚,可一想到这几天被他抱进抱出、喂药擦汗的画面,脸更红了,简直快烧穿天际,“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登徒子!趁人之危!无耻之尤!”
叶晨峰轻笑出声,目光却温柔下来。他忽然明白,女人吵架从来不是为了讲理,而是为了把藏在心底的情绪翻出来晾一晾——哪怕方式是撒泼打滚。
“行行行,我不跟你争。”他摆摆手,转身准备离开,“你乖乖在这儿等我,我去趟易顺拍卖场,见个老朋友。”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一声轻响。
寒初雪不知何时已转过身,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嘴唇微启:“我……我和你一起去。”
话出口的瞬间她就后悔了。她明明帮不上忙,甚至可能拖后腿,为什么还要自投罗网?可内心有个声音在悄悄反驳:**我不想让你一个人去冒险。**
于是她立刻补了一句,语气强硬:“别误会!我不是担心你,我是不想欠你人情!这事因我而起,我要是躲在后面享清福,算什么?再说了……”她顿了顿,眼眶微微发酸,“你要真被三爷干掉了,我也没脸活着,干脆黄泉路上给你当个伴儿,省得你寂寞。”
说完又觉得太露骨,急忙补救:“当然!这只是逻辑推演!我对你就没别的想法!纯粹是理性决策!”
越描越黑,最后只能低头盯着鞋尖,恨不得原地挖个洞钻进去。
叶晨峰背对着她站着,嘴角早已扬起一抹笑意。他听得懂——那层层叠叠的借口底下,藏着一句没说出口的“**你很重要**”。
三天前,他在小树林里把她从拍卖场劫走时,也曾说过“我会带你离开”。那时的寒初雪冷笑不屑,以为不过是临死前的豪言壮语。可这三天,他一针一线为她疏通经脉,夜里守在床边换毛巾,饿了端来热粥,痛了握着她的手……没有半句怨言。
她开始相信,这个人,真的会说到做到。
而现在,她愿意迈出一步,哪怕只是并肩走一段路。
叶晨峰终于转过身,阳光落在他肩头,也照亮了他的笑容:“行啊,那就一起走。”
他顿了顿,语气忽然认真:“不过记住,这次换我保护你。”
寒初雪怔住,随即别过脸,耳尖依旧通红,却轻轻“嗯”了一声。
要是寒初雪知道,叶晨峰心里竟把她比作“累赘”这两个字,怕是连指尖都会微微发颤吧?她那样骄傲又敏感的人,平日里哪怕一句轻描淡写的忽视都能在心里翻江倒海,更别提这种近乎刺骨的比喻了。可若真见了她咬着唇不语、眼底却骤然结霜的模样,也不知是该心疼,还是该笑这误会来得太过荒唐——毕竟,谁又能说清,在叶晨峰那副冷硬外壳之下,藏着的不是一份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在意呢?
……
边境交易市场,尘土飞扬,人声鼎沸,像一头永不疲倦的野兽,在烈日下喘着粗气。
易顺拍卖场的大厅却截然不同,阴沉得仿佛被时间遗忘。高高的穹顶垂下蛛网般的铁链,空气中弥漫着铁锈与血腥混杂的气息。三爷懒洋洋地靠在一张雕花木椅上,手里把玩着一枚青铜打火机,眼神如刀锋般扫过前方——毛康平和虎哥像两条破麻袋,被粗粝的麻绳吊在半空,摇摇晃晃,像风中残烛。
他们身上的衣服早已不成形,血迹斑驳,一道道鞭痕纵横交错,像是有人用愤怒刻下的符咒。嘴唇干裂出血,脸色惨白如纸,三天三夜滴水未进,连呼吸都像是从碎玻璃里挤出来的。
“毛……毛大哥,”虎哥的声音细若游丝,几乎听不见,“你……你说叶先生……会来吗?”
他每说一个字,身体就轻轻一抖,仿佛说话本身已是种酷刑。
毛康平闭着眼,喉头滚动了一下,艰难开口:“我……我觉得,他会来的。”
可这话出口的瞬间,他自己都不信。那个曾经在他眼中无所不能、宛如神只的叶晨峰,三天前竟在三爷手下败得干脆利落。那场战斗太快,也太狠,快到让人来不及反应,狠到连希望都被碾成了灰。
短短三天,能翻盘吗?除非他是真的神仙下凡。
毛康平心里苦笑:叶晨峰要是真来了,那就是送死。天底下哪有这么讲义气的人?说得难听点,简直是蠢得离谱。他们跟叶晨峰非亲非故,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凭什么要人家拿命来换他们两条烂命?
他叹了口气,思绪飘远。原本以为,叶晨峰出手制服虎哥,自己以后在这片地界就能横着走了,生意红火指日可待。哪想到风云突变,一场拍卖会,竟成了他们的断头台。命运这玩意儿,真是比沙漠里的龙卷风还 unpredictable。
而虎哥呢?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当初干嘛非要拉叶晨峰来逛拍卖场?还热情洋溢地介绍这介绍那,恨不得把整个市场都捧到他面前。结果呢?叶晨峰二话不说,直接劫走了压轴拍品——那个神秘女人。那一刻,虎哥就知道,完了,全完了。这不是帮朋友,这是亲手把兄弟推进焚尸炉啊!
现在想来,他宁愿那天没说过那句“叶先生,进来瞧瞧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