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这么多年,几乎都把持在周家手里,他们赵家屈居第二,每年都有大把的银子进贡给周府。
倘若周家倒霉,自家岂不也能翻身做主了!
但是激动归激动,他也没失了理智,要知道你现在轻易得到的,往后都要付出几倍的代价!
他胡须抖动两下,谨慎开口:“大人想让我怎么做?”
林窈抬手请他喝茶:“赵员外若能出手相助,林某自然感激不尽!”
赵员外有一瞬间的退缩,他想的是隔山观虎斗,不管谁输了自己都没影响。
要是真帮了林窈,那可就一点后路都没有了!
对于赵员外的退缩,林窈早在预料之中。
钓鱼就是如此,一松一紧,只有放足了饵料,将鱼的力气都遛光了这才能吊起来。
她挥手,观雪端着铜锅从外面进来。
铜锅上飘着一层红艳艳的辣油,青菜脆嫩,肉质鲜嫩,锅子已经开了,雾气蒸腾而起,霸道浓烈的香辣味充斥着鼻息。
赵福元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赵家就是靠酒楼生意发家。
他本人厨艺虽然一般,却生就了一张会吃的嘴,是远近闻名的食客老饕。
林窈抬手相让,赵福元忍不住飞快动筷夹了块肉放进自己碗里。
配上观雪拿来的蘸料,筷子拨弄着肉片翻滚几下。
顾不上滚烫,动作飞快的送进自己嘴里。
鲜、香、麻、辣,各种滋味交织在一起,让人忍不住大快朵颐。
直到一口气吃了大半盘肉,赵福元才肯放慢速度慢慢品尝,他摇头晃脑的感叹:
“老夫活了半辈子,也是头一次见到如此新鲜的吃食!”
“配料丰富,菜蔬肉类皆宜,做法又方便简洁,要是放到酒楼里,怕是要赚的盆满钵满了!”
最后一句话带着试探,但是赵福元基本已经可以确定,县令就是要以此为交换。
果然还是年轻小丫头,丝毫不知这食方的重要性。
有了这方子,别说区区富源县,恐怕就是开遍整个凉州恐怕也是使得的。
他的手因激动微微有些颤动,被他藏在广袖之下,脸上仍是一派淡定。
“这方子原就是为赵员外准备的,不过我要以县衙的名义占五成利!”
林窈不是没有考虑过以县衙的名义自己开酒楼,但一来没有经验,二来开店太过繁琐,她没有太多时间耗在上面。
倒不如一开始就将方子送出去,不仅有长期源源不断的利润还能将赵福元彻底的跟她捆绑在一起,防止反水。
赵员外刚刚还晕晕乎乎的心一下子又被泼了盆冷水。
凉州苦寒,冬季漫长,这铜锅正对凉州人口味。
他都不敢想,这铜锅一经推出,会有多少雪花银滚到他钱袋子里来。
如今听林窈一开口就要五成,自然心疼的直抽抽。
赵员外颤颤巍巍的比出个三,试图和林窈讨价还价。
被林窈一句话堵了回去:“富源虽小,开酒楼的却不止福禧源这一家!”
赵员外瞬便什么想法都没了,只想快点签了契约将此事定下。
否则这秘方要真落在死对头手里,看着他起高楼,看着他富贵荣华,他岂不是要呕死。
况且五成又不是没得赚。
下定决心,赵福元动作干净利落的在契书上签字画押。
大拇指上残存的红色印泥随意用帕子一擦,他噗通一声跪地行礼:“甘为县令大人马首是瞻!”
赵福元为人仗义潇洒,平时最爱慷慨解囊,商户中很多人都隐隐以他为首。
自打赵福元向林窈投诚,商户中很多人都对她转换了态度。
至此,兵不血刃的将铁桶一块的富源县分而化之!
是以林窈今日才会猝不及防的发难,但周家二子的事不过是个引子。
墙倒众人推,周家多年来的腌臜事都被抖落了个干净。
这会儿都监的护卫恐怕早就将周府翻了个底朝天。
林窈猜的不错,周氏一族如今地位最高的一人就是周县丞。
他一走,这些将士直接拿了搜查令进府横冲直撞,不多时就将藏在暗格里的书信,隐在暗室里的金银珠宝搜刮了个干净。
等归置完毕,金银珠宝堆了满院。
区区一个从八品的县丞,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才能如此富贵滔天。
书房的暗格里甚至装着和西域外族通信的信件。
只此一件,便足以让周县丞死无葬身之地!
赃物一箱一箱的抬出去,周家大夫人狼狈的瘫倒在地,绸缎的衣服染上污泥,整个人都惶恐至极,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周家完了!
周家的案子牵连极广,林窈却并未一网打尽。
有罪的依律判处,无罪的原地释放。
即便如此,周家也是元气大伤,远不如从前了。
经此一事,富源县司法审判、行政治理、教化百姓等职权终于归于林窈一人之手。
但是俗话说的好,不会带团队,就只能一个人干到死。
林窈一向信奉,只要能吃苦那就有吃不完的苦,她果断放权。
王恒之算数极好,破格提拔为典史,暂代县丞、主簿一职,为了让自己的压榨不那么明显,她还特意为这位鞠躬尽瘁、恪忠职守的主簿大人加了薪。
其余四人皆为衙役,先统一负责县城的治安维护,等后续再重新安排。
同时又去信一封向自己的顶头上司卖惨。
先是洋洋洒洒一篇彩虹屁,确定就是铁人听了都能乐呵两声的程度。
最后两句才是关键,哭诉整个县衙的活目前都堆积在她头上,目前就一个秀才帮忙,想破格将此人提拔为典吏。
其二便是请求重新配些人,好歹将自己的领导班子配齐,没见过一县之尊居然是个光杆司令,事事都得亲为,简直到了闻者落泪的程度。
确定顶头上司收到这封信能快速的安排人来接手之后,林窈开始给自己放假了,偶尔闲暇之余出去溜达溜达,活动范围甚至能扩散到城外。
这日,她穿着一身普通棉麻葛衣,头上带着顶破洞草帽,牵着来财走在田埂上。
风吹麦浪阵阵,簌簌的摩擦声里带着新麦特有的清香。
她摘了一朵在手心捻开,抿嘴轻轻一吹,干黄的麦壳就四散开来,只留下黄色夹杂着绿意的饱满麦穗。
抓了几颗放进嘴里,意料之内的清香,细细咀嚼,还带着若有似无的清甜。
田埂上传来隐隐约约的叫喊声,因为有些距离,林窈听的并不真切,牵了狗慢悠悠的往后走。
大约走了百十来步,被人猛地一把抓住了袖子:“小贼休走!”
“我说近日怎么路边总有遗留的麦穗,不枉我冒着烈日守着,总算将你这小贼抓了个现行!”
林窈回头看去,是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皮肤被晒的黝黑,上身光着膀子,裤腿也高高挽起。
一双黑亮的眼眸此时气愤的能喷出火来。
直到看见转身的是个明媚皓齿的姑娘,他捏着袖子的手仿佛被火烫了,倏的收回手,结结巴巴道:“就算你是个姑娘家,你也不能偷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