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宫里,刘镇斜靠在软榻上,殿内只余他与高猛二人。
他抬眼看向立在一旁的高猛,声音低沉,“你安排的事怎么样了?”
高猛上前半步,膝盖几乎要触到地面,腰弯得像张拉满的弓,声音压得比殿角的阴影更沉:“回陛下,已安排妥当。”
他顿了顿,语速缓慢。“派去大齐皇城的人已经取得信任,只待时机成熟便可下手。”
高猛之前明着是刘旭的人,实则他早已投投靠了刘镇,他们都有共同的敌人与仇家,便一拍即合。
刘旭到死都不知道高猛的身份,只以为刘镇太狠毒,连父皇都敢下手,而他输在不够狠。
永庆九年十月,朔风刚卷着第一场雪越过边境,战鼓便在三更天炸响。这场牵动三国的战事在朔风之下撕开了序幕。
这场战事一缠便是半年,从初雪漫天打到春寒料峭,燕军的颓势早已像溃烂的伤口,再掩不住了。
辽国的境况虽比燕国稍强些,却也早已是外强中干。长达半年的征战像一台不停运转的绞肉机,将境内的人力物力榨得干干净净。
刘政为凑足军饷粮草,下了三道刮地的政令:各州县的壮丁不论老少,只要能提得动刀便被强征入伍,村口的老槐树下,日日都有哭送子弟的妇人跪晕过去;粮仓里的存粮被搬空不说,连百姓灶台上的余粮、地窖里的种子,都被兵丁翻出来充作军粮,有敢藏粮的,直接按通敌论处。
御书房内,碎裂的瓷片又在金砖上散落一地,茶渍溅在铺着狼皮的案几上,像一片片凝固的血痕。
刘政猛地将手中的茶盏掼在地上,清脆的碎裂声在空旷的殿内撞出回声,震得烛火剧烈摇晃。
“废物!一群废物!”他低吼着,额角青筋暴起,指节因攥紧而泛白,“打了半年!整整半年!”
刘政猛地扬臂,案上堆叠的军报与奏折哗啦一声全被扫落在地,墨迹在金砖上洇开,像一道道丑陋的血痕。
“半年!整整半年!”他双目赤红,额角青筋突突直跳,“一座失地没收回,反倒让齐国又占了四座城!朕养你们这群酒囊饭袋,有何用?!有何用?!”
吼罢,他大步冲下阶去,一脚踢在瑟瑟发抖的户部尚书胸口上,“咚”的一声闷响,老人像个破麻袋般滚出去老远,咳着血说不出话。
“粮草!朕要的粮草呢?”
刘政又转向一旁面无人色的兵部尚书,左脚狠狠碾过对方的手背,听得骨裂般的轻响,右脚再补上一记,踹得对方蜷缩在地,声音狠戾得像淬了毒:“兵不够?那就去征!挨家挨户地搜!”
他俯身,死死盯着地上的人,字字都带着血腥气:“只要是有男丁的人家,十三岁以上、六十岁以下,全给朕拉到军营里去!刀都提不动?那就去填护城河,去扛粮草——违抗者,死!”
殿内只剩下粗重的喘息与压抑的痛哼,碎瓷片混着散落的文书,衬得御书房像个刚被洗劫过的战场。
刘镇一脚踩在奏折上,眼底的疯狂让他眼睛通红——这些废物就只会求饶,一点用都没有,迟早他要将这些人都杀光,一个不留!
齐国,最近齐文轩感觉身体有些疲惫,但是战事紧急,容不得他放松,他也没想到这场拉锯战如此之久,不过快了,那燕国是个很好的突破口。
“来人,将这两封密信交给赵将军和王将军,一定不能泄露!”
暗七接过信转身就消失在殿内。
燕国主战场,赵青珩站在城墙上,看着远处的燕军营地,嘴角露出势在必得的笑,该我们反击了。
这半年来,打了大大小小数十场战役,虽然也打下了五六座城,但大多数以防守为主,他早憋屈死了。
这次陛下亲自下令全面进攻,他要一举拿下燕国,把燕国国君献给陛下!
辽国主战场,王山看着对面神情麻木的辽国士兵,有些不过十三岁,有些已经鬓发花白,他面露不忍。
但战场上只有敌人,没有同情,要怪只怪他们身在辽国,还有这么一个残暴的君王。
他抬手一挥,声如洪钟,“进攻!”
上万支箭雨射向对面的辽军,那些只不过是强行抓壮丁上来的新兵,一个个惊慌失措,四处逃窜。
就算主将在那里大吼着,“给我顶住顶住!谁敢逃走就直接处死!”但是也丝毫不管用。
这场战役不到两个时辰就将齐营拿下,主将趁乱逃跑。
“王将军,陛下来信。”送信的兵使来报。
王山接过信,细细看了几遍,心里愤愤,没想到老赵那边挺快的,已经开始全面进攻要拿下燕国了。
他也想拿下辽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辽国再怎么说之前也是一个大国,要想拿下也不容易。
“传令下去,凡与辽国交战的队伍。以防守为主,进攻为辅,给我死死咬住,不让他们有喘息的机会。”
他眼下必须在辽国战场死死稳住阵脚,以防守为主、进攻为辅,把辽军牢牢牵制住,让他们分身乏术。
这样一来,就能给老赵那边争取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老赵得以集中军力猛攻燕国。
只要老赵能顺利拿下燕国这个突破口,等于先斩掉辽国的一个臂膀,届时辽国孤立无援,再回过头来徐徐图之,胜算便会大得多。
此刻的关键,就是把这条防线守得固若金汤,绝不让辽军有喘息之机。
御书房内,刘镇阴恻恻的盯着高猛,“你安排好的计划呢?怎么这么久一点动静的也没有?”
高猛慌忙跪地,额头重重撞在金砖上。他声音颤抖,却强装镇定道,“陛下,之前以防暴露,都是用的是慢性毒药,发作时间可能要差不多一个月。这种毒奴才臣发誓,那齐国太医绝定查不出来。”
“还要多久?”刘镇满眼红血丝,盯着高猛,声音平静。
“从奴才下令开始,大概还要十五六天这样子,那齐文轩一定死。”高猛把头几乎埋进金砖里
刘镇的声音悠悠传来,“太久了,再给你五天的时间,五天之后,我要听到齐文轩的死讯。如果他不死,那么你就替他去死!”
高猛的脸色顿时煞白,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他抬头看向刘政的眼神,那个眼神像疯了的恶鬼,仿佛下一刻就把人拆吃入腹。
他只瞥了一眼,立即低头,“奴才这就传令,让潜伏在齐国的死士立即动手,哪怕同归于尽,也带着齐文轩死。”
刘镇的声音陡然阴戾起来,像淬了毒的冰碴子砸在地上:“别忘他的那孽种,特别是那贱丫头!当初若不是她坏了朕的好事,那齐国早是朕的囊中之物!”
“老奴记下了,这就传令下去,让飞鹰将我新研制的‘美人衣’给暗探,让她专给那贱丫头用。
这毒药入口微甜,不过半个时辰就开始腐蚀内脏,此时服用的人就会感觉有千万只虫子在啃噬,接着便开始融化骨头,服用者感觉到骨头慢慢的一点被剥离,融化。
期间外表不会有任何变化,甚至皮肤会变得更好。一般人最多两天就会活活被痛死。
到了第三天,骨头会全化成血水,内脏也被腐蚀殆尽,只剩一张完好的皮囊,到时候让人带回来给陛下垫脚。”
高猛的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尾音却刻意拖得柔软,透着一股阴沉沉的狠戾,又裹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
“倒没想到你竟研制出这种药。听说那齐文轩的皇后也是个美人,这药也给她用用吧。到时候这皮给我带来,要天天挂在御书房内,好好欣赏欣赏。”
刘镇的声音带着几分玩味的残忍,指尖在案几上轻轻敲击,目光里的阴翳几乎要溢出来。
高猛浑身一僵,随即连忙叩首,声音里的谄媚更浓了几分,沙哑的嗓子里挤出笑意:“陛下圣明!这药确是老奴费了三年才配成的,专用来对付这些骨头硬的美人。”
他顿了顿,额头抵着砖缝,语气里透着狠戾的讨好:“老奴定让人将他的皮带回来,亲手硝制好,陛下观摩欣赏。”
“哈哈哈哈!你可别让朕失望啊!……”刘镇的眼神带着是疯狂与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