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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一个大田畈的中央,周围是一片花海。在我的感觉中是紫云英,但眼前却只是灰蒙蒙的一片。我似乎是在这片花海中迷路了,张惶四顾,想移步却不敢朝前半步。像是很怕踩下去会踩到什么东西。一阵风吹来,花海一片飘摇。紫云英居然变成了郁金香。而且是一块纯黄的,一块纯红的,界限很分明。黄和红也仅仅是感觉中的,眼前却是灰蒙蒙的一片。我正诧异间郁金香又变成了番薯地。番薯藤叶上爬满了比手指还粗的大青虫。大青虫的身子正一弓一弓地蠕动着,红色的斑块,像一只一只小眼睛似的,让人毛骨悚然……

在现实中,这么成片的郁金香,我只在图片上看到过。我知道,郁金香种植如此成片的,最多的应该是在荷兰。我没有去过欧洲,对郁金香的了解,来源于图片和书籍。我曾看过一本名为《黑郁金香》的小说,知道黑色的郁金香十分稀少,因为稀少而名贵。

黄色的和红色的郁金香,应该是最普通的颜色,就像是初夏时田野开满了淡紫色的紫云英。紫云英在小镇的口语中,被称作“花草”,再寻常不过。在晚稻扬花后,农民会在晚稻田里撒下花草的种子。在晚稻收割时,田里已长出许多小苗,细嫩而圆圆的叶子,不怕踩踏,生命力极强。

到了第二年的春天,绿色的花草布满了田野,一片生机盎然的模样。郁金香生机勃勃的形象和一派生机盎然的花草,应该是我高中时代金色年华的印象了。

那时,我们家的灶间已不再在宅院的楼底下的那个几家合用的厅堂里了。父亲请小镇房管所在宅院东侧的院子里搭了一个彼间,彼间的门正对着我家的楼梯。这个彼间不大,仅十多近二十个平方米。东、南、北三面开有推启式木板窗。关窗时只需将撑开木板的竹竿取下,木板自然闭合,将外面的风景隔在窗外。

这种窗的缺陷是,哪怕将木板撑的再高,也会挡住许多掠进窗来的风。这种窗之所以后来被逐渐淘汰,应该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吧!彼间的西侧,搭建在宅院的东山墙上。一根圆木贴紧在宅院的东山墙上,一排檩条一头搭上圆木,一头儿朝东朝下倾斜着,形成了斜斜的屋顶。

夯实的黄土地坪,还挺干燥。秋季时,会干裂出许多缝来。但是,摆水缸的地方和洗刷的水槽边却很潮湿,没有多长时间,墙壁的粉灰上便出现了许多黑黑的霉斑。我正是在水缸的旮旯里第一次看见被小镇人称作“灶鸡”的小生物的。

“灶鸡”的最大特点是。它有一双比“财鸡”更大更长的腿。“灶鸡”的外形跟蚱蜢相仿。但通体呈淡黄色。大概是因为常年躲在黑暗中不见阳光的缘故吧,淡黄色中隐隐有一些透明的感觉。

小镇人形容夫妻般配,常用略含贬义的“蟑螂配灶鸡,一对好夫妻”一词,在我第一眼认识“灶鸡”时,就明显地感觉到这是小镇人戏谑的杜撰。蟑螂与“灶鸡”绝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小生物,怎么可能配在一起呢?两者的唯一相同点,只是都喜欢藏身在阴暗处。

彼间搭好后没多久,母亲的养父便来我家帮我们做饭。母亲的养父平时并不住在我家,他有别的住处。他已退休。每天早晨,父亲买好一天的菜蔬,放在灶间。母亲的养父上午来后,将菜蔬搭配着做出菜肴。一直到晚饭后才回自己的小屋。他有一手包裹粽子的好手艺,母亲会包裹粽子应该便是跟她的养父学的。

但是,他的菜肴却做得实在不怎么样。我们那时还小,哪里能识得许多滋味?只要已煮熟了便行。但在食不厌精的父亲那儿,却常常要让他皱眉头了。父亲当然不会在嘴上说,但常常听父亲特意关照,“这个菜你不要烧,只把菜蔬洗干净切好就行了,我会回来烧的”。我不知道父亲的这类关照,会不会伤了他岳父的自尊。但并不因此看到他们反目,我母亲的养父照常是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大概在他的心目中,原本也认为这是一桩理想当然的事吧!

在我们姐弟四人中,外公最喜欢的人是我。而且,他的喜欢毫不掩饰。他常常会取笑我,说我小时候总缠着姐姐,像个跟屁虫一般地跟在姐姐的身后。一旦不见姐姐,便会号啕大哭。除了母亲和姐姐,没有人能止住我的哭声。他会常常为读书晚归的我留下好吃的菜肴。看到我狼吞虎咽的模样,静静坐在一旁的他,会露出满意的微笑。

他常常与我的小弟争吵,争吵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小弟年幼时很是伶俐,小嘴叽叽呱呱很会说,不像我,长大了还很木讷。他大概觉得跟小孩子争吵很好玩,可以打发他许多老年的孤独和无聊。他们祖孙俩人的无谓争吵,常常令我跟大弟忍俊不禁。

有时,看到外公的脸色已是不豫,小弟却还在叽叽呱呱说个不停,我会赶紧喝住小弟,不让他没大没小,满嘴胡说八道。此时的小弟会一脸委屈地逃出门外,而外公则是如释重负般地长叹一口气,很无奈的样子。很多的时候,我会听之任之,这毕竟是平淡的生活中的一个有趣的小插曲呵。

那一年的年关将近,天蒙蒙黑时,我家突然跑来一条小黑狗。将它抱到门外,一放下它,小狗便不依不饶地往门里钻。按小镇人的说法,有狗上门赖着不肯走,能给这个家庭带来好运。我从小便喜欢狗,当然竭力怂恿父亲收养它。后来,也不管父亲同不同意,找来一个小盘子,盛了一些饭,开始喂起了小狗。看来这条小黑狗确实与我们家有缘,一闻到香喷喷的米饭,它便毫不谦让地吃了起来,吃了饭,它更是缠在我们的脚边不肯走了。

父亲看看我们姐弟几个都很喜欢它,也不再拂逆我们的心愿。正式同意收养了它。这条小黑狗也确实奇怪,我们找来了一些破棉絮,为它做了一个狗窝后,它便一直乖乖地睡在那儿,一晚上不吵不闹。就好像这儿,原本便是它的家一样。早晨一开门,它便急急匆匆跑去屋外,又是撒尿,又是拉屎的。完成了这一切后,它又赶紧跑回家来,绕着我们起劲地摇着他的小尾巴,根本用不着我们费心去调教它。

小时候,我曾养过一条小白狗。还没等它长大,父亲便执意要将它送给乡下的亲戚,小白狗是坐了船走的,这是怕它嗅着气味寻路回家来。小白狗被送走后,我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但毕竟父命难违。如今父亲终于同意豢养这条小黑狗了,能不让我欣喜万分吗?

小黑狗终于在我们家茁壮成长。渐渐地,一身长长的黑毛长了出来,除了两只眼上有一丁点淡淡的白色、四个脚趾和肚胸前一丁点散散的白色外,通通漆黑。后来,父亲执意要把它骟了,父亲说”要么把它骟了,要么干脆就不要养了。不然长大后,它一直往外跑,迟早会被人家杀了吃掉的!”

在“骟了”和“不要养了”之间,我最后只能选择了前者。虽然那时我并不懂得有没有骟,跟它长大后会不会总是往外面跑,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我没有看到小黑狗是怎么被骟的。父亲是在我去学校后,请人来家给小黑狗做的。我放学回家,看到小黑狗一脸委屈地看着我。便知道它受了苦。

小时候,我曾亲眼目睹小公鸡被阉割的情形。不知道小黑狗是否也像小公鸡一样,被骟时发出一声惨叫?我轻轻抚摸着小黑狗,在它的肚腹间并没有看到被刀划开的口子。它只是温顺地朝我摇尾巴,尾巴像是短了一小截。父亲让我喂它一些好东西吃。我能有什么好东西给它吃呢?只能在米饭里拌上一些菜汤而已。好在没过几天,它便恢复了它的快乐模样,我心中的忧虑便也渐渐淡了。

小黑狗后来长得很大,一副腰圆背宽的模样,长长的黑毛,油光闪亮,宽宽的背上,可以梳成一个中分。大大的耳朵垂着,一听到屋外有一些稍微的动静,垂着的耳朵会立马竖了起来。有时是竖起一只,朝动静的传来方向微微转动着,像雷达在转动着天线一样。尾巴上的毛也长长地垂着,掩饰了它在被骟时曾被截去一小段的缺陷。按父亲的说法,把它的尾巴剪去一小截,让它逃回家去,长大后,它便不会轻易外出了。

在给小黑狗取名时,我很是卖弄了一下我刚学来的英语。我给它取名叫“dog”,这是英语单词“狗”的意思。但是。后来父母却把它叫成了“good”,成了“好”的意思了。也许是“good”比“dog”更容易上口吧!

但是,“good”绝对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好狗,它很会察言观色,也很会管家。听到门外有人叫或者有人进来,它会试探着轻叫两声,似在提醒主人有人进来了或门外有人;也似在提醒外面的人,这里可是有它守着呢!

如果主人欢快地应承着门外的叫声或展出笑容迎出门去,它会抢先一步,摇着尾巴迎出门去。如果主人对门外的叫声不理不睬或知道有人进来也不搭理,它会立马将叫声变得恶狠狠的,并飞快地跑去门前,龇牙咧嘴,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唬得来人不得不在门前却步。

如果主人带着访客上楼,它必定会抢先一步挡在楼梯前。主人没踏上楼梯,访客是不能踏上楼梯的。否则,它会一口咬住访客的裤腿,制止访客的脚步。

我读高中时,晚上自学常常要到很晚才回来。南侧门进来后,过了过道口,便是那条伸手不见五指的弄堂。它听到我的开门时,便会飞快地奔了出来,在我的裤腿上轻轻一碰,这是在告诉我呢,它接我来了!然后,边在我前面慢慢走,边回头看我。

弄堂很暗,我虽然努力睁大眼睛,眼前依旧一团漆黑。黑暗中,只有它那双淡绿色的眼睛时时在引导着我。偶然,我会停住了脚步,是黑暗中有什么细微的声音惊动了我。它会急急地赶回来,挨着我的腿,陪我慢慢地朝前走。

在我还住楼上时,它陪我走到楼梯下后,会等我走完了楼梯,消失在楼梯口后才离开。很多次,我走上楼梯后回头朝下面看,它仍然在楼梯下仰脸看着我。那双淡绿色的眼睛在黑暗中一动不动。我朝它挥挥手,它才掉头离开。后来,有一段时间,我搬到了楼下的灶彼间睡。它干脆就蜷伏在我的铺前,将头枕在我的鞋子上睡。

母亲的养父为我们家做饭的时间不长,几年之后,他大概感觉自己老了,有了落叶归根的想法。终于回了他的故乡——邻县那个临海的小镇,回到了他的亲生儿子身边。他的妻子仍健在。但他回去后,似乎并没有跟他的妻子和好。显然俩人都十分固执。老夫妻仍是分开了过。

姐后来嫁去了那个小镇,常有他的消息传来。他也常去姐的婆家走动,了解一些我们的近况。又几年后,他突然死了,得到他逝去的消息后,母亲带着我急急地赶去他的故乡。待我们赶到那边后,姐带我们去他住的地方。

那是他儿子新建不久的一幢两层楼房,墙上的石灰还是黄黄的。木窗上还没有装上玻璃,用塑料纸简简单单地蒙着。从掀开一角的塑料纸望进去,他侧身弯着躺在水泥地上,一条胳膊弯曲着很怪异地朝上,似乎想挣扎着爬起来,但终于没有能爬起来的模样。

那时,正值隆冬腊月,他只穿着一身薄薄的棉毛衫裤。姐悄悄地告诉我们,他是被冻死的。看来,他最终还是死在了他的固执上。如果,当时妻子在他的身边,他会从床上滚落地后,因爬不起来而被冻死吗?

他死后,奇形怪状地僵直身子,让帮他拿衣服和弄上担架都很费了一番周章。他的儿子也是心狠,后来干脆让人弄折了他的胳膊,他才服服帖帖地任人摆布。看来,他是下了决心,要将他的固执带到另一个世界去的。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能遂了他的心愿。

我和母亲只是送他上了去火化场的面包车。我一直不明白的是,那时殡葬改革还没有施行,他的故乡紧依着山岭,为什么不直接将他葬在山上呢?而要让他再承受一番炼狱之苦?也不知道他生前有没有想葬身山上的愿望?如果有,而他儿子偏偏又将他送往火化场,那他的儿子的固执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为母亲的养父送葬时,我并没有看到母亲的养母。不知缘何她居然没有露面?她的儿子倒是见了面的,他只是朝我扫了一眼,朝我母亲点了点头,算是完成了全部礼节。

那时。小镇中学已进驻了“贫宣队”。所谓的“****宣传队”,其实只有一个人。让一个人组成队,是那个时代的特色。进驻小镇中学的是一个驼背的小个子老人,本身个子小偏又驼着背,看起来便越发的小了。他是一个文盲,将“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这句俗语用在他的头上真是太合适不过。

但是,既然是宣传队,总得有所宣传才是!听他作忆苦思甜报告和吃忆苦思甜饭,便成了他的拿手好戏。隔几天,他便会组织全校师生来上这么一出。他很喜欢用的驼背来现身说法,他说,他的驼背是让地**财给压榨的。如果没有地**财的压榨,他会变成驼背吗?他用手指了指当下的我们,说:

“你们从来没有被地**财压榨过,所以,你们的腰板一直挺的笔直!”

这倒是真的,我们一下子恍然大悟:这旧社会实在是太可怕了,把人都压榨成这般模样了!那些女生们,正佝偻着背,将手放在衣衫里,努力撑起衣衫,掩饰体型呢,一听到他的话,慌慌将双手从衣衫里面伸了出来,直起了背脊。……(此处略去13字)她们的脸上立即飞起了两片红霞。让我们男生看得目瞪口呆。

这报告作得,还真是立竿见影呢!这样的一惊一乍,延续了好长的一段时间。直到后来,有人在嘀咕,说他讲的那些苦难怎么跟四川的刘文彩对付**农的手法一模一样呢?也有人嘀咕说,他所说的便是《半夜鸡叫》中的那个周扒皮。

我才知道,他的那些说法,都是从旁人的哪儿盗来的。四川的刘文彩,我只听说,家里建有水牢,这在当时,实在是太可怖了。《半夜鸡叫》中的那个地主,我那时一直觉得远不及四川的刘文彩来得直接了当。都已经做了地主了,还用得着半夜三更爬进鸡窝学鸡叫吗?这是何苦来呢?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时所宣传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当时的那个形势而编的。一切都是杜撰的。而我们却像傻子一般的被糊弄了好多年,也因此义愤填膺了好多年。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他不识字,这一切,又是谁学述给他听的呢?他的记忆力倒确实是好,能够如此绘声绘色地学说上老半天。

吃忆苦饭,实在是我最难捱的一道难关。忆苦饭是用米糠拌上剁碎了的番薯叶做成。被捏成了一个一个像米团子一般的东西。参加报告的人,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每人都分上了一个。在台上作报告的人也倒不例外,分给他的那个圆圆的东西,正在他的报告桌上放着呢!他拿起那个东西,闻了闻说:

“在旧社会,能吃上这样的糠团,已经算是美食了!”

我手中也正拿着这么黑乎乎地一团,捏在手中,米糠还硬硬地扎手呢!凑近鼻尖闻一闻,一股似香非香、似臭非臭、似酸非酸的怪味儿。我朝台上望去,以为报告人讲完后,会爽快地咬上一大口嚼起来。但是他没有。他闻了一下后,又随手放在桌子上,像是如此的美食,不肯轻易动口似的。他只把眼睛盯着台下的人,台下的人被他盯的心里发毛,怕被指责成“忘了吃****的苦”的典型,只得咬上一口拼命的嚼了起来。

我虽然没有吃过这种米糠捏成的糠团子,但用米糠拌上粥汤喂过鸡鸭。知道吞咽这种米糠时,会呈现什么样的模样。果然没错,台下大嚼的人,大嚼时,脸上还露出些许“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等到口中的唾液被米糠搅拌干后,不得不吞咽时,脸上的痛苦,便精彩纷呈了。

咬的那一口小一点的还好一些,脖子一梗,便已下去;咬得那一口稍微大一些的,这下可惨了,吞又吞不进,吐又不敢吐。哭丧着脸,眼球直往上翻,只差像鸡鸭一般地伸长脖子拼命地朝里咽了。许多人嗓子眼上因此被咯出了血。这样的美食。实在是太难下咽了!

我后来有一次没有将那个分到手的糠团子悄悄丢掉,而是将它带回了家。父母都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我得问一下,当年他们是不是吃这种东西长大的。母亲接过那个米糠团,一脸的惊诧:

“什么?吃这种东西?这东西能吃吗?”她翻来覆去地看着,“你可千万不要去听人家瞎讲,这糠能吃吗!吃进去,屎都拉不出来!”

父亲接过糠团,一叠声地责怪:“你将糠捏成这么大一团!鸡鸭能吞得下去吗?忆苦饭?”父亲笑着摇了摇头,“旧社会,就是再穷也用不上着吃糠呀!只有那些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才会去猪食槽里偷糠吃呢!”

学校后来觉得老是听那个贫宣队作这种忆苦思甜的报告有些乏味,再加听了报告后还得吞那个糠团子实在太恐怖。干脆去小镇最大的那间工厂,请了资历最深的那个老工人来作报告。那个时候,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只有请了工人来,才能压那个贫宣队一头,让他无话可说。

那个老工人资格很老,他不仅受过中国资本家的压迫,还受过外国资本家的压迫。他曾在外国的大轮船上做过水手。这番经历,在小镇上扳着手指数不出第二人。他往台上一坐,高高胖胖的身子,自是气度不凡。

他一开口便声如洪钟,历数了他所被资本家剥削的苦难经历。他居然在外国大轮船上当过水手!他应该见识过多大的场面啊!这对于从未离开过小镇的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羡慕得忘了他曾经遭受的剥削。末了,他说:

“这些外国的资本家比中国的资本家更会剥削人,不然,我们为什么要老喊打倒帝国主义呢?在外国轮船上,资本家总是逼我吃白白的大馒头。天天吃,顿顿吃!让我吃得脸庞乎乎肿,两眼成条缝!”

我们在台下的所有人,都正聚精会神地听他演讲呢,听到此处,都不由得愣住了。这不是吃得发胖了嘛!整个礼堂里顿时鸦雀无声。良久之后,才爆发了一阵差一点掀翻屋顶的轰然大笑。他坐在台上,对台下的大笑有些莫名其妙,还以为是自己讲得实在太精彩了。他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颊,也得意地跟着“嘿嘿”笑了起来。

那条聪明的黑狗,最终还是在一次外出时,被人打成了重伤。看来,父亲尽管采取了“骟了”的措施和截掉了它的一段尾巴,还是不能阻挡它想往着外面的世界的步伐。

受了重伤后,它还是挣扎地逃了回来。但是走路时,身子已在发飘。而且,总想在墙边擦它的肚子,我和大弟仔细查看了它身子,外表一点也看不出它已受伤的迹象。它只是不让我们碰它的肚子,我们知道它受了内伤,赶紧喂它吃云南白药和保险籽,它倒是很乖巧地舔吃了。但是,第二天,它还是蜷缩着死在了饭桌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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