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吏话音未落,林昭已转身步入都察院西厢。案上卷宗尚未合拢,墨迹犹湿,他径直取过南渠工程支银簿副本,指尖划过一行行数目,目光停在三月十七日那笔“石料采买,实付三千两”之上。
此数远超工部定额。他唤来书办:“调李德元近三个月经手账册,凡有‘补领’‘追加’字样者,尽数抄录。”又命另一人去顺天府查产籍,专查其妻弟名下田宅。
未及两个时辰,回报即至:昌平界外二十里,柳河村有一别院,契书载明归李妻弟所有,然自去年冬至今,屡见车马出入,皆遮帘闭户,守门者非本地乡勇,而是佩刀短打的生面孔。
林昭放下茶盏,起身取袍披于肩头。他对随从道:“备马,去刑部。”
刑部门前石狮静立,他持天子口谕入堂,面见当值郎中。对方阅毕,沉吟片刻,在拘票上加盖印信,并允派大理寺勘验官一名同行取证。
日影西斜,队伍悄然出城,绕开顺天府巡道,直趋昌平。沿途林昭不发一言,只将油布袋贴胸安放,内中密信与账册抄本皆已封妥,以备当场查验。
夜半抵达柳河村,四野无声。别院坐落于坡地之上,围墙不高,灯火透出窗纸,映出屋内人影晃动。林昭挥手止住脚步,命两名校尉翻墙入内,卸去门闩。
门开刹那,众人疾步而入。正厅火盆尚燃,一人跪伏案前,手中正撕碎纸页投入火中。林昭喝令拿下,亲上前踩灭余烬,拾起半焦残片,依稀可见“裴府”“周崶”“分例”等字。
那人抬头,面色灰败,正是李德元。
“你可知罪?”林昭问。
李德元张口欲辩,袖中忽滑落一封密信。校尉拾起呈上,信封无题,拆开后见数行小楷:“风紧,暂避庄中,勿与外通。待京中议定,自有调令。”下署“门房代笔”,字迹虽简,却与裴府往来公文用墨一致。
林昭将信收入怀中,命人搜查其余房间。次日黎明,从地窖起出三箱账本,记录详尽:某月某日收西山石场贿银二百两;某日虚报夯土工役五百人,套取粮饷;更有一页注明:“周大人旧部七人,按季分润,此次南渠拨银,各得百金。”
天光初亮,押解回城。途中李德元始沉默,至都察院大狱门前,忽开口:“我不过奉命办事,何至于此?”
林昭立于阶上,望着他被推入铁门,方道:“奉命便可盗卖国基?百姓走的是桥,不是坟道。你既知是差事,便该知道——今日之审,不止为你一人。”
当日上午,林昭亲自主审。堂上陈列证据:银票背书、民夫画押、出入库单据一一对照,无一不符。李德元起初强称账目乃上级授意,自己仅照章行事,然面对亲手签收的“减料合约”与藏匿密信,终无法抵赖。
午时三刻,供词录毕。他低头承认勾结承包商虚报工程、私吞款项,并供出周崶旧党六人姓名,皆为工部底层吏员,长期把持地方营造项目,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链。
林昭将全案卷宗整理成册,连同供状、密信、账本残页一并呈送都御史。午后未时,榜文张贴于京城市井要道,明示南渠监工李德元因贪腐被捕,涉案金额逾五千两,其行为致使永济桥根基不固,危及百姓安全。
街头巷尾议论纷纷。有老者拄杖读榜,连声道:“早该查了!”几个泥匠围坐茶摊,拍案叫好:“我们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他们一顿饭钱!如今抓了一个,后面还会有。”
暮色渐浓,都察院内外忙碌如常。林昭坐于西厢案前,批阅后续文书。一名属吏进来禀报:“工部昨夜又有人请病假,连着三天未到署。”
林昭搁笔,问道:“谁?”
“营缮司主事赵承业。”
他微微颔首,未多言语。窗外檐角铜铃轻响,风吹动案上纸页一角,露出底下一张新抄的名单,墨迹未干,写着七八个名字,皆与南渠工程有关。
林昭伸手压住纸页,目光落在最上方一行字上:赵承业,曾为周崶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