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微:收了“人情”不手软,才是真守原则!
陈仲微刚开始担任莆田县尉时,曾临时负责县里的事务。当时县里有个人,一方面在上级官员面前夸赞陈仲微,另一方面还偷偷给陈仲微送了一封推荐他的书信。陈仲微收下书信后,就把它藏了起来,没提过这事。
过了一年,这个人家里欠了县里的租税,陈仲微最终还是下令逮捕了他的家奴。这人因此有了怨言,觉得自己帮过陈仲微,对方却不“念人情”。陈仲微知道后,把当初那封推荐信还给他,信封还是和原来一样封得好好的,根本没拆过。这人又惭愧又愧疚,连忙向陈仲微道歉。
【管理智慧】
一、陈仲微的“守规逻辑”:不是不近人情,是“人情归人情,规矩归规矩”
陈仲微收信不拆、欠租逮人、还原封信,每一步都透着“不拿人情绑架规矩”的清醒。他没把“推荐”当成“特权通行证”,也没因为怕得罪人就破坏规则,反而用最体面的方式,划清了“人情”和“公事”的界限。
1.收信不拆:先断“用人情换特权”的念想
陈仲微把推荐信藏起来不拆,不是不尊重推荐人,而是不想提前被“人情”绑住手脚——万一拆了信,心里总觉得“欠对方一个情”,以后对方犯点小错,反而不好按规矩处理。这就像现在职场里,同事给你塞“帮忙关照朋友”的纸条,你收下没拆,就是不想让“关照”的念头影响判断,该面试就面试、该考核就考核,不搞特殊化。
2.欠租逮人:规矩面前,没人能搞“特殊豁免”
不管对方有没有推荐过自己,“欠租”就是违规,该追责就得追责。陈仲微逮对方的仆人,不是故意找茬,是想明确“就算你帮过我,也不能破坏县里的租税规矩”。这就像公司里,老板的亲信迟到了,hR还是按制度扣钱——不是不给老板面子,是“考勤规矩对所有人都一样,不能因为谁有特殊关系就例外”。
3.还原封信:用“没拆信”证明,我从没拿人情当徇私的理由
把没拆的信还回去,比说一百句“我按规矩办事”都管用——这等于告诉对方:“你当初的推荐我记着尊重,但我没打算用它换‘违规豁免权’,之前逮仆人是按规矩来,不是针对你。” 既守住了规则,又没让对方下不来台,反而让对方因为“拿人情说事”而惭愧。
二、当代“陈仲微式守规”案例:不拿人情破规矩,既保公平又不伤体面
陈仲微这种“人情、规矩两清”的思路,现在不管是职场办事、团队管理,还是日常合作,用好了都能“不徇私、不伤情,还能守住规则公平”——比“要么徇私坏规矩,要么硬刚伤感情”的做法,高明太多。
案例1:hR收推荐信不拆,按制度罚老板亲信,还信后对方服了
某公司hR小李,收到业务总监王总的推荐信,推荐朋友老张来当销售专员。小李收下信没拆,按正常流程面试:老张虽然是王总推荐的,但能力刚好达标,就录用了。
后来老张仗着“是王总推荐的”,经常迟到早退,按公司制度该扣绩效。王总找小李说:“老张是我朋友,刚入职还不熟,这次就别扣了,下次我提醒他。” 小李没同意,还是按制度扣了老张的绩效。王总有点不爽,私下跟人说“小李不给面子”。
小李知道后,找王总把原封的推荐信还回去,说:“王总,当时收您的信是尊重您的推荐,但考勤是公司的基本规矩,要是因为‘推荐’就例外,其他员工该有意见了。这信我一直没拆,就是不想让它影响我按制度办事,您别多想。” 王总一看信没拆,也不好意思再提“通融”的事,反而夸小李“守规矩,做得对”。
案例2:采购主管还推荐函,按合同罚合作方,对方惭愧道歉
采购主管老陈,之前合作方李总在老板面前推荐过他,还送了封“感谢推荐”的函,想跟他处好关系。老陈把函藏起来没动,合作时还是按合同来:该压价压价,该要货期要货期,一点没特殊照顾。
后来李总的公司供货逾期,按合同该罚5%的违约金。李总找老陈说:“老陈,之前我帮你在老板面前说过话,这次逾期是物流问题,通融下别罚了,以后我给你让利。” 老陈没松口,还是按合同扣了违约金。李总抱怨“你这人太死板,不讲情面”。
老陈第二天就把那封原封的函还回去,说:“李总,您当初推荐我,我记着情,但供货是公事,逾期就得按合同来,不能因为人情坏了规矩。这函我没拆,就是不想用‘推荐’当借口搞特殊,希望您理解。” 李总看着没拆的函,瞬间惭愧,赶紧道歉:“是我不对,不该拿人情说事,以后我肯定按时供货。”
三、核心启示:想平衡人情和规矩,记住陈仲微的2个“不犯傻”
陈仲微的智慧,说到底就是“不犯傻用人情换规矩,不犯傻藏私心虚”——他没因为“被推荐”就搞特殊,也没因为“要守规矩”就硬刚伤感情,反而用“收信不拆、还信原封”的方式,既保了公平,又给了对方面子。
1.不犯傻“拿人情当特权”:再大的人情,也不能破基本规矩
遇到“帮过自己、推荐过自己”的人违规,别先想“要不要通融”,先想“这规矩能不能破?破了对其他人公平吗?” 陈仲微没因为推荐人情免租,小李没因为总监人情免罚,都是因为“规矩是给所有人定的,不能因为某个人就例外”——一旦用人情破了规矩,其他人心就散了,以后再想管就难了。
2.不犯傻“藏着掖着心虚”:用“透明操作”证明自己没徇私
收了推荐信、人情礼,别藏着掖着怕人说,反而可以用“不拆信、原封还”的方式,证明自己“没拿人情当徇私的筹码”。陈仲微还原封信,让对方没话说;小李还推荐信,让总监服了——透明的操作比解释一百句都管用,还能让对方因为“拿人情说事”而惭愧。
【原文】陈仲微
仲微初为莆田尉,署县事,县有诵仲微于当路,而密授以荐牍者,仲微受而藏之。逾年,其家负县租,竟逮其奴。是人有怨言。仲微还其牍,缄封如故。是人惭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