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àn,文书,案卷。《新唐书·陆贽传》:“视案籍烦简。”(籍:指记录的本册。)
我们来深入解析《新唐书·陆贽传》中“视案籍烦简”这一记载。这句话虽然简短,但背后蕴含的治国理念与人物风骨,极具现实意义。
一、 原文、注释及翻译
1. 原文
《新唐书·卷一百五十七·陆贽传》中记载:
(贽)视案籍烦简,系轻重视之。
2. 注释
· 视:察看,审察。
· 案籍:“案”指官府文书、卷宗;“籍”指簿册、账目。“案籍”合称,泛指政府公文、档案和各类记录。
· 烦简:“烦”指繁琐、冗杂;“简”指简单、简明。
· 系:根据,依据。
· 轻重:指政务的重要程度和事情的轻重缓急。
3. 翻译
(陆贽)审察公文簿册的繁琐与简明情况,根据政务的轻重缓急来处置它们。
二、 人物故事介绍
陆贽是中唐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文学家,被誉为“唐代十大名相”之一。他的一生,是“视案籍烦简”这一管理智慧的最好注脚。
背景:
陆贽生活在安史之乱后的中唐时期,国家面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财政困难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他18岁中进士,后得到唐德宗李适的赏识和重用,官至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即宰相)。
核心事迹与“视案籍烦简”的体现:
1. 德宗的“囤积癖”与陆贽的“过滤器”:唐德宗是一个疑心重、精力旺盛且事必躬亲的皇帝。他喜欢大包大揽,收到的奏疏堆积如山,以至于他常常亲自批示到深夜,却效率低下,政令阻塞。陆贽担任宰相后,成为了一个高效的“信息处理器”。他“视案籍烦简”,对所有公文进行甄别筛选:
· 去“烦”:过滤掉那些冗长空洞、无关宏旨的琐碎文书。
· 举“要”: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核心问题(如军事、财政、吏治)提炼出来,附上自己的处理意见,再呈报给德宗。
· 这使得德宗能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重大决策,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2. 朱泚之乱中的“内相”:在“泾原兵变”中,德宗仓皇出逃,国家危在旦夕。陆贽随行,所有诏书都出自他手。在动荡的环境中,他处理机务、起草文告,“视案籍烦简” 的能力更是发挥到极致。他能在千头万绪中,迅速抓住核心矛盾,所拟诏书情理兼备,动人心魄,为平定叛乱、凝聚人心起到了巨大作用,当时人称他为“内相”。
3. 治国理念的延伸:陆贽的管理智慧不仅在于处理公文。在治国方略上,他也体现了“去烦举要”的思想。他反对苛捐杂税(“烦”),主张简化税制、藏富于民(“简”);他批判冗官现象(“烦”),主张精选官吏、提高效能(“简”)。他的着名政论着作《陆宣公奏议》全面体现了其抓大放小、务实高效的为政风格。
三、 着作与作者介绍
1. 着作介绍
· 《陆宣公奏议》(又名《翰苑集》):这是陆贽文章的总集,主要是他写给皇帝的奏章、制诰和政论文章。其特点如下:
· 内容:涉及中唐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的各个方面,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 文风:一反当时骈文的浮华空洞,用骈文的工整形式,注入充实的内容和严密的说理,被称为“经世有用之言”。他的文章逻辑清晰,说理透彻,极具感染力。
· 影响:被后世如苏轼、司马光等大家极力推崇,视为从政者的必读经典。
2. 作者介绍
· 《新唐书》是由北宋欧阳修、宋祁等名家编撰的纪传体断代史书。它相较于五代时期编撰的《旧唐书》,更加注重“文彩”和“义法”,即语言的凝练和春秋笔法的运用。因此,在《新唐书·陆贽传》中,用“视案籍烦简,系轻重视之”这样高度凝练的语言来概括陆贽的理政特点,正是其编纂风格的体现。
四、 寓意分析
“视案籍烦简”短短五字,寓意深远:
1. 一种高效的管理哲学:它揭示了管理的核心不是埋头苦干,而是甄别、筛选和决策。管理者需要具备从海量信息中辨别真伪、区分轻重的能力。
2. 一种务实的工作方法:它反对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工作价值不在于处理了多少文件,而在于解决了多少实质性问题。追求的是“简”而非“烦”,是实效而非过程。
3. 一种清晰的权责观念:陆贽作为宰相,他的职责不是包办一切,而是“系轻重视之”。重要的事情(“重”)亲自处理或上报皇帝,次要的事情(“轻”)则交由下属或按规章处理。这体现了对自身职位的准确定位。
五、 结合现实论述
陆贽“视案籍烦简”的智慧,在今天的信息爆炸时代和各类组织中,显得尤为珍贵。
1. 在个人时间管理与信息处理中:成为自己的“宰相”
现代人每天面对海量的邮件、消息、报告和待办事项,很容易陷入“瞎忙”的状态。我们可以学习陆贽:
· “视”:每天开始工作前,先审视所有任务(案籍)。
· “辨烦简”:用“艾森豪威尔矩阵”等工具,区分任务的重要性和紧急性。哪些是核心工作(重且简),哪些是琐碎杂事(轻且烦)。
· “系轻重视之”:优先处理重要且紧急的事务;将不重要不紧急的琐事(烦)果断删除或推迟。这能让我们从信息的奴隶变为时间的主人。
2. 在企业管理与组织运营中:打造高效能组织
许多企业正深受“大企业病”之苦,其典型症状就是流程繁琐、会议冗长、报表成灾(“烦”)。
· 管理者:应像陆贽一样,建立有效的汇报和决策机制。要求下属提交简明扼要的报告,抓住核心数据和问题,避免长篇大论。会议也应有明确议程和输出,杜绝空谈。
· 组织设计:应定期审视内部流程,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砍掉不产生价值的报表,将资源集中在最能创造价值的核心业务上。这正是一种“视案籍烦简”的组织实践。
3. 在公共服务与政府治理中:推进“放管服”改革
“视案籍烦简”是现代“简政放权”理念的古代先声。
· 对民众和企业:要大力削减各种繁琐的证明、复杂的审批流程(“烦”),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实现政务服务的“简”。
· 对内部管理:要破除文山会海,让干部从无尽的填表和写报告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用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重”)。
结论:
陆贽的“视案籍烦简”,是一种穿越时空的智慧。它告诉我们,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组织治理中,最高级的能力并非处理繁杂事务的“勤奋”,而是辨别事物本质、分清主次先后、追求简约高效的“明智”。在当今这个以“注意力”为稀缺资源的时代,学会像一代名相陆贽那样,勇敢地对“烦”说“不”,智慧地对“简”和“重”说“是”,是我们提升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