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屏上,“张三”的扮演者罗老师推了推眼镜,语气严肃起来:“
这些年,有个案例特别经典,堪称‘正当防卫’的教科书——就是鼎鼎大名的‘粪坑案’。”
各朝代的人瞬间竖起了耳朵。前有“冥币嫖资案”的荒诞,这“粪坑案”听着就带劲,还扯上了“防卫”,显然是要说道理的。
【“故事发生在80年代,一位妇女在半山腰骑自行车,遭遇歹徒。
歹徒想强奸她,武力胁迫,妇女知道硬拼可能遭殃,便假装同意,说‘这儿地不平,找个平点的地方’。”】
【“歹徒一听乐了,觉得她想通了,乐呵呵地带她走,走到一处冰面旁。
妇女说‘你先脱衣服吧’,歹徒更开心了,以为她要主动,美滋滋地开始脱。就在这时,妇女猛地把他踹进了旁边的粪坑!”】
“好!” 朱元璋一拍大腿,眼里闪着光,“这女子有急智!不硬拼,先稳住,瞅准机会下手,比那些只会哭哭啼啼的强多了!”
李世民也点头:“临危不乱,懂得示弱藏锋,是个有胆色的。”
他想起大唐的律法里,虽有“斗讼律”,却没专门的“强奸罪”罪名,遇着这种事,多按“强盗”或“略人”定罪,此刻听这案例,倒觉得该补上这一条。
【“歹徒掉进粪坑,挣扎着想爬出来,妇女上去又是一脚,给踹了回去;歹徒第二次爬,她再踹;第三次,歹徒没爬起来,死在了粪坑里。”
罗老师顿了顿,问道,“问题来了:这妇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这还用问?” 李世民眉头一挑,语气果决,“歹徒欲行不轨,死有余辜!女子是自保,凭啥定罪?换作是朕,也觉得她无罪。”
旁边的李承乾轻声道:“父皇,儿臣查过,我朝之前的律法,确实没有‘强奸罪’这一说,遇着这种事,多按‘欺凌良家’论罪,量刑也轻。
这案例倒提醒咱,该在律法里明确这种罪行,也好护着百姓。” 他年纪虽轻,却已懂得从案例里琢磨律法缺陷。
【“有人说,第一脚是正当防卫,毕竟歹徒还在实施侵害;但第二脚、第三脚,歹徒已经掉进粪坑,侵害算结束了,这时候再踹,就是事后防卫,得算过失杀人或故意伤人。” 罗老师抛出争议点。】
“放屁!”
朱元璋瞪了眼旁边附和“事后防卫”的大臣,怒道,“掉进粪坑就不算侵害了?他爬上来不是还得作恶?难不成等他爬上来再奸淫掳掠,女子才能动手?那叫啥防卫?那叫等死!”
朱标在旁温声道:“爹,后世或许有更细的标准。比如‘侵害是否彻底结束’,若歹徒还有继续侵害的可能,防卫就不算‘事后’。
这案例的关键,是看女子的行为是不是‘一体防卫’——从示弱到踹人,再到阻止爬起,都是为了阻止侵害,该算连贯的行为。”
朱元璋哼了一声,却没反驳——他知道儿子说得在理,只是气不过那些“事后诸葛亮”的论调。
【罗老师笑了笑,语气带了点激愤:“咱换位思考下,你是那妇女,面对一个想强奸你的歹徒,他掉进粪坑,你会只踹一脚就停吗?
我怕是得找块砖头往他脑袋上招呼!这时候谈‘事后防卫’,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吗?”】
【“法律讲‘防卫不适时’,但得看实际情况。歹徒掉进粪坑,爬上来就能继续施暴,他的侵害威胁根本没消除!
女子的第二脚、第三脚,和第一脚是一体的,都是为了自保,这叫‘一体化防卫’,理应算正当防卫。”】
【“所以啊,遇到这种事,该砸砖头就砸,别犹豫——但记得别把屎溅到自己身上。”】
最后一句逗笑了不少人,光屏上的紧张气氛缓和了些。
嬴政在咸阳宫听得格外认真。他翻了翻大秦的律法,发现里面果然没有“强奸罪”的专门条款,遇着类似事,多按“贼律”里的“略人妻”定罪,量刑偏轻,更没“正当防卫”的细致规定。
“有理。”
嬴政对李斯道,“律法不能只讲‘条文’,得讲‘情理’。歹徒未除,威胁就还在,女子的防卫就该被认可。
回头修订律法,把‘强奸’入罪,再明确‘正当防卫’的边界——不能让百姓受了欺负,还手还得担罪名。”
他第一次觉得,后世的律法虽细,却比大秦的严苛多了几分“护民”的温度。
各朝代的百姓们也议论开了:
“这女子做得对!对坏人客气,就是对自己残忍!”
“那些说‘事后防卫’的,怕是没挨过欺负,站着说话不腰疼!”
“还是后世律法说得清楚,‘一体化防卫’——听着就解气!”
曹操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这案例倒是提醒咱,律法不能太死板。遇着事,得看当时的情境,不能拿‘事后’的上帝视角苛责当事人。
要是连自保都得小心翼翼算着‘踹几脚合法’,那律法不成了帮凶?”
林远看着视频,想起这“粪坑案”确实是法学界的经典案例,它之所以被反复提起,就是因为它戳中了
“法理”与“情理”的平衡点——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得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想想,在生死关头,谁能精准拿捏“防卫的度”?
光屏那头,李世民已让房玄龄记下:“在‘斗讼律’里加一条‘强奸’罪名,量刑从重;再补‘正当防卫’的细则,若侵害未止,防卫不歇,皆算合法。”
朱元璋则对朱标道:“标儿,咱的《大明律》也得改改,就照着这‘一体化防卫’的意思,让百姓知道:遇着坏人,往死里打,朝廷认!”
嬴政看着窗外的咸阳城,心里已有了计较——律法的威严,不仅在于严苛,更在于公正,在于能护住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这“粪坑案”里的道理,他懂了。
而那个掉进粪坑的歹徒,大概到死都没想到,自己会成了千百年后“正当防卫”的反面教材,也算“死得其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