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会典?食货志》卷四十七《漕运验粮篇》《盐法篇》载:“漕运新规推行半载,首艘改革后漕船自江南抵通州,太保谢渊亲赴码头验粮,获上白米五千石,米质匀净、无沙无霉,渊捧米叹曰:‘江南水土养粮亦养人,莫负之’。
时盐法之争起,户部请复‘开中法’(盐商输粮边地换盐引,旧制易生垄断),渊引元兴帝‘灵活通商,兼顾边饷与民生’谕旨,创‘官督商销’新制 —— 官府掌盐引发放、质量监督,商人承运输销售,盐价按市价微调,边饷与盐利挂钩,防盐商垄断、官商勾结。史称‘通州验粮与盐法革新’。”
此案暗合历代治漕 “验粮固本”、治盐 “循旧鉴新” 的智慧 —— 昔年治漕者必亲验粮质以杜弊,治盐者多以 “官督商办” 破垄断,谢渊之策,非凭空创举,实乃 “验粮守漕本,变法除盐弊”:凭亲验固漕改成效,借新制破盐法积弊,彰显 “守正不泥古,革新不违公” 的直臣风骨。
江南漕船抵通州,谢渊登舟验粟流。
白米匀净无沙粒,捧叹水土莫负酬。
户部请复开中制,渊引元兴谕旨筹。
官督商销除垄断,盐利边饷两相周。
官官相护藏私念,实证揭谋破旧猷。
终使漕盐双通畅,边民安乐岁无忧。
通州码头的晨雾还未散尽,漕船 “吴漕壹号” 的桅杆已刺破雾霭,帆布上 “玄夜卫监察” 的朱砂旗随风轻扬,旗角沾着江南的水汽。船身吃水深重,显是载满漕粮,甲板上的漕卒身着青色号服,正按规程开箱待验。谢渊身着墨色鳞甲,肩甲处旧战痕在晨光下泛着浅红,指尖捏着两囊样本 —— 一囊是苏州私仓查抄的沙米(沙粒沉底、霉斑隐现),一囊是元兴朝留存的上白米(青白瓷实),两囊并置,像一道标尺,丈量着漕改的成效。
码头旁的临时验粮棚内,已备好 “漕粮密度秤”(元兴朝传下的验粮器,可测米质纯度)、桑皮纸(记录验粮结果)、竹筛(筛沙验净度)。户部粮吏司郎中躬身立在旁侧,手里捧着《漕粮核验式》,却时不时偷瞄远处的盐运司驿馆 —— 昨日户部尚书密函,命他 “验粮时不必过严,留余地为盐法之争铺路”,暗示若谢渊松口盐法,漕粮核验可宽纵,这让他神色局促。
谢渊的目光落在漕船货舱口,玄夜卫指挥使正率校尉开箱,第一箱漕粮倾倒在竹筛上,青白米粒滚落,无半粒沙、无一颗瘪霉。他走上前,指尖捻起一粒米,瓷实的颗粒在指腹轻搓,还带着江南稻禾的清苦香气 —— 这是改革后的第一船粮,是边军的希望,也是漕运清明的见证。忽有风吹来,带起袖中户部《请复开中法疏》的边角,疏中 “复旧制可增边饷” 的字样刺得眼生疼,他想起元兴帝谕旨中 “开中法久则盐商垄断,边饷反亏” 的警示,心中清楚:验粮是守漕本,盐法是除积弊,二者皆不可松。
谢渊走上漕船甲板,玄夜卫指挥使已将三箱漕粮搬至舱门,竹筛上铺着白绢,米粒均匀铺开,无沙无霉。“大人,已验五舱,皆为上白米,密度秤显示纯度九成八,远超《漕粮核验式》的八成五标准。” 指挥使递过密度秤,秤杆上的刻度停在 “上优” 处,铜秤砣泛着旧年的包浆。谢渊接过秤,又取过自己带来的沙米样本,倒出几粒在白绢旁 —— 沙米的灰褐与新米的青白形成刺目对比,他轻声道:“半年前,苏州私仓的米还是这般模样,今日能有此好米,是三方监察、士绅循规之功,万不可再让沙米复现。”
户部粮吏司郎中忙躬身附和:“太保所言极是,此米质实属罕见。” 却在谢渊转身验下一舱时,悄悄拉过指挥使的衣袖:“太保既重漕粮,盐法之事或可缓一缓,户部尚书已言,若允复开中法,来年漕粮拨款可增一成。” 指挥使皱眉,刚要驳斥,谢渊已转身看来,目光如炬:“郎中是在与指挥使议盐法?验粮归验粮,盐法归盐法,二者不可混为一谈。若因盐法私议而轻慢验粮,便是违制,某定按《大吴律》处置。” 郎中脸色惨白,忙低下头,再不敢多言。
谢渊俯身,从舱底舀起一勺米 —— 舱底易藏沙粒,是验粮的关键处。米勺倾倒在竹筛上,细沙未过半勺,远低于 “每石沙不超三钱” 的标准。他起身对漕卒道:“此船粮质合格,可解京入边军粮库。传某令,后续漕船皆按此标准验,若有一粒次米混充,漕官、米商一并问责。” 漕卒齐声应命,声音在晨雾中格外响亮。
验粮毕,谢渊回到验粮棚,提笔在《漕粮验核册》上写下 “通州验粮,吴漕壹号,上白米五千石,纯度九成八,含沙量不足百分之一,合格解京”,落款处钤 “太保谢渊” 朱印。刚写罢,玄夜卫指挥使递来一份密报:“大人,盐运司驿馆内,户部尚书亲信正与盐商密谈,言‘若复开中法,盐商愿捐银二十万两,分润户部’。” 谢渊接过密报,墨字 “分润” 二字格外刺眼 —— 这便是户部请复开中法的真相,非为边饷,乃为官商勾结谋私。
他想起前日户部尚书上奏的场景 —— 尚书身着绯色官袍,手持《元兴朝开中法档》,奏曰:“开中法乃旧制,盐商输粮边地,既增边饷,又省官府转运之费,今漕改已稳,当复此制以固边。” 彼时谢渊便疑其动机,今见密报,方知官官相护已渗盐法:户部借旧制护盐商利益,盐商以银钱馈户部,二者勾结,苦的是边军(盐商输次米充数)、百姓(盐价被垄断抬高)。
谢渊将密报折好,放入袖中,对指挥使道:“你派暗探盯紧盐运司驿馆,记录盐商与户部亲信的往来,若有银钱交接,即时缴获实证。某需以此破他们‘复旧制为边饷’的谎言。” 指挥使躬身领命:“大人放心,属下定将实证查得,不让他们混淆视听。”
回到京师兵部衙署,谢渊将《漕粮验核册》与沙米样本呈给萧栎,萧栎翻看册页,捻起新米笑道:“谢卿,此米质远胜往年,可见漕改成效!江南水土养粮,卿亦养漕运清明,功不可没。” 谢渊躬身道:“陛下,此乃玄夜卫监察、户部核验、江南士绅循规之功。然今盐法之争起,户部请复开中法,实则盐商与户部亲信勾结,欲借旧制垄断盐利,臣请创‘官督商销’新制,破此积弊。”
萧栎闻言,取过户部的奏疏:“卿有何依据?开中法毕竟是元兴朝旧制,贸然变法恐生乱。” 谢渊引过元兴帝谕旨:“陛下,元兴帝曾谕‘开中法初利边,久则盐商垄断,米质次、盐价高,反害边民’,今户部欲复此制,非遵旧,乃谋私。臣拟‘官督商销’:官府掌盐引发放,每引盐需验质量(不得掺沙掺卤);商人承运输销售,盐价按市价上下浮动不超一成;盐利提取三成充边饷,直接解边,不经过户部,防克扣。如此既保盐质,又稳边饷,还安民生。” 萧栎点头:“卿所言有理,可召户部、盐运司议事,细议新制。”
谢渊召户部尚书、盐运司郎中入署议事。户部尚书刚落座,便抢先道:“太保欲变盐法,恐违元兴旧制!开中法行之百年,虽有小弊,然盐商输粮边地,边饷有保障,若改‘官督商销’,商人恐不愿承运,边饷必亏。” 盐运司郎中忙附和:“尚书所言极是!盐商与官府合作多年,复开中法可保稳定,新制恐生变数。”
谢渊冷笑,取过玄夜卫密报与盐商账册:“尚书说盐商输粮边地?玄夜卫查得,去年盐商输边的粮,三成是次米,还掺沙两成,边军食后腹泻,这便是你说的‘边饷保障’?盐运司郎中说盐商合作多年?此账册记着,盐商每年馈你银五千两,你敢否认?” 账册摊开,“盐商某馈郎中银五千两” 的条目墨迹未干,郎中脸色骤白,瘫坐在椅上。
户部尚书仍强辩:“此乃个别盐商之过,非开中法之错!太保因个别案例废旧制,乃因小失大。” 谢渊引《大吴律?盐法篇》:“《律》载‘盐质需纯,边饷需实’,开中法已致盐质次、边饷亏,非个别之错,乃制度之弊!‘官督商销’中,官府监督盐质,边饷直解,恰是补此弊,何谈因小失大?” 尚书无言以对,只得沉默。
谢渊趁热打铁,拟《盐法新制疏》,详述 “官督商销” 细则:
臣谢渊谨奏,为革盐法积弊、固边饷根基、安黎元生计,谨拟 “官督商销” 新制,恭呈圣鉴,伏乞陛下裁夺事:
窃惟盐者,国之命脉、民之刚需,边饷所赖亦重。近者户部请复 “开中法”,臣查旧制行之既久,盐商垄断成习,输边之粮多掺次杂沙,致边军食不济;售民之盐或掺卤增斤,令百姓受困;盐利克扣于中,边饷虚耗于上,积弊深矣。昔元兴帝曾谕:“盐法当灵活通商,兼顾边饷与民生,勿使垄断害公”,此诚旧鉴之明。臣循先帝谕旨,参漕运改革之验,创 “官督商销” 新制,细则如下:
盐引者,盐商营运之凭,必杜滥发、防转借。拟令盐运司每季度依边地需盐量、民户食用额,定盐引之数。凡申领盐引者,需经玄夜卫北司核验资质:一者无过往垄断盐市、掺假抬价之案底;二者有固定运输舟车、仓储之所,能保盐货准时抵运;三者需缴 “诚信保证金”(银五十两,无弊则次年返还),
以防违约。盐引之上,需明书三事:其一盐质标准(无沙粒、无卤汁,纯度需达九成,参照《大吴漕粮米质核验式》之精严);其二销售区域(按府县划分,不得越界倾销);其三运抵时限(自领引之日起,边地盐三十日内到,内地盐十五日到)。盐引不得转借、倒卖,违者即没收盐引,追缴盐货,盐商五年内不得再申领。
盐质之纯杂,系边军民生之切。拟令每批盐货起运前,盐运司需派吏员抽样封缄,印 “盐运司验” 之记;运抵目的地后,边地盐需经边军粮官(验盐之适口性,防苦卤伤军)、玄夜卫文勘官(验盐之纯度,用 “盐质密度秤” 测沙卤含量)、地方知府(验盐之斤两,防短少)三方同场核验,各执 “验质单” 画押存档。若核验不合格(纯度不足八成、掺沙超五分、含卤超三分),即没收盐货与盐引,盐商三年内不得申领;若三方核验有异议,需将封缄之样盐解京,由御史台盐铁科复勘,以复勘结果为凭。每季度,盐运司需将各府县验质记录汇总,奏报陛下,以备核查。
盐价之高低,关百姓生计;边饷之虚实,系边军安危。拟令盐价由盐运司会同地方知府,按上年盐产成本、运输费用、市场供需定 “基准价”:边地盐每斤银二分五厘,内地盐每斤银二分,商人可上下浮动一成(边地最高不超二分八厘,内地最高不超二分二厘),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凡盐商售盐,需明码标价,悬于店门,违者罚银百两,充作地方赈济。
盐利分配,拟提三成充边饷:每批盐货售罄后,盐商需在五日内将三成盐利缴盐运司,由盐运司开具 “边饷解缴单”,直接解送边军粮库(如宣府卫、蓟州卫粮库),户部不得经手、截留。边军粮库收到边饷后,需即时回函盐运司,盐运司每月将 “盐利解缴记录”“边军回函” 汇总,奏报陛下,并抄送御史台备查。其余七成盐利,盐商扣除成本后自得,官府不得额外摊派。
盐法之行,需律法为纲。拟令凡盐商有下列情者,依《大吴律?食货律》“盐法舞弊” 条治罪:一者掺沙、掺卤、短斤少两者,革去盐商资格,抄没违法所得,流放三千里;二者囤积抬价、越界倾销者,罚银五百两,没收囤积盐货,三年不得申领盐引;三者贿赂官府人员者,与受贿者同罪,罪加一等。
凡官府人员(盐运司吏员、地方知府、玄夜卫文勘官等)有下列情者,亦依律治罪:一者收受贿赂、放行走私盐货者,革职抄家,流放两千里;二者核验盐质时弄虚作假、隐瞒弊端者,革职留任,戴罪立功,无过三年方准复职;三者截留、克扣盐利边饷者,以 “通敌” 论罪,斩监候。所有抄没之违法所得、盐货,皆充作边军冬衣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臣窃以为,此新制者,非废旧制,乃补旧弊;非标新立异,乃循先帝 “灵活通商” 之谕,参漕运 “三方监督” 之验。若得陛下准行,先在宣府、蓟州边地试点半载,再推广全国,必能除盐商垄断之弊,实边饷、安民生,使盐法复归 “利国、利军、利民” 之本。臣愿亲赴试点之地,督新制落地,若有不当,臣请辞太保之职,以谢天下。
臣谢渊昧死再拜,谨奏。
成武朝太保兼兵部尚书 谢渊 谨呈
疏成后,谢渊召来兵部侍郎(非江南籍,无盐商关联):“你看此疏,可有疏漏?尤其是官官相护的漏洞,需防盐运司与盐商勾结篡改盐质标准。” 侍郎翻看后道:“大人,可在每批盐中留‘盐样’,封入官府印盒,解京后由御史台复核,若地方验质与京中复核不符,追究地方官责任。” 谢渊眼前一亮:“此计甚妙!某这就补入疏中,再堵一道漏洞。”
谢渊将《盐法新制疏》与玄夜卫实证(盐商馈银账册、次米样本)一并呈给萧栎。萧栎阅罢,召集群臣议事,户部尚书仍欲辩解:“新制需增官府人手,恐耗国库,不如复开中法简便。” 谢渊反驳:“增人手是为防弊,耗国库远少于盐商垄断克扣的边饷!去年盐商克扣边饷十万两,若行新制,此十万两可归边军,何谈耗国库?”
御史台左都御史出列附和:“谢太保所言极是!盐法旧弊已深,官商勾结害国害民,新制以官府监督、边饷直解,可除积弊,臣请陛下准行。” 众臣见状,纷纷附议,户部尚书孤掌难鸣,终不再反对。萧栎下旨:“准谢渊所拟《盐法新制疏》,先在宣府、蓟州边地试点,半年后推广全国;户部尚书疏于监管,罚俸三月;盐运司郎中收贿,革职押入理刑院审讯。” 谢渊躬身领旨:“臣遵旨!定将新制推行妥当,不负陛下所托。”
试点前,谢渊派玄夜卫指挥使赴宣府、蓟州,监督盐运司筹备:“你带十名校尉,协助盐运司核查盐商资质,凡有垄断前科、与官府人员有银钱往来者,一律不准申领盐引;再设‘盐质密报箱’,边民可举报掺假盐商,查实后赏银五两,鼓励监督。” 指挥使领命:“大人放心,属下定将试点筹备清楚,不让官商勾结有可乘之机。”
同时,谢渊召来边军副总兵:“新制试点,边军粮官需严验盐质,每批盐的‘盐样’需封存送京,若发现掺假,即时报某处置。边饷直解后,若有短缺,亦需即时上报,某自会追查。” 副总兵躬身道:“太保放心,末将定命粮官严验,绝不让次盐、短饷害了士卒。”
一月后,盐法新制试点启动,首批盐商按新制申领盐引,运输至宣府边地。边军粮官验质后,传回捷报:“盐质纯度九成二,无沙无卤,盐价较往年低一成,边民购盐方便,无囤积现象;边饷三成已直解粮库,足额到账,无克扣。” 谢渊将捷报呈给萧栎,萧栎笑道:“谢卿,新制试点成效显着,可见卿之策可行!”
此时,玄夜卫指挥使传回另一则消息:“此前勾结盐商的盐运司郎中,在理刑院供出户部尚书曾收盐商银三万两,为其谋盐引,实证已缴获。” 谢渊即刻奏报萧栎,萧栎怒曰:“户部尚书竟敢如此贪腐!革其职,押入诏狱署审讯,查抄家产,充作边军饷银。” 谢渊领旨,心中暗忖:盐法改革,不仅要改制度,更要除贪吏,方能长治久安。
盐法新制在全国推广,户部奏报:“盐质合格率达九成五,盐价稳定,边饷较去年增十五万两,边民上访较往年减少八成。” 同期,漕运方面,江南漕船抵京已达二十艘,验粮合格率九成八,无一艘掺沙掺次米,边军粮库充盈,冬防操练有序。
谢渊将漕运与盐法的成效汇总,赴团营忠勇祠,将《漕粮验核册》《盐法新制疏》与元兴帝谕旨、漕粮米样、盐样一并供奉。祠内 “沙米为戒,漕粮为根” 的石碑旁,新增一块 “盐法革新,官督商销” 的石碑,香火缭绕中,谢渊望着陈列的实证,轻声道:“江南水土养粮,亦养盐,今漕盐双通,不负水土,不负边民,不负陛下。”
萧栎召谢渊入宫,笑道:“谢卿,漕运验粮保边军食,盐法新制增边饷、安民生,此二功,卿当居首!朕欲加卿为‘太师’,兼领盐运司事,卿可愿担此任?” 谢渊躬身辞道:“陛下,漕盐二事已入正轨,臣愿留任兵部,继续监督新规推行。太师之职、盐运司事,当择更擅吏治者任之,臣举荐御史台左都御史 —— 其持公论、查弊严,必能胜任。” 萧栎点头:“卿过谦了!准卿所荐,仍命你总领漕盐二事的监督,遇重大弊案,可直接奏报。”
谢渊退出宫门,望着远处的漕运码头与盐运司驿馆,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 从通州验粮到盐法新制,从破官官相护到立长久之制,所有的博弈与坚持,都化作了边军的饱饭、百姓的平价盐。他想起验粮时捧起的新米,想起盐法试点时边民的笑脸,愈发坚定:守正不泥古,革新不违公,方是治国治民的根本。
片尾
漕船验粮与盐法新制案尘埃落定:通州验粮成定制,每艘漕船抵京必由谢渊或其委派官亲验,米质合格率稳定在九成八以上,沙米绝迹;《盐法新制》载入《大吴会典》,“官督商销” 成全国定制,盐质合格率九成五,边饷年增十五万两,盐价稳定;户部尚书因贪腐被流放三千里,家产充边饷;盐运司郎中被判流放两千里,永不复用;参与勾结的盐商二十人,皆被吊销盐引,十年内不得参与盐运。
团营忠勇祠新增陈列:《漕粮验核册》正本、盐法新制疏副本、元兴帝盐法谕旨、漕粮米样、盐样,旁立 “漕验盐新,公义为魂” 石碑,官民瞻仰,记谢渊治漕治盐之功;南宫太上皇萧桓闻成效,派近侍送来元兴帝当年使用的 “盐引印” 与 “漕粮验质印”,附言 “谢卿守漕本、除盐弊,真乃大吴柱石,不负元兴帝对直臣之期”。
江南巡抚与盐运司联名送来《漕盐年度总报》:“江南漕粮解京六十万石,皆为上白米;盐法新制推行后,盐商循规,边民安乐,无一人因漕盐上访。” 谢渊将奏报呈给萧栎,萧栎笑道:“谢卿,有你在,大吴漕盐无忧,社稷无忧!”
卷尾语
漕船验粮与盐法新制案,以谢渊通州验粮固漕改成效始,以创 “官督商销” 破盐法积弊终,一年筹谋,半年试点,全国推广,不仅是 “直臣与官商勾结的较量”,更是 “守正与革新、治标与治本” 的深层实践。谢渊之策,非 “激进变法”,亦非 “固守旧制”,实乃 “循旧鉴新、破立结合”:验粮亲赴通州,是守漕运 “米质为根” 的正,防改革成效反噬;盐法创 “官督商销”,是革旧制 “垄断为弊” 的新,除积弊于根本。二者一守一破,皆围绕 “护边军、安民生、固国脉” 的核心,彰显 “守正不泥古,革新不违公” 的直臣智慧。
此案暗合历代治漕治盐的核心命题:漕运之要在 “验质”,无验则弊生;盐法之要在 “平衡”,无衡则垄断。谢渊的坚守,恰是对这一命题的诠释:验粮非为苛责,乃为保边军食;变法非为标新,乃为除民疾苦。他破官官相护,非为追责,乃为立制度 —— 户部尚书、盐运司郎中的惩处,是为警示后世官者:不可借旧制谋私,不可因私利害国。
从心理与策略维度观之,谢渊的应对展现了 “刚柔并济、标本兼治” 的极致:验粮时的 “刚”,是严标准、不妥协,防官商轻慢;盐法辩论时的 “柔”,是引谕旨、摆实证,不激化矛盾;破官官相护的 “准”,是抓银钱实证、按律追责,不姑息;立长久制度的 “远”,是设密报箱、盐样复核,防复萌。他既未因户部的旧制说辞而动摇,也未因盐商的银钱诱惑而妥协,始终以 “公义” 为秤,权衡守破,终达 “漕盐双通、边民安乐” 的成效。
《大吴名臣传?谢渊传》载:“漕验盐新,渊亲赴通州验粮,创官督商销,帝赞曰:‘渊之智,在能守正革新;渊之忠,在能护国安民;渊之仁,在能恤边民疾苦。’” 诚哉斯言!谢渊的智慧,非 “权谋机变”,乃 “尊重规律、尊重民生”—— 验粮守漕本,是因边军需食;变法除盐弊,是因百姓需平价盐;谢渊的忠诚,非 “愚忠盲从”,乃 “坚守初心、护脉守本”—— 守漕是为护边,变法是为安民,护边安民是为护江山;谢渊的仁厚,非 “姑息纵容”,乃 “以民为本、以公为魂”—— 不让漕粮掺沙,不让盐价垄断,不让边民受饥寒。
团营忠勇祠的 “盐引印”“漕粮验质印” 仍在,印文泛着光,见证守正革新的智慧;漕粮米样与盐样仍在,一青一白,记录公义与积弊的交锋;谢渊鳞甲上的战痕仍在,凹痕红锈未褪,承载守业的艰辛。这场因 “漕验盐新” 而起的实践,终将与漕运书信交锋、粮亏查弊、江南密查、士绅抗辩、朝堂舌战、新规拟制、银粮拉锯、粮仓查抄、免役监察一道,载入大吴史册,为后世直臣提供 “如何守正革新、护国安民” 的永恒镜鉴 —— 治国者,当守根本之正,革积弊之新,刚以护纲,柔以安民,方能让漕运通畅、盐法清明,让江山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