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比商人以逐利为天性,身份高贵之人以心想事成为目的。
他们好不容易才凭借自身努力,亦或凭借自家父辈,先祖努力,投了个好胎,成为三六九等中的上等人。
他们费这么大劲成为上等人图什么?图被人欺负?图吃不饱,穿不暖?
世人大多欲望,无非酒色财气四者。
倘若用一句话最能概括人们心底欲望,那大概就只有“心想事成”四字。
人们费尽心思往上爬,无论好坏,无论正邪,无论善恶之人,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实现的事情。
想要和得到,中间隔着的这个“做到”便是他们心中道理所在。
他们身为三六九等中的上等人,好不容易才成为的上等人,即便是投了个好胎,那也得说他们前世有功德。
更不用说还有很多人,是完完全全依靠自身努力才成为的上等人。
要不然,凭什么他们是三六九等中的上等人?凭什么不是那群“下等人”成为上等人?这其中你能说没有道理吗?
不可能的,人世间真正意义上,绝对意义上没有道理的事情。
它也不可能延续数千年之久。
很多时候,只不过是各人心中有各人自己信奉的道理。
天底下哪来那么多所谓“疯子”可言?
置身“上等人”立场角度考虑,他们拥有相较下等人,要多得多的“心想事成”资格,无疑是极为合理之事。
因此常人心中公平正义那一套道理,显然就不适用于他们心底了。
连同那些“两情相悦”,“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放在他们眼里同样与废话无异。
有着“心想事成”四字做基础,他们只需要爽就够了。
唯有极少数脑子不清醒的人才会放着天生富贵命不要,反倒跑去以吃苦为乐,甚至为此不惜付出性命为代价。
绝大多数聪明人脑子还是清醒的。
他们清醒的知道,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就是为了帮助他们实现“心想事成”。
在他们眼里,所谓“欺男霸女”,“草菅人命”的滔天罪孽,不过寻常小事尔,呵!说来也极为好笑。
世人喜欢指责他们视人命如同草芥,认为这是他们犯下的最大罪孽。
却浑然不知,命如草芥,插标卖首这些形容词语在诞生之初,本就是用来准确,生动描述出人命卑贱的。
勿论乱世,纵使身处太平盛世,照样有太多,太多命如草芥的可怜人存在。
人们一边疯狂唾弃,痛骂那群高高在上之人,一边又无比羡慕,嫉妒那群高高在上之人,他们缺的只不过是个机会。
一个帮助他们从可怜人存在,摇身变为上等人存在的机会。
但凡有那个合适机会出现,恐怕绝大多数可怜人存在都会毫不犹豫做出抉择,成为让他人可怜的存在。
大概这便是,另一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私心道理。
言归正传,话题说回那群好勇轻命的游侠义士身上,他们之所以能够被人称为游侠义士,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
在很多可怜人心目当中,是当之无愧的世间公平,正义,道义化身。
究其根本,并非是因为“好勇轻命”四字,而是因为“行侠仗义”,因为他们心底坚持,信奉的天理与道义。
因为他们可以替那群与自己萍水相逢,非亲非故的可怜人存在主持公道。
即便为此要付出自身性命,依旧在所不惜,甘之若饴,这既是他们身上最为人诟病,最不被人理解的地方。
同时也是最受人尊敬,崇拜的地方。
在那些信奉“三六九等,高低贵贱”的人眼里,游侠义士存在,无疑是在他们“心想事成”道路上的一种阻碍。
是他们眼中钉,肉中刺的存在。
有着这群“神智不清,好勇斗狠”的疯子存在,很多希望心想事成的上等人,不仅难以实现心想事成。
甚至还要反过来受到他们莫名敌视,以至于出现性命威胁。
简直就是不可理喻,荒唐至极。
那些上等人当然无法理解,为何天底下能出现这样一群天真至极,愚蠢至极的人。
明明自身有能力享受,有资格过上心想事成的美好生活,却偏要放着大好日子不过,跑去以吃苦受难为乐。
所谓吃亏是福,这种可笑说法不都是用来蒙蔽那群可怜人的屁话吗?
在他们看来,即便是人世间,天底下最惨无人道的凶残贼寇,相较那群疯子而言,竟也显得有几分通情达理。
最起码他们出手害人性命,能拿出来几条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
要么图财,要么寻仇,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理由了,可那群疯子图什么?图天理?图道义?
说他们脑子没点问题,谁信啊!
这潼川府城总共就那么大点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哪来那么多逃亡贼寇,可以让官府衙役忙一辈子?等逃亡贼寇缉拿的差不多了,剩下来那些冤情报官。
十桩案件,少说有七八桩是那群有钱有势,为非作歹的纨绔子弟所犯。
今天在大街上欺负这个人,明天又跑去别人家里调戏那个小娘子,光凭几个披着官皮的衙役能管住他们?
最后还不得靠腾论出面教训他们,虽罪不至死,痛打一顿却是无论如何免不了。
而且,腾论给他们带来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倘若说就腾论一个人出面制裁那群纨绔子弟的话。
潼川府城这么大,少说也有数十里地宽广,纵使他那两条腿跑断了。
一天也掀不起多大骇人浪花。
关键是他凭借一人之力,造就出的影响可谓极其恶劣。
潼川府内大大小小侠义之士,不管是真侠义,还是自诩侠义之人,统统有样学样,将他视为榜样。
摇身一变,成了代替知府衙役为民做主的“小青天”,找那群纨绔子弟麻烦。
这下该轮到那群纨绔慌神,时不时听说有朋友上街游玩,明明没干什么,却也要被人拉进小巷子里痛打一顿。
理由是他过去干了亏心事,坏事。
由于找麻烦的那群“侠义之士”人多势众,外加街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闲人在。
那人出门带着的两个护院,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甚至就连想跑去报官,把衙役叫过来都做不到。
平日里遇到什么不顺心,委屈事,都只能咬碎牙齿往肚里咽的老百姓。
他们哪能放过这落井下石的好机会,不跟着进巷子里踩上几脚,都得夸他们理智尚存,知晓轻重。
尽管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都不知晓事情原委。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身为普通民众,内心对于有权有势之人生起天然敌视心,固执相信天下乌鸦一般黑的道理。
更不妨碍他们对同为普通民众的这群“侠义之士”生起天然好感。
能够在那群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指不定哪天,受委屈,被欺负的人就变成他们自己了。
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吗?为众人报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现在这群“侠义之士”放在他们眼里就是抱薪者。
是为他们可怜人讨公道的大好人。
再者说,就算那人真被冤枉了,也不关他们事,反正他们又没上去添几拳,给几脚。
他们只不过“不小心”站的密集了点,“不小心”挡住别人想要跑去衙门报官的路,这总不能怪罪他们吧。
法不责众这句话,大家都不是傻子,心里都清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