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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十月让常海去招兵,既是对他的考验,也是给他一条活路。
办好了,前罪或许可恕;
办不好,新账旧账一起算!
常海想明白这一点时,那是当场就冷汗涔涔而下,心中对李十月的手段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的心中更是涌起一股绝处逢生的感激和敬畏来。
常海立刻撕掉了才刚晾干了墨迹被他放入信封之中的陈情表,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招兵中去了。
李十月这一手“大棒加胡萝卜”,玩得那是炉火纯青。
以雷霆手段铲除首恶,立威慑众;
又以实际事务捆绑、利用旧有官吏体系,维持建安的基本运转,并给予有罪郎官一线生机,让他们不得不为她所用。
同时,大规模招兵,则是李十月她深谋远虑的下一步。
她要抓住刘潭在金州忙不过来的这段时间,好好利用刘潭给她的这“临机专断,先斩后奏”的手令。
如此,才能让她想要的利益最大化!
以应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李十月她深知,整合镇军、训练“玄甲锐士”和“玄甲暗刃”这般精锐都只是她未来应对倭寇的起点。
要彻底肃清倭寇,守护海疆,甚至是想要走上未来李十月规划好的路;
那么,她就必须拥有一支规模更大、对她忠诚可靠的军队。
李十月她将招兵之事交给吓破了胆的常海,既用了其才,也牢牢握住了他的把柄。
同时,也是给其他建安郎官一个好的示范——放心吧,只要你们听话,好好干活;
过往之错,本将军可以既往不咎;
但你们必须拿出十二分力气来给本将军干活!
而此时常海捧着传令兵送来的那份沉甸甸的招兵令,仿佛捧着自己和全家老小的性命。
李十月给予他的这份“恩典”,他不敢、也绝不能搞砸。
常海他本就是建安的司户参军,十分熟悉本地情况;
为了将功折罪,他的办事效率奇高,对李十月吩咐的事儿,那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他立刻召集手下所有能用的书吏,与他们商议这募兵的事儿,几人所在的屋内灯火彻夜未熄。
然而,募兵之事,谈何容易。
建安城乃至整个建安,数年经黄万昌的盘剥,倭寇的袭扰,民生已是凋敝。
更兼此前蔡华他在镇军之中吃空饷喝兵血,让官府的威信扫地,百姓对“当兵吃粮”一事,多是疑虑和恐惧。
寻常人家的好儿郎,宁愿守着薄田艰难度日,或去给商贾做学徒佣工,那也是不愿轻易将性命系于腰刀之上,去面对凶残的倭寇的。
这募兵的头几日,建安城内响应者寥寥无几。
哪怕常海他已经派了不少衙役往建安城外的各处渔村去了,可偶尔有几个前来应募的,不是地痞流氓想混口饭吃,便是实在活不下去的赤贫之人,体质孱弱,难堪大用啊。
这时间一日日的过去,常海他急得嘴角起泡,若完不成此事,他不敢想象李十月那冰冷的眼神和她手中那森然刀锋会如何。
就在常海一筹莫展,几乎要绝望之际,李十月却是再次派人寻了他。
刺史府的书房内,李十月正伏案疾书,头也未抬,只淡淡道:“常参军,可是募兵不顺?”
常海“噗通”一声直接跪倒在地,汗如雨下:“下官无能!
恳请将军再予我些时日,这离将军所定的三月之期,还有两月半之久!
下官在这两月半内便是走遍建安的每一个村落,也定要为将军......”
“起来说话。”
李十月抬起头,出声打断了常海的话。
她放下笔,看着吓得不行了的常海温和的笑了笑,“本将军不是黄万昌,不喜人动不动就跪。
募兵不利,非你一人之过。
是本将军先前思虑不周,未给建安百姓一个必须从军的理由。”
她拿起刚刚写好的那份文书,递给常海:“将此告示,誊抄千份,张贴于建安城及各乡、亭、里,各处渔村也要通知到。
并令所有书吏、衙役,给本将军敲锣打鼓的将上面的内容全都宣讲出去!”
常海站起,向前两步,双手微颤的接过李十月递过来的这份文书——募兵令!
他只看了几行,眼睛便瞬间就瞪大了,呼吸都为之急促起来。
那告示之上,赫然写着他不敢相信的条款,但白纸黑字,清晰无比,并盖着建安刺史那鲜红的大印。
“告建安百姓:倭寇猖獗,屡犯海疆,掠我财货,屠我百姓,辱我妇孺,此乃血仇滔天,人神共愤!
本将军李十月,奉王命,镇守兹土,临机专断,有先斩后奏之权。
今欲整饬武备,杀尽倭寇!
此举非为穷兵黩武,实为保境安民,护我桑梓。
然强贼需利刃以除,坚城需忠勇以守;
特颁此令,募我建安健儿,共组军阵,杀尽倭寇!”
其实常海他看到这里,就已经是觉得李十月她不愧是能以女子之身成就将军位的人了。
之前能有“杀寇令”,以民为海,溺杀倭寇。
这是当时李十月她手中人手不足,镇军又不听话之下的不得已之举,但此举确实是有奇效。
而今李十月她颁布“募兵令”,则是想要把“杀寇令”的化整为零变为化零为整,招募精锐,编练成军,以大军对倭寇,这是为未来的大战做准备。
常海他自然是个聪明人,他只看着这“募兵令”的前半段,就看出了李十月她是真的打算——杀尽倭寇!
这绝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常海顶着“砰砰”的跳得极快的心继续往下看去——“从军者,非止为国为民,亦为家室谋福;
享此恩赏,绝不食言:饷银必按月足额发放,军中自有监查,若有半分克扣,斩执事者头,并偿十倍!
每户有一人从军者,其家可再择一健壮亲眷,入军需坊或盐场做工,日得工钱,享参军者余荫。
若有意者,也可入辅兵。
凡战殁者,是为国殇!
抚恤倍之,立碑以纪其功。
其家中父母妻儿,皆可迁入坊场安置,衣食住行,皆由本将军私产供给,必使生者有食,幼者得育。
其子嗣,无论男女,皆可入蒙学,习文识字,直至成年自立。
吾言既出,天地共鉴,若违此誓,人神共戮!
凡因战致残者,是为功臣!
可转任辎重营、训导营或各坊场职司,终身由军中奉养,赏田亩宅基,保其半生无忧。
训练刻苦、作战勇猛者,本将军不吝钱帛田宅之赏。
斩获倭首、攻城先登、缴获军资者,按功勋簿,即刻升迁!
队正、旅帅、校尉乃至将军之位,有能者居之,不论出身!
但凭手中刀,博个万贯家财,青史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