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八零年代,江文岚已经三十四岁了,由于她和沈明修都很忙,两人商量后,没有再要孩子。家里已经有三个孩子了,以后他们也能互相扶持了。
倒是江文峰两口子,在去年秋天生了个女儿,也算是儿女双全了。不过周凤琳这一胎生的略微艰难,从年初知道怀孕了就找人替班,自己回了村里,由江母照顾。
江母是那种老式思想的人,觉得孩子多是福气,人丁兴旺。对于周凤琳隔了八年才再次怀孕,江母是特别开心的。
之所以躲到乡下,是因为这一年开始,就有风声说要“消灭小三”,也就是减少三胎的出生。这孩子来的不巧,又恰好是家里的老三,周凤琳自打知道怀孕了,就没想过不要这个孩子。
为了孩子,宁愿躲到乡下一年。村里人都很朴实,也都觉得多子多福,没有人会坏心眼去举报。
倒是有上面的工作人员时不时的下到村里突击检查,每到这个时候,从检查队一进村,村里怀孕的妇女就悄悄地集体转移到村西的苇塘里藏起来,等检查队走了,再回家。
这一年从春到夏,检查队来得越发频繁了。估计周凤琳在县里挂了号了,这些人才会一次次的来南阳村检查。
有一回,检查队来得突然,周凤琳都没来得及转移,眼看着就要被发现了。
就在这危急时刻,隔壁的王婶子灵机一动,把周凤琳藏进了自家地窖里,又在上面盖了些杂物伪装起来。
检查队在村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周凤琳的踪迹,只能悻悻离去。
周凤琳从地窖出来后,对王婶子千恩万谢。
到了秋天,周凤琳顺利生下了女儿,起名江金梅,三个孩子的名字都和上一世一模一样,看来一切都是缘分。
孩子降生了,也就不怕检查队了。他们那些人查到违规生三胎的就会把孕妇带走,至于要做什么,也不必详说。不过已经出生的孩子,他们也就没辙了。
江文岚和沈明修知道消息后,抽空回了趟村里看望她们。
江文岚看着襁褓中的小侄女,笑着说:“这小家伙可真是历经波折才来到咱们家啊。”
一家人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说着话。
周凤琳半靠在被子上,怀里抱着小女儿,心里总算是圆满了。她也是有儿有女的人了,家里两个臭小子她是看的够够的了,还是小闺女好啊,听话又懂事。
当初婷婷去市里上学,周凤琳心里特别难受,在跟前养了几年,她早就把婷婷当成自己闺女了。
现在自己也有闺女了,终于不用羡慕小姑子了。
幸好有关生育的政策还在讨论中,正式的文件还没有出台。周凤琳做完月子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像后世,敢要二胎,就会开除,失去正式工作。(这个是我编的,具体政策不知道,我只知道七九年确实有口号喊“消灭小三”,别较真啊!)
江文岚去进修的时候,沈明萱已经二十岁了。沈母托人给她介绍对象,沈明萱都不是很满意。
眼见着自己哥哥又上了大学,嫂子有本事,工作体面又能赚外快,沈明萱自然看不上自己身边那些工友。
沈母托人介绍的,也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
即使有那条件好的,对方也很挑剔的,自然看不上高中都没有念完的沈明萱。
说来说去就是没有合适的,把沈母愁的头发又白了不少。
孩子们放了暑假,江文岚和沈明修带着孩子过来看沈父沈母,看着老两口都愁眉不展的,江文岚关心地问道:“爸妈,你们这是咋啦?有啥烦心事和我们说说。”
沈母叹了口气,说道:“还不是明萱的事儿,介绍了那么多对象,她一个都瞧不上,这可咋办哟?”
江文岚笑了笑,安慰道:“妈,您别急,明萱眼光高,那说明她有想法。现在这社会,年轻人都追求自由恋爱,要不就让明萱自己去接触接触外面的人,说不定能遇到合适的。”
沈明修也点头附和:“是啊,爸妈,现在讲究婚姻自由,年轻人的事儿咱们少掺和,让她自己去闯闯。”
沈父摸着下巴,思索片刻后说:“可是熟人介绍的毕竟知根知底,咱们家人也能放心。这要是她在外面自己认识的,谁知道对方人品和家庭如何呢?”
沈母听了,还是皱着眉头:“你们俩说的我和你爸也明白,新时代了,跟过去不一样了。但是这一开放,也有好有坏,听说隔壁大院刘家的二小子,原来就不务正业,现在谈了好几个女朋友了,这不是耍流氓吗?明萱是女孩子,这要是自由恋爱,不是怕她吃亏吗?”
听到这儿,江文岚和沈明修也都闭嘴了。父母担心的也不无道理,江文岚记得就是社会出现各种问题,好像过两年就开始严打了。
这时,沈明萱从屋里走了出来,她听见了大家的讨论,说道:“爸妈,我知道你们担心我,但我真的想自己去试试。我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被人骗,我心里有数。如果别人介绍条件好的,我也会去见一见的,您和我爸就放心吧。我不是抵触相亲,只是相亲对象都没有合我心意的而已。”
沈母看着女儿坚定的眼神,无奈地叹了口气:“行吧,你自己多留个心眼。”
沈明修笑着拍了拍沈明萱的肩膀:“妹妹,大胆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要是遇到什么事,还有哥呢。”
江文岚也点头鼓励:“对,明萱,多认识一些朋友,说不定真能遇到良人。不过还是要保护好自己,别轻易相信外人,要是对方说的你确定不了真假的,就回来跟我们说,我们帮你调查调查。”
沈明萱露出了笑容,重重的点了点头,眼里满是期待。
之后,沈明萱开始积极走出家门,比如去京师大给沈明修送送东西,或者去江文岚的单位,把沈母给孩子做的小零食带过去。
也开始参加中学同学组织的聚会,想结识一些新的朋友。
有一次,她在朋友组织的聚会上,遇到了一个叫庞宇的年轻人。
庞宇温文尔雅,谈吐不凡,在报社当编辑,一下子就吸引了沈明萱的注意。
两人相谈甚欢,交换了联系方式。
随着接触的增多,沈明萱发现林宇很有才华,她的心渐渐被林宇俘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