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后,我坐完了小月子,和胡之菲一起去她的出租屋里拿行李。
一方面,在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了我牵挂的人,李驰的民宿关张,和林浩也分了手,如果还留在胡之菲的房子里,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另一方面,我和申总上班在一个公司,平时,他都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他很想我过去陪他。
经过权衡再三,我还是决定搬去和申总同住。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已经对申总死心塌地了。
尽管,我们之间有年龄的差距,他还有一段婚姻和前妻生的孩子,可是他对我真的很好。好到令我都感到意外。
试想,当一个男人说出这样的话,说连喜欢的女人和别的男人的孩子都可以接纳,还需要他证明什么?
——很明显,他是爱你的啊。
我这样对自己说。因为论据太充足了。
这简直是我个性中的纠结和犹豫发作时,都难以推翻的强有力的证据啊。
当我把这番话话转述给胡之菲听的时候,胡之菲却表示了不屑。
此刻,她正握着吧台上一个空药盒在看,撇了撇嘴角以示对我发言的回应。
片刻后,她忽然惊呼道:“司葭,你怎么把我留在这边的益母草颗粒都吃完了啊?”
“嗯。上次例假晚了很多天,我就觉得是夏天冷饮吃太多了,导致秋天排经血不畅,就想着喝点益母草颗粒看看能不能让月经规律一点。”我正在整理东西,说话的时候就有些漫不经心的,可是话一出口,我便觉得自己真是蠢的要命,不禁摇了摇头,“谁知道啊,其实根本就是怀孕了也没发现……”
胡之菲提高音量骂了我一句:“司葭,你作为一个大龄女青年,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吗?!”她说着,拿着益母草的空盒子跑过来,一把夺过我手里的书,认真地说,“我还想说呢,你体质一直都很好,那个时候高中开运动会短跑还拿到了名次,就这种体质,怎么这么容易说掉就掉了。原来你根本就一直都在喝打胎药啊。”
“啊?”我惊得目瞪口呆,“有吗?不就是益母草颗粒吗?有你说得这么夸张?”
“很夸张!”胡之菲表情越发严肃了,“那个是活血的。你记得吗?当时流产以后医生配给我吃的就是这个药,就是怕没流干净,所以才要喝这个活血化瘀的。”
“天哪。”我不禁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前后翻了翻看说明书,表情也跟着严肃起来,又因为心虚,说话有些结结巴巴的,“那……谁,谁能知道这些事情。都,都是第一次啊。”
胡之菲一把揉掉空药盒说:“总之你以后别胡来。身体刚好,记得要用套。”
我撇了撇嘴,本来不想和胡之菲辩论了,但她又加了一句:“总之,你和申总不是很合适。你要是不想惹麻烦,就别再怀孕了。堕胎很伤身体。”
我斜了她一眼,有些不快。
胡之菲说:“我知道你说,他是因为怕自己以后生不出才让你留下孩子的。可是,那都是他的一面之词。”
我实在忍无可忍,便回了一句:“胡之菲,你真的很奇怪。一开始,你让我多和申总套近乎,多巴结他。还说什么,我一个小姑娘在上海独自打拼要是有个男的能照顾我,无论从经济层面考虑还是事业发展上看,都可以考虑和申总交往。哦……我现在和申总在一起了,你又说让我离开他,我真的不懂你了……”
胡之菲见我生气了,也就没再多嘴,但她的表情明显有些委屈和纠结,就好像她刚才的话都是为我好,而我却不知好歹不领情。
总之,我们好像发展到一种不能提对方男朋友的窘境之中,平时都好好的,但只要一提到彼此的男朋友,都会流露出不屑的表情。
我想,胡之菲只是觉得申总阅历太丰富,我和申总在一起各方面都不是他的对手,怕我吃亏才劝我别太投入;而我看不上黄子爵,则是因为他根本就是个花心大渣男,除了长得好看点,多金一点,不熟的时候还装一装绅士之外,他根本就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比不上申总嘛。我情愿喜欢一个相貌平平却能负责任的男人。
……
整理好,快打包完的时候,我接到了小马的电话。
“司小姐,你在哪一间啊。申总让我过来帮你搬家的。”
我有些神气活现地看了胡之菲一眼——瞧吧,我男朋友还是很靠谱的。
胡之菲做出无奈摊手的表情——好好好,你说的都对。
一会儿,小马上来帮我们把东西都搬下去了。
我本来要动手拿一些轻的物件,也被胡之菲给阻止了,她对我使眼色,轻声说:“司葭,你这身体可以吗?不是刚动了切除阑尾的手术?”
她把话说得很大声,像是故意要让小马听到。
小马是很机灵的,他态度和善地笑笑,说:“是啊,司小姐你和这位朋友休息一会儿吧。我多跑几趟就好了。”
胡之菲不客气地坐到沙发上,讪笑着假客气说:“帅哥,那就麻烦你啦。”
哪个男的听到美女夸自己是帅哥都会高兴的,更何况是大网红胡之菲呢。
只见小马小脸一红,忙说:“没关系没关系。申总交代的,我应该要做的。你们千万别客气。”
小马走后,胡之菲开了瓶水给我喝。
她开始哀悼自己的房间,环视着四周说了一句:“你说,这房子买了也没多久,就跌价了两成了。早知道租房住就可以了。要我说,我爸这个投资眼光还真不怎么样。”
“所以,你打算租出去吗?”我放下矿泉水瓶,看到空荡荡的房子,有些不舍得。
这个家好像一直是旅馆的属性,人来人往,来的来,去的去,林飞宇住过,李驰住过,胡之菲也住过,但是他们一个个陆续都搬走了……连最后的坚守者——我。也概莫能外。
想到曾经留下很多美好回忆的房子要换陌生的租客,我和胡之菲一样,感到了某种由心底而生的怅惘。
可是房子是她的,她有支配权,所以我也不便劝她留一个避风港,反正她也不差钱。
谁知胡之菲却说:“不是租出去,是准备卖掉。”
“你真的要卖掉啊?”我惊讶极了,“这可是你爸爸卖给你的安身处啊,是你的嫁妆呢。”
“才三百万的嫁妆?”胡之菲笑着摇了摇头,“司葭,我有这么掉价嘛。我好歹也是知名mcN公司的头把交椅。这三百万根本就不算什么。”
“既然不算什么。你就更别卖了啊。”我劝说她,“大不了就租掉嘛。”
只是有句话我一直没好意思说出口,万一以后你和黄子爵吵架了,还有地方可以回,不是很好嘛。
我是不一样,我在上海本来就没有家。也无路可退。
可胡之菲不同啊,她明明可以给自己一个保底,可她却任何时候都勇往直前,好像不知道跌倒,摔破皮,疼痛,是何滋味。
“所以,才要钱生钱啊。”胡之菲接着我的话往下说,“你看,三百万变成固定资产——房子,那就得忍受下跌的风险。可是拿去做投资就不一样了。说不定,三百万就变六百万,甚至三千万。”
“你要去炒股啊?”我试探着问。
胡之菲摇了摇头:“股市看着容易,其实真的很难。你看我爸就知道了。什么张总、王总的,他那些开私募的朋友,投资了一年多,才就赚了十个点,再砍掉三个点的手续费。这还赚什么,比存银行好了一丢丢吧。”
说着,她比划了一丢丢的手势。
胡之菲的投资眼光一向很超前,这我是知道的。
从她辍学做网红这件事来说,就比一般人对市场的嗅觉敏锐。更何况她还跟着剑桥mbA毕业的黄子爵混了这么久,耳濡目染间对投资的悟性就更好了。
此刻,连我这个平时对赚钱不怎么上心的人,都不禁眼红了,试探着问:“有比炒股更好的投资?”
她拍拍我的肩膀,挑着眉警告了我一句:“风险很大。你别打听了。三百万,我是亏得起。你呢?”
我翻了个白眼,心想,少瞧不起人了。
可是,转念又觉得实在没这个资格回嘴。
现在我们这些朋友里面,也就属胡之菲混得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