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商们以新政使得盐商无利可图为由,采取罢市的措施,对于他们的罢市,朝廷也是有所准备的,在南直隶,朝廷调动水师和官军运输食盐,保障供应。
而在浙江,闽浙总督蔡国熙则是祭出了票盐法,这其实是以引盐法为主体,自嘉靖年间起作为补充形式推行,允许中下层商贩、灶户及军民纳税领票后参与食盐运输。这些大盐商想借着自己控制着食盐的运销和朝廷叫板,蔡国熙就干脆发动底层商贩,放开食盐市场。
在嘉靖年间的票盐法基础上,蔡国熙更进一步,对中下层商贩、普通军民人等参与食盐的营销不再设立限制,其原则是,不问新商、旧商,只要交足盐课,即可领票运盐。票商既无限制,亦不固定,就可废除根窝专商之弊。蔡国熙认为朝廷就是给这些盐商脸了,才使得他们能够和朝廷叫板了。
蔡国熙直接签发总督训令,军民人等和各处的商贩,都可以到州县衙门领取盐票,缴纳盐税和盐价之后到场直接支盐,有总督衙门和两浙由运司印刷三联票据,一留作存根,一存分司,一给民贩行运。各州县民贩,由州县给照赴盐场买盐,纳税后运盐出场,分赴指定口岸销售。
和引盐制不同的是,票盐制数量确实不大,最低一引盐都可以,也就是二百斤都可以到州县衙门去领取盐票,而且蔡国熙和运司商量之后,对于十引以下的盐票,由地方州县衙门直接收取引价,以一年为单位,到期全部解运运司,核对账目,十引以上,到场将引价交给运司。
这样一来,闽浙等地的中小商贩们就积极行动起来了,他们虽然本小利微,不能和大盐商相比,但是他们对于本乡本土熟悉,哪怕每次只带数引盐,对于这些小本经营的商贩来说也足够的,票盐的好处是商贩需先向官府缴纳定额盐税,获取填发盐票后方可进行食盐运输与销售。该制度通过简化盐务流程,省去改捆环节和降低运输损耗,提升盐税征收效率。
最重要的是票盐没有门槛,虽然票盐只能使用背篓、扁担等人力工具,或骡马等畜力完成运输。这种运输方式导致票盐单次运量较小,需频繁往返于盐场与销区之间,引盐因单次运量较大,通常由资金雄厚的盐商承揽,票盐则多由小规模商贩经营,这些小规模的商贩能够走街串户,而且在当地快速贩卖食盐,对于朝廷来说,票盐反而更使得朝廷的官盐销量更大,对于私盐形成了冲击,而且票盐允许民贩自由纳课领票,打破传统盐商垄断格局。
蔡国熙才不管这么多呢,没有你们盐商,难道闽浙百姓就要淡食?蔡国熙根本不愿和这些盐商多谈一句话,爱行盐不行盐,作为朝廷的闽浙总督,蔡国熙只关心两件事情,第一就是百姓能否吃到平价食盐,第二就是朝廷的盐课能否保证,只要这两点可行,他才不在乎盐商是谁呢。
蔡国熙在闽浙全面推行票盐法,并且向朝廷上奏此事,蔡国熙认为,在南直、山东等地都可以实施票盐法,避免这些盐商把持食盐的运销路径,以此要挟朝廷,朱载坖收到了蔡国熙的奏疏之后,召集群臣商量此事,对于票盐,其实大明君臣都不陌生,从嘉靖年间起,大明就在一些省份实施票盐法。
庞尚鹏就在山东主持实施过票盐法,庞尚鹏认为,票盐可以是引盐的补充,在距离盐场不太远的地方,这些票盐主要是为了填补引盐的空隙,现在的有关票盐的制度,基本上都是庞尚鹏当年制定的,庞尚鹏认为票盐最大的问题要防止引岸和盐票不一致,所以庞尚鹏制定了盐票的规制。
庞尚鹏向朱载坖介绍道:“陛下,盐票之制贴首行与此行,明确要求记载商人信息以及领盐地点,领盐出场后进行第一次截角;第二步进入批验所,进行挈挈,缴纳盐税后,由分司截去第二角,在该步骤中记载了出场、到场、挈擎时间及委擎官、书吏姓名;第三步,在运输过程中,要经过关津盘验,截去第四角;第四步,到住卖府县后,分卖店户。在第四步中,便要登记店户人信息。与盐引一样,盐票也要退票,以保证食盐不跨区或者异地贩卖。”
当然庞尚鹏也明确指出了票盐的弊端,和引盐相比,票盐单次运输数量太少了,只能在距离盐场不远的地方施行,一旦和盐场的距离过远,票盐就失去了竞争了,所以在一些内陆省份,仍然要实施引盐才行。
朱载坖认为,票盐法可以推广,一来就是限制这些盐商的势力,防止盐商的势力做大,第二就是再近场打击私盐,增加官盐的流通量,保证朝廷的盐税,当然对于一些距离盐场比较远的省份,引盐仍然是唯一的办法,对于朝廷来说,在产盐的省份实施票盐法,而对于不产盐的省份,则实施官运商销和商运商销相结合的方式,目的仍然是打击这些大盐商的实力。
这次这些盐商既然想通过罢市来胁迫朱载坖,那么朱载坖也肯定是要还以颜色的,朱载坖当即批准了庞尚鹏的奏疏,命令总理盐政衙门制定相关的措施,决定在产盐省份大规模实施票盐法,打击这些盐商的力量,同时指令盐政衙门和都察院清查这些盐商所拖欠的盐税,派遣巡按御史的锦衣亲军前往追缴税款和罚金,同时对于那些影射私盐的,也要一律予以惩处。
朱载坖才不怕他们闹起来呢,朱载坖已经和杨俊民商量好了,由晋商组织运输引盐到不产盐的湖广、河南、江西等省份,朝廷也要组织官运,保障食盐的供应,只要稳住了食盐的供应,朱载坖就可以慢慢来收拾这些盐商了。要对盐政进行彻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