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都别说了,我自有分寸,都干活去,别让人饿着了。”
洛云依挥手让她们站回去各干各事,她则去了临时充当医署的一间客栈。
客栈外,中蛊之人排了一条长龙,他们没有自主意识,全靠士兵在旁指挥,命令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
客栈内,众太医和几名飞仙谷少女正忙得不可开交。
不时有被治愈的病人走出,被士兵引走。
洛云依悄无声息的走到一名少女身后。
“落针可以再快些,这样才能逼得蛊虫尽快钻出。”
她的突然出声,把那名专心下针的少女吓了一跳,手中的银针差点拿不稳。
洛云依连忙抓住她手腕,控制着力道,把那枚银针迅速扎进病人穴道。
“训练多少次让你们沉着应变,不可一惊一乍,治病过程更要定力十足,不可受外人影响,你怎的还如此轻易被吓到?”
有惊无险,没有影响到引蛊,她只是习惯性说教两句。
“对不起,属下无能,让主子失望了!”
那少女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这动作如果是女装打扮时做,可以说可爱,可现在她是男装打扮,脸上五官又刻意画粗,她再做这个动作就显得不伦不类,让人不忍直视了。
洛云依摇摇头,从桌上浸泡过药水的瓷盘中取出几枚银针,手一挥,银针同时离手,顺着穴道排列整齐的扎进病人身体。
顺手取过锋利的手术刀,在病人手背轻轻一划,便有鲜血慢慢涌出,流进下方凳子盛着的一小盆腥臭无比的血水中。
帮容王解蛊那晚,洛云依便发现了这个简便的解蛊方法。
蛊虫喜腥臭怕芳香,她便用银针在异香浓郁的香灵丸上反复磨擦,香灵丸不止幽香还含有驱虫成份,主要作用是辟邪提神祛异味。
傀儡蛊潜伏在后脑勺拳头大一块区域,先用银针封住它的退路,再用银针刺激它爬向手臂,再划开一道口子,利用收在空间中那条几百年份、腥臭得过份、但又是蛊虫最佳药引的鳄鱼血,引诱它钻出人体。
她非常庆幸当时没有把鳄鱼大卸八块,不然也没有如今这么好的“得来全不费功夫”。
“记住我下针的步骤了吗?这样是不是快了许多?”
看到那条丑黑丑黑的小虫子吧嗒掉进血盆,洛云依拿着镊子利索的把它夹住,扔进旁边的小火炉。
随着火炉发出的滋滋声,不一会,那条万恶的蛊虫便被烧化成灰。
“记住了。属下能力虽不及主子万分之一,但属下会反复练习,力挣上游。”
少女笑意盈盈脆生生道。
“孺子可教也,你继续练,控制在五分钟内治好一例。”洛云依老怀甚慰的拍拍她的肩膀。
“是,属下谨遵教诲!”
“不要总是口头禅挂嘴边,你们有没有努力,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干活去!”
嘻嘻!
女孩不好意思的咧嘴笑笑,跑到门口去领病患。
洛云依在大堂内转圈儿的指点,然后她也加入工作了两个小时,眼见排队的病患逐渐减少,时间也来到了下午四点,她跟身旁的人说了声,抽身离开。
回到府衙,唤来春月,仔细交代一番,特别提到李大林,让她带回京城与家人团聚,如果他想留在京城,便给他安排活计。
春月还对中午容世子找她道歉的事耿耿于怀,考虑再三,决定跟主子说说,征求一下意见。
“主子,那容世子今天不知发什么疯,居然跑来跟我认错,你说他一个世子爷都向我低头了,我以后还能下狠手去教训他吗?”
“你不是一向都有分寸?他会低头认错,证明你下手也不算狠,就继续按那个力度与他切磋就行。”
洛云依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春月想想也不再纠结,“只是指点提升不大,我能不能动动恻隐之心,教一套适合他修练的内功心法?”
洛云依微微诧异,“怎么,他只是跟你道个歉,又没跪下磕响头,你就这么容易心软,转眼就对他改观?这也不像你呀,莫不是,你看上他了,舍不得他再挨揍?”
“主子,你怎会如此看我?我是什么样的性格难道你还不知道?我跟他只有相互憎恶,永远不可能和平共处。”
“呵呵!是吗?记住你今日说的,希望打脸不要来得太快。你想教他什么自己决定,允许你点到即止,不可师徒相称,不可坏了咱飞仙谷的规矩。”
“主子,你……别开玩笑了,我有自己的原则,才不会被打脸。”
“……”
洛云依不欲与她争辩,她一向喜欢用时间去证明。
交代完春月,又把东方萱写好的家书拿给平西侯,郑重道:“侯爷,我与公主马上就走,信我就不写了,你回去帮我跟皇上说一声,南疆战事不用他操心,交给我摆平,只须他飞鸽传书跟姜将军说明一下情况,准许我参战即可。”
平西侯呵呵笑着点头,“如此,本侯倒不怕大离国搞什么阴谋阳谋来谋算我大初了,有你洛神出面,注定他们会吃不了兜着走。你放心,本侯定据实上报,替你争取先锋营大将军一职,到时,除了定王爷,姜将军也左右不了你的决定。”
忽然,他反应过来,蹙眉问:“你认识南疆戍边军的姜将军?你去过他们的军营?”
洛云依摇头,解释道:“我在路上因缘际会,结识他大儿子姜校尉一家,还是他大孙子的干娘,所以有幸得知军中有这一号人物。”
平西侯听得啧啧称奇,直点头感叹:
“如此说来,你们有这一层关系,进入军中也不至于会孤立无援。不对,凭你的本事,就算没有熟人帮扶,你也会游刃有余,没人敢忤逆于你。”
“侯爷过奖了,如果没有上得了台面的身份加持,我可不敢上去大放厥词,怕被他们当疯子。”
“呵呵,好,你放心,本侯回到京城,不,回京路上太耽搁时间,本侯现在就飞鸽传书,把情况说明,替你讨封。”
平西侯是个干实事的急性子,话既出口,当即便要动手磨墨。
洛云依傻眼,她不过自谦一句,平时挺聪明的一人,这会怎么看不透,一说就相信了?
真理解不了他的神逻辑。
身份于她而言,还真没什么大作用,她想做的事没人能阻拦,即便悄悄的,她也能把天大的事办了。
“侯爷,你别磨墨了,我送你一套好东西。”
看在他这么热心的份上,洛云依决定送他一套现代的简便纸笔。
假装是放在怀里的,她伸手取出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支签字笔,一支圆珠笔,一本小厚的便签簿子。
教会他用,平西侯如获至宝,“你有此等宝贝还藏着掖着,应该早点呈给皇上,这可是大功一件,而且居功至伟。”
可不是吗?既方便书信也方便信鸽携带。
洛云依无辜的眨巴眨巴漂亮的杏眼,“皇上那有一大堆,你千万别傻傻的当宝贝送给他,会遭他取笑的。”
“……”
平西侯呆立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敢情他成了洛神眼里的大聪明,丢脸丢到姥姥家了。